厉王工作效率奇高,天亮,他将所有工作都做完。
换句话说,他三天两夜未合眼。
三万精兵调集完毕,急行军浩浩荡荡,无比威武。
这些兵士不仅仅是城兵,还有其他城的驻军,当顾千雪第一次亲眼见到如此宏伟的场面时,才惊觉,两天的时间调兵完毕,已是神速了!
客观的说,三天两夜的时间,厉王做了常人一周的工作,真是……超人。
虽然百姓们不知道他们的城主厉王殿下带着精兵要去做什么,但还是夹道欢送,没有讽刺的成分,是真的崇敬厉王。
也许厉王在某些人眼中是心狠手辣的魔,但在封地百姓们的眼中,却是公正不阿的神。
神能做到的,厉王殿下也能做到——惩治作奸犯科、捉拿贪官污吏、为民洗刷冤屈、平稳城内秩序,让百姓们安居乐业!
而厉王殿下能做到的,神却做不到——这些实实在在之事,靠求神拜佛,根本难以解决。
三万人马数量巨大,一部分人马早已在城外等候,令一部分则是随着厉王出城。
为此,城门大开。
顾千雪被强迫呆在厉王的千金车中。
千金车依旧如故,通体漆黑,除黑色车帘上用金丝绣着的祥云图案外,再无其他标志。
但即便没有标志,所有人也知晓,这马车是厉王殿下的。
车内平稳,厚重的车厢将百姓的欢呼声格挡在外,车内恍如隔世。
车体宽敞,顾千雪小心翼翼地坐在角落,厉王则是干脆躺在了车里,高大修长的身躯仿佛将整个车厢占满了一般。
他睡得很沉,呼吸声音也是十分沉重。
顾千雪偷偷上前,伸手在他面前比划了下,除了手心感受到他鼻翼喷出的热气而痒痒的,别无反应。
千雪诡异地笑了——没反应就好,她可以逃了!
她才不想和这混蛋呆在一个马车上。
全府上下……不,是全城上下都知道她和厉王暧昧了,她也不知道怎么就好事不出门,坏事该死的传千里,才一天的时间,怎么可能……
同时也发觉,耳聪目明也不是个好事。
例如她现在,她只恨不得自己是个聋子,听不见车外百姓们的议论声。
靠近马车不远有两个中年妇女聊天。
一人道,“传说千雪郡主特别漂亮,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另一人道,“是真的,我堂妹的二姨夫的表弟的侄子的大伯是王府的厨子,他亲眼见到了郡主。他说那天已经很晚了,王爷还没休息,他们厨房的人也只能熬着,怕王爷半夜饿了想吃宵夜,突然听见丫鬟说千雪郡主要用厨房,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第一人着急问道。
“我堂妹的二姨夫的表弟的侄子的大伯正偷偷瞌睡,这一睁眼,就看见一位仙女站在面前,那是他今生今世见过最美的女子,好像从月宫下凡似得。”
马车中的顾千雪幽幽叹了口气,她确实记得那人堂妹的二姨夫的表弟的侄子的大伯,当天晚上她要借厨房煮罗汉果汤汁,见到的第一个厨子怕就是那人,只是……有那么夸张吗?
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她承认自从进入青春期,骨骼有了变化,轮廓变深了,但她还没美到惊天动地的程度吧?只能说这里的人没见识,没见过混血儿罢了。
见到她时就震惊成这样,如果见到赵氏,不得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