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角响起,不断传递出去。赵迈竖起耳朵倾听,发现骑兵踩着杂乱的马蹄开始向他所在的地方聚集。步兵们依然结成战线,保持和野人在林线一带对垒。
越来越多人从森林中涌出,不仅有骑士,还有穿短背心、戴圆盔的自由骑手、骑射手和普通士兵,数目成十成百。一面面鲜艳旗帜在他们头顶飞舞,风吹开旗面,上面各种各样的图案和纹章,也许学士能看的明白,赵迈反正是眼花缭乱,基本哪个也不认识。
最大的一面旗子当然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的,这个赵迈认得:足有床单那么大,一面以黄色为底,长长尖尖的火舌勾勒出一颗燃烧的红心;另一面犹如金箔,绣有一头黑色的宝冠雄鹿。
史坦尼斯面色坚毅冷酷,正如别人形容他的那样:像一块生铁似的。他在马背上坐得笔直,胸前久经战事的旧盔甲上刻着一头戴着宝冠的雄鹿,长剑紧贴着大腿。可是赵迈站在心灵异能制造的透明阶梯上,正好比他还高。为了避免坐在马上还被人俯视的窘境,他决定翻身下马,和众多骑士一起在荆棘构成的障碍前面停住,站着至少心理上能好些。
赵迈深吸一口气,消解了自己的法术,让荆棘丛生的土地重现原本的姿态,只是更加松软、潮湿、富有生机。他走了下去,站在史坦尼斯面前。
“你是塞外之王?”史坦尼斯问道。
“哦,不是。那家伙叫做曼斯·雷德,按照你们的习惯,我叫做麦克·赵。”
“你知道我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
赵迈点点头。史坦尼斯的首相席渥斯站出来说道:“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国王,七国唯一的真王,安达尔人、罗伊拿人和先民的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他顿了顿,说道:“通常,见到国王应该下跪。”
“谢谢你,洋葱爵士,如果你哪一天想治疗好自己的手指,可以来找我。”赵迈说道:“我不是安达尔人、洛伊拿人或者是先民,我也不是七国任何地方的人,所以你就算是国王也不是我的。我会尊重你,但我不会下跪的。”
“赵是什么姓氏?”史坦尼斯决定绕过下跪这个问题,所以问道。
“我所属的国家很强大,面积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人口接近14亿。按照我们国家的姓氏排序(百家姓),赵排在第一个。”
“王室?”
“祖上的确是……”赵迈决定继续忽悠。在资料中,史坦尼斯是个相当刻板的人,将规矩视作比生命都重要的东西,是一个以身作则的优秀将领。他对自己的王位所有权确信无疑,不容许任何反对,因为那将会是欺骗与谎言,是卑劣和没有诚信的小人举动。如果赵迈说自己只是个平民,那么他说出来的话,即便再正确也会大打折扣,不如扯着虎皮做大旗。再说,宋王朝的确姓赵啊……
“作为一名王室后裔,你为什么为塞外的野人战斗?”
“不,我不是为他们战斗,而是阻止你对他们的屠杀。”赵迈说道:“我陪同守夜人来这里与野人谈判,它们两者之间刚刚发生过大战,战场还没来得及收拾,你过会儿肯定能看得见。守夜人和野人拥有共同的敌人,为了对抗这个敌人,双方愿意停止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