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又进一步想到,这也许就是刘健让自己当这个县尉的真正底气所在,凭借他的手腕自己也不过是他手中的一个工具人而已。
只不过看起来是个比较高级体面的工具人罢了。
李旭想如果自己没有帝国系统这个金大腿的话,以自己的本事估计活不过三章就被人给阴了。
幸好幸好,刘健不知道自己是个光荣的挂逼。
刘健刚才有一句话说的让他很是同意,刀把子握在谁的手中谁才是真正的大佬。
无论是乡勇营也罢,还是县兵也好,刘健估计以为握刀把子的都是自己,但是李旭却知道那个人必须是自己,也只能是自己。
既然阴险算计比不上别人,心也不够狠手也不够辣,那就尽力的让自己手中的刀更锋利一些吧。
到时候谁敢在自己眼前嚣张,直接瞠目问道“汝以为吾刀不利乎?”
想想都很有感觉。
收敛了思绪,一抬眼却看到刘健若有深意的望着自己,李旭一脸钦佩地道:“方才听刘叔这么一说,小侄才知道什么叫做‘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佩服佩服!”
刘健似笑非笑看着他问道:“那你说说你悟到了什么?”
李旭自然不能说悟到你是个高段位的老银币这种活,满脸诚挚地看着刘健道:“小侄悟到的是以后要更加坚定不移地抱紧刘叔这根大腿,为刘叔鞍前马后,赴汤蹈火,小侄才能走上一条光明大道。”
刘健自嘲一笑道:“我这根大腿可比不上你宋三叔的大腿粗,不过你只要好好努力,以后有的是粗大腿让你抱。好了,言归正传,这是我写的招募乡勇的告示,你看看。”
李旭上前接过刘健递过来的一张纸,快速浏览一遍,嘴里啧啧赞道:“刘叔就是刘叔,既能高屋建瓴,也能通俗易懂。这告示我看了都觉得心潮澎湃,热血上头,恨不得立刻上阵杀贼,保卫乡梓,高,真的是高!”
李旭虽然语气夸张,但是刘健的招兵告示写的却是不错,既能鼓舞人心,还写了实际的好处以及乡勇营的重要性,从精神到物质都给人以吸引力,更重要的是写的还比较通俗易懂,一般人一听都能明白。
这说明老刘的确是个务实能干的能臣。
刘健对他的奉承已经免疫了,直接从桌子旁边拿出一个用绢帛包裹的小印交给李旭道:“一会让书吏多誊抄几份,在县衙门口以及城门口和城中闹市区域张贴,你记得盖上你的县尉印章,盖完之后我也会加盖县令正印,就算正式生效了。”
李旭接过来,打开绢帛一看,却是一方四四方方的小铜印,上方是一个类似犬模样的铜铸握把,也没什么稀奇的。
搞个狗样子是什么意思?当县尉是看门狗啊?好歹搞弄成一个老虎豹子之类的看着也好看一点吧。
李旭心中吐槽,然后顺手将狗大印挂在了腰带上。
然后跟刘健一起向前衙的小广场走去,正式开启自己的县尉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