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里曾说“人之初,性本善”,可那都已经是童年时候的事情了,这群大半夜出来泡酒吧的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他们需要的是刺激,是释放,这种粗暴的道理有点社会阅历的人都会明白。
所以,当绝大多数人对这场斗歌翘首以盼的时候,余生也只能皱一皱眉毛表示他不满的情绪,他当然不希望节外生枝,可是麻烦事硬缠上来你能有什么办法?
……
“怎么个玩法?”傅彪高高的个子顶了上去。
“当着大家的面,一人一首,输了的自己滚蛋!”雷子将嘴里的槟榔吐到地上,笑道:“当然,好坏的标准大家心里都会有杆秤,到时候输了可别怨天尤人!”
“你就一个人?”傅彪面上至少一点没怂。
“足~够~了!”雷子低头把弄着手指上戴着的戒指,一字一句的说道。
整个毒药乐队的四人都有点蒙圈,雷耀嘉曾经可是他们的偶像,毫不夸张的说他们当中有人是听着对方的歌曲长大的,虽然后来他堕落了,沉沦了,可是他依然是刚子心目中那个年代不可抹灭的印记。
这才是他不愿面对的现实,一个曾经活在心里的偶像,沦落到这种地步,他存在的价值仅仅是帮着宁万年打压竞争对手,这样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刚子想不明白,他很想问问对方。
“我们跟你比!”刚子突然吼道,他的想法很简单,如果一场失败能够将偶像从噩梦当中唤醒,他不介意拼尽全力。
“年轻人,有血性!”雷子露出一脸胜利的笑容。
……
“雷子,你今儿要是来夜渡喝酒的话,所有的消费算吴姐请了,人家这可是最后一场驻唱了,也算是熬出头了,全当卖吴姐一个面子,行吗?”吴静是夜渡酒吧的老板娘,三十岁出头的样子,穿了一身大红的旗袍,瓜子脸,嘴里叼着一节金属小嘴的烟斗,桃花小眼里那股徐娘半老的风韵特别勾人眼球。
这是一个熟透的女人,也是一个在夜店摸爬滚打十几年的妖媚狐精,毒药上台演唱那会她正坐在控制室里查阅电子账单,折算着酒吧这个月的收支情况,直到前厅响起山呼海啸般的掌声,她才算提起兴趣出来看看。
吴姐不懂摇滚,却知人心!
她的眼波下隐藏着探知和猜疑的情绪,假装不介意的笑着,踩着高跟鞋一步一步朝雷子走过去,期间突然回眸望了一眼余生,嘴角向上微微翘起。
“来您的场子肯定是来喝酒的!”雷子抬手摸了摸光亮的头皮,脸上轻蔑的神情总算有所收敛,能在耒水河畔开酒吧的,谁身后能没有座结实的靠山?
“他宁万年就是野心太大,恨不得把人整个东城都吞进肚子里去,连点骨头渣子都不愿意剩下,可是你这么做值得吗?”吴静想不明白,如果仅仅是为了生活,他原本可以有很多更好的选择。
……
“我说值,他就值!”
宁万年个子不高,还有点驼背,瘦的跟个猴儿似得,五官长得却很秀气,穿着一件金色碎花衬衣,红色七分短裤,配着一双尖角白皮鞋,嘴里叼着一根大雪茄。
“静啊!这是摇滚之间的恩怨,我们就当看个热闹,可不能插手坏了规矩!”宁万年侧身朝吧台里的酒保打了一个响指,非常绅士的说道:“来杯鸡尾酒,谢谢!”
“我还以为冲着咱俩多年的交情,你养的这条疯狗咬不到我这。”抛开老板娘的身份不谈,吴静也算是一位有些姿色的女子,她一向将那些自己看不上的人称呼为狗。
“我想玩个大一点的游戏,要是有兴趣,我们不妨找个安静点的地方谈谈,让他们闹去吧,闹得越凶,生意越好!”宁万年似乎吃定了对方,笑的时候露出了他那口烂牙。
“整片耒水河畔的酒吧被你收购的差不多了吧?你还别说,他还真是一条又狠又凶的好狗!”吴静吐了一个烟圈,眯着眼角盯着台上站着的雷耀嘉。
当女人打心里恶心一个男人的时候,不管多伟岸的身形都只会沦为一种摆设,她们可以视而不见,总能变着法子挑出一大堆的毛病出来,然后堂而皇之的宣布出去,此刻吴静便是这样一种心态,他恨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那个站在灯光下的光头男人到底是有多么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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