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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大丰收和写小说(2 / 2)

这瓶可乐是准备晚上吃饭的时候喝的。刘明很喜欢喝可乐,可是因为家里穷,一年也喝不了几次。只有过节的时候才能喝上一些。

现在有钱了,他打算喝个够。刘风小时候也很喜欢喝可乐,只是长大后知道了喝可乐的一些坏处,就很少喝了。

晚上刘风又在他二伯家吃了晚饭。回到家后,他强化了一次身体,然后又把家里的剩菜剩饭给吃了。

除此之外,晚上买的零食也吃了一大半。

他感觉自己有慢慢向饭桶方向发展的趋势。好在改革开放后,家里已经不愁没饭吃了。如果是二十年前的话,刘风一定会被饿死。

这一晚,他决定开始写一部仙侠小说。他本来想写武侠小说的,但想到武侠小说已经有太多人写了。他要想写出从万千武侠小说中脱颖而出的武侠小说实在是太难了。他自认还没那个功力。

所以他只能另辟蹊径,写很少人写的仙侠小说。只要能写出新颖的仙侠小说,他相信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看的。

那么写什么样的仙侠小说呢?刘风思忖良久,想起上辈子看过的非常出名的仙侠小说----《诛仙》。这部古典仙侠小说被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可见受欢迎程度。

这部小说他看过多遍,虽然不能把每一句话都记住,但主要情节他是知道的。

他相信只要自己按照原版本的主要情节来写,加上自己对仙侠小说的一些理解,就一定可以写出和原版本差不多的韵味来。不过他又觉得这样写出来的小说算是抄袭,没什么意思。他想了许久,决定提取《诛仙》和另一部后来非常出名的《凡人修仙传》两部小说成功的精华来创作一部全新的小说。

书名他还是打算取作《诛仙》,因为他觉得这个名字非常不错。诛仙,为什么要诛仙呢?读者看到这个名字就会有想看下去的兴趣。

他在脑海中构思了好一会才开始动笔,因为《诛仙》是一部非常经典的小说,他希望自己也能写出这样经典、长久不衰的小说。

“时间:不明,应该在很早、很早以前。地点:神州浩土。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的……”

《诛仙》小说前面这段话,刘风还是记得很清楚的。因此,也没有改变,照原版本写了出来。

这部小说他上辈子虽然看过很多遍,但因为只记住了主要情节,所以写作的时候,他对自己写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要斟酌一番,以求不出差错。

或许因为他太过追求完美,一晚上的时间过去了,他只写了区区不到一千字。如果他一直写得这么慢,那要写完整部小说的话,最起码要三年的时间。

他也知道自己写作的速度太慢,思索良久之后,决定先加快速度把整部小说写出来,然后再对一些写得不好的地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这样的话,无疑会快很多。

时光飞逝,转眼间已经一个月过去了。这一个月刘风过得很充实。《诛仙》这部小说也写有几十万字了。能有这样的成绩,和他把一天中大部分的时间都倾注到这部小说是分不开的。

而他和刘风套山鸡、鹧鸪的事业也发展得还不错。虽然后期收获有所减少,但总的来说,这一个月他们每个人都分了差不多两百块钱。

这两百块钱对刘明来说已经算是巨款了。所以这个月他和刘风两人都过得很滋润。两人的体重都增加了不少。

这一天,刘风突然得到通知,他一个月前寄给《故事会》的笑话和短篇故事发表了。稿费也有二百多。

虽然不是很多,但这笔稿费却是刘风两辈子才收到的第一笔稿费。所以,他还是很激动的。

他父亲知道这个消息后,感觉有如天方夜谭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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