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更起灶,五更吃饭。
天蒙蒙亮,罗怀信已经带着大队人马上了颜夕山严阵以待。
须臾功夫,一个时辰前派出的斥候一个又一个地回转。看他们紧张的表情,不需多问,众人也知伏涛城的大部队即将到来。
清秋拧上了大宁笔枪,而后戴上了头盔。这头盔是她刚到锋关芒城时芒侯所赠。整个头盔由亮银打造,周边镶嵌有红蓝宝石,其华丽绚烂之处,就连皇冠也不让分毫。她将头发全部盘进头盔,整个人干净利落,愈发显得眉目清明,英姿飒爽。来到锋关芒城之后,清秋并没有找到如意的坐骑。幸得此刻在山上,倒是步兵更加方便。
罗怀信则依旧是一身银甲,背后则披着血红色的战袍。同样是用枪,罗怀信的枪比起清秋的大宁笔枪,则更显质朴。枪身是硬枣木制成,约有两指粗细,枪尖两寸长,两旁的血刃虽然被擦得干干净净,但却仍旧闪烁着红光,足见这杆枪下冤魂无数。
杜伦被罗怀信派几个军士团团护住。他倒是没料到罗怀信到了此刻竟会关心他的生死,心中不由得对这“野蛮”的将军少去了一些抱怨。
十八连盘阵的阵枢便在杜伦自己身上,因此当伏涛城的轻骑刚刚踏进阵法边缘时,杜伦心头一跳,浑身都抖了起来。
他并不害怕,而是紧张,这是一场不成功则成仁的战争,他输不起,但若赢了,他便前途无量。杜伦十指紧扣,几乎扭成了一团麻花。罗怀信似乎觉察到了异样,不由扭头对杜伦笑了一笑。
出乎杜伦意料,罗怀信的笑容之中除了嘲讽以外,更多地似乎是宽慰。就像是个老兵在对新兵说,我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没有什么,挺过去也便是了。
这笑容多少给了杜伦一些力量,他刚想说声谢谢,就听罗怀信对清秋道:“哈哈,我倒是没想到你也用枪。等这场仗打完了,咱们俩个比一次吧!”他的语气平淡不惊,仿佛眼前这场仗跟平时吃顿饭并没什么差别。而初上战场的清秋原本紧绷着的面孔因这一句话也放松了一些,她轻呵了一声,道:“好。”
这个“好”字刚出口,远处的雾霭之中,已经露出了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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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涛城副将军李文轩最近一直在得意,而三位都统从早到晚不间断的马屁攻势更让他身在云端,不知所以。自从让士兵去掠夺村庄之后,那些士兵们带回来的女人的财富让其他士兵都红了眼,伏涛城士兵的士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地高涨起来,而更让李文轩惊喜的是,这些平日指挥不动的士兵,竟然破天荒地开始服从命令,并且齐心协力想着及早攻破锋关芒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