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在我族的古籍中,又被称为‘郎’。”清秋话头一转,看向了詹仲琦,“您说驾驭了天马,想必也是有我族中人帮着的吧?是……是郎巴叔叔吗?”
詹仲琦与韩枫都应了声。
清秋脸上露出了悠然神往的表情,道:“我记得小时候很崇拜郎巴叔叔,他走的时候我还哭了一场。那时候总以为出了山就是死,没想到他不仅在,而且还驾驭了天马。”
詹仲琦道:“平心而论,郎巴的天资并不算好,若不是宛龙留下了秘笈,他未必能这么早就驾驭马王。然而修行一途本就是细水长流,若非他过早迈过了那一步,以他踏实勤恳的心性,破识障也是早晚之事。唉,然而若不是宛龙,他也未必能这么早就离开希骥山,也未必能够见识到这大千世界。固步自封之下,或许一切皆是坐井观天……所以宛龙所传,对你们是福是祸,当真不好说。”
清秋问道:“郎巴叔叔现下在什么地方呢?”
詹仲琦道:“他不居功,也不肯承认天马是他能驾驭的。只是经了这么一件事,他似乎看明白了一些东西,如今在锋关芒城闭关。”
清秋低头想了想,忽然轻笑了一声:“也好,也好。”语罢,她站起了身,说是要去休息,这时她站在火堆旁边,韩枫才看见她腰间挂着一串乌黑的短铁棍,在火光照耀下,晃动着紫红色的光芒。
想来那是紫金质地的武器,而这么一串相连,却又不似棍或鞭。韩枫问道:“不知那是什么武器?”
清秋一怔,才道:“大宁笔枪。”
以往在离都的浪子兵中,韩枫是步兵,故而对马战并不熟练。及到此时他披挂上阵,为帝为帅,他也并没有亲自去训练过骑兵。而他自己的功夫已经到了一通百通的境地,故一把马刀在手,他便能横冲直闯,视百万军如无物。
也因此,韩枫对马战的兵器了解并没有步兵兵器多,若不是白童时常为他“补习功课”,他最多只知枪矛刀棒,并不知道这每一样兵器下面还有种种分类。
而由于兵器锻造技术发展,如今军中马战多用刀,矛戟早已被弃之不用,用枪的也少之又少。更何况练枪较之练刀困难许多,俗语有云“月棍年刀一辈子枪”,便是指此。然而,枪为百兵之王,若用到极处,枪头所画之圈可缩在寸余,而在这寸余之中,水泼不进,号为方寸天下。
可是若枪法练到极处,用枪之人的臂力、腕力都是百里挑一,寻常男子尚且不容易做到,更何况娇怯女儿家?韩枫不由得对清秋肃然起敬,清秋却抿嘴笑了笑,道:“护马人若不懂马战,岂不是白活?”话声方了,她已自去寻地方搭帐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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