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摄像头看。
苍白的屏幕上,一队身着黑色特战服的战士。
他们全副武装,拿着全新的16冲锋枪,配有消音管,带着夜视镜,防爆头头盔,肩头挂着高爆手雷,左小腿鼓囊囊的明显是军用匕首。
“海豹突击队啊?”老杰克提着枪,笑道。周围的帮派分子都哈哈笑起来,他们都无所畏惧,看似很强,其实根本不是真正的勇。
我们的人明显多于这队人,可素质差的多,人家是如臂使指的特种指挥作战,而我们只不过是胡乱吆喝以及拿着47对着天狂喷。
其中差距不言而喻。
他们停在铁丝网前,一个头头向后挥挥手指,一个队员拿着大绞钳冲了上来,蹲下身,开始剪铁丝网。
头头看着有电危险的牌子,似乎很是不屑,一脚踹歪,接着抬手向后一枪,几乎头都没回,像后脑勺长眼一样,一枪打中了监视器。
屏幕一白,成了雪花点子。
我拿出望远镜,在窗户前,望着他们,这时,他们已经冲破了铁丝网,都闯了进来。
我眼没拿开望远镜,淡淡道:“开始!”
“好嘞!”老杰克回身就拿起来一个大腿粗细的火箭筒,这种最强的单兵武器是用来反坦克的,现在就送给这队训练有素的哥们儿吧。
其他人纷纷冲下楼,开始计划了无数遍的行动。
我知道这些帮派分子的素质跟特战队员差太多,用枪对拼,无疑于自杀,所以,正面交火一开始就被放弃。
琳娜只派来这么一点人,说明她只是知道我的位置而已,而非像她说的什么狗屁天眼,无所不知。
如果她知道我如此武装,一定不会派这么一点人来。
因为,我的武装足以把他们的人炸飞十次。
老杰克蹲在窗户前,咔嚓,扣动扳机。
啾!
榴弹炮冒着火冲了出去。
特战队员,战术动作极其标准,形成了完美的攻防队形,指挥官在中央,不时挥动手指,沉着指挥着,一看就是经验丰富。
不过,再丰富的经验,面对高爆炸弹,都只有一个结果。
这也是后来我一直喜欢炸弹的原因,简单粗暴的爆炸,就像上帝般,对任何人都公平无比!
轰!
炸起一个小型的蘑菇云。
老杰克的准头有点差,只飞到特战队员的身前,不过,爆炸所产生的冲击波和弹片,仍然结果了三个特战队员的性命。
我看见一个人的脑袋直接被弹片削的转了一个圈,再次回到原位,不过,生命自然不会再回到原位。
老杰克扔了发热的火箭筒,又拿起一个。
火箭筒的装卸,其实并不算费时间,也就几分钟。不过,这货还是丧心病狂的准备了三个早已装填好的火箭筒。
啾!
又是一发!
扔掉!
啾!
又是一发!
其间,我早已把第一个火箭筒装填完毕,递给他。
他哈哈大笑,一把夺过,道:“真他娘的爽!”
啾!
连续三发榴弹炮,在他们身旁炸开。
虽然他们是身经百战的兵王,可仍然伤亡惨重,有的都被炸断了腿,在地上哀嚎,有的半边身子都没了,在地上抽搐。
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经历绝望,如果没有,他们马上就会经历。
是那种能将一个心若磐石的人彻底击溃的绝望。
特战队员们在经历了四发炮弹后,虽然大规模减员,但仍未丧失战斗力。他们迅速的分散,单兵作战,借地势来作强掩护。
榴弹炮已经没办法对他们造成高质量的杀伤,只有用更大更强力的爆炸,才能把掩体和他们一起毁灭。
在现在战争中有一个概念,叫饱和打击。
就是说,如果对方有十个反导弹武器,那么我们就发射二十个,甚至三十个导弹,就算他能拦下十个,另外二十个也能把他炸成粉碎。
我让老杰克买了很多摩托车,然后把摩托车绑上数公斤的炸弹,上面在覆盖装满铁钉的麻袋,钉子全都弄锈,一沾就破伤风。
但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