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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练手(2 / 2)

没想到对方的修为比不上他,但是这攻击力却不弱的。若是假以时日,只怕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

毕竟他此时只是堪堪的避过,保证避过剑气,让银剑不得沾身罢了。并且,络腮胡心里很清楚,剑天临如今根本未尽全力。心里也明白对方既然是剑修,那么近身作战绝对是强项。只是他虽然知道有剑修的存在,却从未和剑修动手过。

如今一动手,才知道,剑修的厉害果然名不虚传。原本和一个低阶修士动手利用武器还会让他心里有点膈应,可是如今倒是逼迫他不得不取出自己的武器。

他的武器倒是很多,有迷惑心智的,有防御性的,还有攻击力强的;可是不知道怎的,鬼使神差的,他居然也取出了自己许久未使用过的灵剑。

两者都用剑,他一下子,就落入了下层。络腮胡节节败退,反观剑天临却有越挫越勇之态。

剑天临手中的银剑越来越快,若不是东华羽凡眼神够好,恐怕看到的便是铺天盖地的银色光芒了,之见剑天临单手捏了一道剑诀,另外一只手上的银剑不断的变化着。

突然,另一道银色的光芒冲天而起。霎时间,漫天的长剑伺机而动。发出‘嗡嗡嗡’的声音,看着这数不清的长剑,东华羽凡心里莫名的不舒服,这个声音听在耳朵里面仿佛魔音绕耳一样。

络腮胡神色认真了不少,手中的动作也不慢。虽然剑修很厉害,但是他毕竟是高阶修士,随着一道道银剑仿若流星一般急速的射来,灵气罩顿时大开,不仅如此,一枚巴掌大小的金色小钟突然出现在他的手中。只见络腮胡捏了一道法决,金色小钟徒然变大,稳稳当当的悬浮在络腮胡的头顶,将那群如雨点般的长剑挡在了小钟的外面。

剑天临神色一暗,体内灵力已然耗尽,不过不得不承认,和比自己阶位高的对战虽然有些不得劲,但是很容易发现自身的不足之处。

因此,见好就收的剑天临飞快的收起剑诀,瞬间,漫天的银剑纷纷朝着剑天临飞去,最后没入了他的身后。

天地恢复如初,若不是络腮胡头顶的金色小钟未收起来,刚刚的一切变换似乎都只是一场梦一样。

东华羽凡无语的看着站在一旁的剑天临。

谁说剑修世家的修士都耿直来着,看到没。剑天临打不过竟然乖乖的站在一边,仿佛让道一样。让东华羽凡和络腮胡心里都是一顿。

络腮胡虽然未将剑天临看在眼里,但是剑天临行云流水般的动作,无不说明了人家刚刚的意图。

感情那他当练手的呢,正当他不敢弄死他?

要弄死一个剑修倒是容易,难就难在他身后那群及其护短的家伙。络腮胡在西域生活这么久,虽然未和剑修打过交道,但也听说过。曾经由一名高阶修士杀了一名剑修,没过多久,就有一群扛着巨剑的修士满世界的追杀他。

最后这名修士实在是没办法,居然直接进入了北域的迷雾森林。

其实进去了也就算了,偏偏这些剑修非常执着的在迷雾森林的外围搜寻等到了好几年。

至于最后如何了,络腮胡不知道,恐怕也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了。因此,尽管心里不满和不悦,到没有真的对剑天临起什么杀心。可见,在修真界,有一个强有力的后台究竟有多重要。(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ahref='javascript:void(0);'class='reendBtn'>推荐票</a>、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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