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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飞毛(2 / 2)

言而总之,小爷若是长期受你庇护,小爷人前就不能再称“小爷”了,不然小爷自己掌嘴二十!暂时得你相助乃权宜之计,但怎么可以长期躲在你的石榴裙下……呃,粗俗了……

几个呼吸之间,心念电转,想到这里,胡扬自然是要婉拒她的好意:“谢大王关怀,一直跟随在大王身边固然很好,小生本当求之不得,但小生以前读书时看过两句名言: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这大风原固然危险重重,但武道之路,本乃逆天行事,得常人没有之本领与寿命,理当面对常人不有之凶险与危难。所以,大风原虽险,小生却是不怕。”

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小生与狂风部袁清统领有点交情,小生便先跟袁统领做个部下、出门干活,待到以后小生能堪大用,再来大王跟前做事。小生说过,要把本事练好,将来要辅佐大王威震天下,唯我独尊!神威盖世,一统江湖!”

女大王听他说完这一套,更是满意了,笑的花枝乱颤:“好哇、好!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说得好!老娘就等着你去练本事,将来帮助老娘威震天下、一统江湖!不过,你今天把姐姐我的桌子、凳子全都砸了,怎么赔我?先来给姐姐捏捏肩膀算是利息吧,以后再还本钱。”

胡扬搞不清楚这娘们儿为什么总是把“老娘”和“姐姐”的称呼同时用在自己一个人身上,而且还自然而然,那不是一辈儿的、是母`女花呀!这么重口?再说那桌子、凳子都是你自己砸的好不好!也是你自己要我打你一拳的呀?果然,女人是不会讲道理的,这跟漂不漂亮无关,若说有关,那也是越漂亮越不讲道理!

胡扬给女大王捏了半个时辰肩膀,她竟然又睡着了。从女大王那里出来,胡扬心里一直都在想着这女大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女人看起来似乎大大咧咧,又似乎精明到无所不知;似乎很有山大王的粗豪风范,气质却又很是高贵,隐隐然似乎出身不凡;言行很有江湖气,却又偏偏那么魅惑;看起来似乎很闲,却又似乎很累;看起来放`荡不羁,却似乎只是表象;似乎御下很有威严,看起来却又心地不坏。就因为一个死去的小春子,转而就对自己很好,但若说全是因为那小春子,却又不像。想不明白呀不明白,女人就特NND复杂!

胡扬并没有回去,而是直接去了袁大统领那里,就要跟着袁大统领混了,关系不搞好怎么能行?这不是小爷该有的风格!该划拳划拳、该喝酒喝酒,然后还有个重要事情要办。这手头紧的已经不能再紧了,关键是没衣服穿,去找大统领借点钱花差花差,以后出去干活捞到肉了,直接扣出来就是。捞不到肉?那一般都是统领的问题!

去到袁大统领处,当然是要喝酒,但大统领今天很是克制,说不能喝醉。以前跟胡扬划拳,都是输一次喝一碗,他自己劝自己喝。但今天输一次他只喝一口,一碗要喝十来口才喝完。反倒是胡扬很想喝酒,好不容易输一拳后,就咕咕嘟嘟喝一满碗,只把大叔急的大嘴吧嗒个不停,却硬是忍住不多喝。

胡扬追问之下,袁大叔才说今天可能有鸟回来。有鸟回来是什么意思?就是肥羊情报的意思。

有鸟回来虽说是一句强盗切口,意思是说有肥羊消息传回来了,但鸟却是真正的鸟。大叔说的鸟是一种隼,名叫蓝电隼,这蓝电隼是一种相当高级的传信工具,是个好鸟,很难得的鸟。据袁大叔说一般的见风扯是没有的,大部分都只有铁鹰、青雕、追风鸟之类的传信鸟,行话称为飞毛。

而这蓝电隼同为飞毛为什么格外珍贵呢?因为它有三大珍贵之处:一就是速度快,名字里面带个电字不是白给的,据说血脉纯、开启灵智时间长的蓝电隼一天可以飞行一万八千里甚至两万里,当真是快如闪电。

二大珍贵之处就是传信安全,因为蓝电隼飞的高、速度快,而且毛色跟天空的蓝色很接近,具有隐身效果。一般的队伍用飞毛拦截传信蓝电隼时,要么那拦截的鸟没它飞得高、追不到,要么没它快、追不上,要么干脆就没发现。再说就算拦住了,也不一定打得过它,蓝电隼的空中战斗力很是强悍,一般只要修炼到妖尊境的蓝电隼就很少有飞毛能跟上它的速度与战斗节奏。

第三大珍贵之处就是灵性高,而且忠诚。在平时不需要送信时,它自在附近空中迅游猎食,需要时只需用哨子或其他音源发出它认可的声音暗号即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蓝电隼只要开启了灵智即可听懂人言,而且记忆力很强,可自主分辨大部分敌我关系,规避大部分危险区域,非常可靠。

胡扬大感好奇,追问道:“袁叔,这蓝电隼这么珍贵,为什么不多养一些?为什么其他人就不养?而且我看你们骑的马也不错,是不是其他人也没有呢?”

袁大统领说道:“你小子知道个屁!这蓝电隼最是不好捕捉,而且生养能力不足,养这种飞毛战宠最是耗费功夫财力。虽说传信可靠,却在实战上帮不上大忙,一般小势力养不起也没必要,养几只青雕、铁鹰、追风鸟之类的飞毛也能将就着用,大不了就多送几波信就是了,而且信也可以用暗语来写,就算被人截走也无妨。”

袁大叔喝了口酒,继续说道:“我们大风军骑的马都是纯血的天煌妖马,是天煌大陆最好的几种马之一,开启灵智即可日行一千二百里,修炼到妖尊境即可日行五千里以上。包括那拉车的荒牯也是珍贵异常,荒牯力大,一头荒牯可拉车载重两万多斤。虽说不似天煌妖马那般快,却也可日行一千里以上,妖尊境可日行三千五百里,而且耐力持久,又可用于战阵冲杀,乃是军中之宝。”

胡扬又好奇问道:“袁叔,这些都是从肥羊那捞肉顺带捞回来的?”

袁大叔似乎面色有些羞惭,接着恼羞成怒:“你小子说的这般简单,你去给大爷捞几头妖马、荒牯回来看看!有妖马、荒牯的肥羊岂是轻易就能圈得住?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说话不过脑袋想想!狂风军团开工以来三年多,连根荒牯毛都没捞到,你小子能圈到荒牯?”

胡扬心道这哪跟哪啊?我也没说过我能圈到荒牯哇?果然浑人一个!但却一点都不怕他,又问:“袁叔看你这话说的,小子都还没开张呢,哪里圈荒牯去,这不是跟袁叔你请教么!袁叔你喝口酒,跟小子说说那荒牯到底哪来的?”

你这是捕快查案?

袁大叔气得又是一阵吹胡子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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