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些条款外,还有大量解禁条款:除宗室科举之禁,宗室参加科举得官的,不得袭郡王爵位,公爵以下随意;除宗室任官限制,宗室公爵以下,除不得入阁和入枢密院外,其余任命不受限制;除宗室“四民之业”禁令,凡宗室无论贵贱,都可在士、农、工、商等百业自食其力。
条令同时规定,京师将建设众王府邸,所有郡王都要住在京师并参与朝会;亲王在原居住地占地不得超过七千亩,郡王占地不得超过三千五百亩。
对于现有占地较多,超过朝廷规定上限的,条令规定:凡占地超过两万亩以上的,视为非法占地,年底前必须清退;两万亩以内超过朝廷规定的,由朝廷出市价赎买,作为公用土地。
如此一来,整个宗室改革得以顺利推行。对于世袭罔替亲王来说,连续五代有宗禄保障,且有宗室商社分红可传至无穷,富贵基本不受影响;对于亲王来说,连续四代有宗禄保障,虽然逐年递减,但有了奔头和紧迫感之后,无论如何在公爵一代上,也能出一个能做官的读书人了。
郡王的时间相对紧迫些,但还是那句话,解禁之后的宗室将迸发出巨大的能量——无论是教育资源还是资本,这些人都是大明最富有的那一批。无论是世家还是勋贵,所积蓄的财富都无法和大明的王爷们相提并论。
郡王以下的辅国将军一直到辅国中尉,他们五年内得到的商社分红,和现在朝廷拖欠大部分之后发给他们的宗禄差不多——而这五年时间,将是这些基层宗室逐步适应这个社会的过渡期。
至于其他宗室中的懒鬼和作奸犯科之辈,自有宗人府条令等着收拾他们。
《爵位册封条令》还规定了获得公爵以下爵位的方法——事功和战功。无论底层宗室还是平头百姓,理论上都能获得爵位并且晋升。
而且与宗室以商社分红代替宗禄不同,非宗室的勋贵、官员和平民获得爵位是有禄米的——虽然比不得分红,但一等公每年也有九百石。以五十石一级向下递减,一直到十五代之后,三等男爵每年还有一百五十石禄米可拿,人口不多的话,温饱稳稳的。更重要的是,获得爵位给家门增加的荣耀,是此际中国人最难以抗拒的。
但是与宗室不同的是,非宗室降袭没有下限,也就是说三等男爵之后,就是平民百姓,离开勋贵队伍。若想保住家门,必须在这十五代之内立功,才能减缓家门下坠的速度——这也是一种强而有力的激励。
对于非官员的普通平民来说,除非为国立下了惊人的功劳,或者在某一个行当取得了惊人的成就;才能突破勋贵与平民的界限,获封男爵。但这并非绝对,也有一条捷径可以让平民跨越阶级:当兵获得战功。
条令规定了男爵以下即为民爵:分为爵士、大夫、不更、上造四级。对应的首级功分别为二十个、十个、三个、两个。对应的授田分别为一千亩、二百亩、五十亩、二十亩。爵士作为民爵的最高级别,将成为勋贵与平民的分界线,若无军功,跨入男爵难比登天——但只要军功达到标准,这条界限可一跃而过,因为获得男爵的首级功才五十个而已。
至于授田的田地何来,两个办法,一个是用朝廷赎买诸王的地;或者给予两倍黄淮水利工程中开垦的新地;或以五十倍殖民地的土地置换——那样就需要立功者留在殖民地,但五十倍的土地将成为惊人的数字。
民爵还有一个好处,即“遇缺可转官”。爵士凡文化通识达到及格线的,可在遇到空缺时直接被任命为县丞以下官职;大夫可以直接任命为县吏;获得民爵者,可进县议院——也具备议政的权力。
《爵位册封条令》是万历五年变法大诏发布之后,朝廷下发的第一部成文新法,其严谨性、规范性以及行文的特点都与此前所有诏令不同。不仅获得当时朝野的一致好评,也在历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从即日起,万历变法才真正进入了操作阶段。
随着一部部新法的颁布、施行、修改、废除,这个国家也终于被朱翊钧拖拽着,拿刀子威逼着,走上了一条崭新的道路。此时的新民族正如庄静嘉肚子里的胎儿——即将向本时空的世界,发出第一声响亮的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