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韶音不知,她本是推开一朵小烂桃,哪成想人家反而坚定心意赖上她。
她此刻拍了拍自己热乎乎的脸颊,模样稍有几分不自然。但想了想:“害,多大点事儿。”
得承认,黑衣墨发的宴二爷妖祸众生,方才那一番交锋,是真撩得她有些心颤。
她团着袖子行走在繁荣热闹的十里长街。
眼角余光瞟见一家挂着匾额的书局,她眉梢一挑,然后提步走了进去。
摸了摸自己身上的铜板,不多了。之前为了‘请客’吴洪兰,她可是洒出了不少铜板,眼下顿感捉襟见肘。
“哎,我何时才能挥金如土?”
她一脸忧伤,但神色是淡的,这句抱怨听着更像个玩笑。
自从来这里,每一日都有太多事,要么是总有奇葩蹦跶乱窜,要么就是她自己病恹恹的只能躺在炕头奄奄一息的养身体,反而是最初想要赚钱的想法,被这些事情耽搁了。
她买了一本书,书局掌柜是名男子,一脸奇怪地看着她。心想这位姐儿怎买了一本关于刑罚的?
这书叫《无雁刑法志》。
从书局出来,韶音翻开书本飞快地阅了一遍,最后她蹙着眉沉吟,“果然……”
生在这无雁国,当场律法相当于女人的免死金牌。哪怕是十恶不赦的女子,最严重,也不过是沦为官配,做那些官奴的种母,为官奴留种。
假设吴洪兰是个男的,就算她一刀捅死也不必付任何刑事责任,最多是关个禁闭而已,小惩大诫。
但偏偏这吴洪兰是个女的。
同为女子,如果她弄死了吴洪兰,她得面对制裁,没准被收押做种母。
她可没那么想不开。
但不论如何,这人必须得除掉。
韶音合上书本,迎着晚霞夕照,春日晚风拂动了她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