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前祖玛沙尔的领土面积跟考林城不差多少,但一个是鸟不拉屎、如今才招了万把人移居的高山盆地;一个是掌控领地枢纽、将来可以收过路费、有十五万人口的高原大城,哪能相提并论?
香!实在是太香了!
封臣和子民浴血奋战,固然是为了人类的存续,但同时能封妻荫子,又有谁会拒绝?
跟着瑞文戴尔混的那些骑士,个个两眼发光!
果然跟着斯坦索姆公爵混就没错啊!
你看,我们主君瑞文戴尔才多久?就从一个男爵混到实地伯爵了。
根本没谁体会到麦当肯的苦逼。
尼玛,原来的提尔之手可是低配版的公爵领啊!
就算莫格莱尼公爵带走一部分封臣和亲随,那至少有十万人剩下。
老泰子啥都不说,麦当肯刚带兵踏入自家领地,王家的使者就到了,问都不问,一封公函下来,直接把领地塞给他麦当肯了。
剩下的就是等战后,正式举行领地移交仪式。
斯坦索姆家的正资产可说是一飞冲天。
看着系统那辣眼睛、象征收入的绿字,麦当肯整个人都灰败了。
到底有谁懂败家失败的痛!?
分封!必须统统分封出去!
“瑟里耶克子爵!”
“在!”瑟里耶克,他的骑士,以及非常知趣的布劳缪克丝等人齐齐下马跪下。
“提尔之手暂时交给你代管。但你的功勋还不足够,什么时候把那个‘代’字去掉,就看你的功劳什么时候够数。此外,布劳缪克丝过来受封。”
“是!”脸红红的前精灵女公爵过来,单膝跪下。
麦当肯下马,拿起了库尔塔兹帮他弄的船新【龙牙长剑】,端详了一下。武器越大,越不好弄,这把以耐萨里奥牙齿打造的骨刃,完全是《怪物猎人》的画风,拿着这玩意,感觉自己混到部落那边当酋长去了。
那两指头宽、一米长的雪白颀长骨刃,配以永歌森林的橡木做的护手,造型还凑合。
不过嘛!
玩家出身的他固然是颜狗,属性相差太大的情况下,只能凑合。
毕竟按照游戏设定,这玩意大概有80点的每秒伤害,配合增加耐力和敏捷的属性,以及自带【暗影烈焰】和【火焰】双属性攻击,不是神器也算是准神器。
他没什么好挑的。
他举起长剑? 在布劳缪克丝双肩各点了一下:“吾——麦当肯*斯坦索姆公爵? 以家族的名义,封你为吾之骑士!”
“感谢吾主!”
没办法? 女公爵的领地是被拆得最干净的。祖金带的巨魔? 冲出祖阿曼后第一个拆的就是她的地盘。她实在是一穷二白了。
转封都只是走个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