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煜点头:“没错,他需要敢于为他而死的一群人,公孙家就很适合,要么死在其他家族的屠戮之下,要么死于他之手,最后公孙家也选择了他。”
“他是这世上最极致的天才,他可以研制出很多神奇无比的药物,喝下去,要么肠穿肚烂,要么修为精进,他在寻找各种拥有特殊体制的人,从那些人手中,寻找,寻找一种微乎其微的东西,我说不上来那种东西,他说有了,在经过他的研制,将会出现更加不可思议的东西,甚至,起死回生,长生不老……”公孙煜幽幽的说着,而这些,都是公孙家的先辈,口口相传下来的。
“他真的就这么想活下去?”
沈清瞳淡淡的问,却不是问公孙煜,而是问自己,因为他记忆中的曲若风,除了对钻研格外的上心以外,其他的东西,可以说是无欲无求的。
他可以一件衣服穿很多年,可以一顿饭只吃一个馒头,他没有虚荣心,没有对钱财的贪婪,更加没有贪图享受的心。
他甚至不近女色,恐怕绝世美女站在他面前,他脑子里想到的都是,从哪开始解刨。
这样的人,活着甚没意思。
若是真的长生不老了,那不得无聊死。
当然,旁人无权评论别人的思想,也许研究就是他此生最大的乐趣,他不想停下,只能先让自己活下去。
不过上次在玄机阁的手记里,他提到,早在那个时候的身体,已经出现了一些问题。
所以他更想活下去,活下去成为了他的欲望。
而一个天才和疯子,一旦有了欲望,那是不敢想象的。
“……是他将岭南,推向了一个历史巅峰,”这时,又听公孙煜在吹牛逼了,额不是,说过去的事了。
“什么巅峰啊?”
“你难道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