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始琢磨起这一问题。
别以为剽窃这事很轻松,要知道,一首歌拿出来后,其意境必须符合他的阅历、感受、心境,否则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打个比方说,在别人的眼里,此时的他明明没有复杂的情感经历,却突然拿出一首写爱得死去活来的歌出来,那就很不符合逻辑了。
就好比说今晚这首《你一定要幸福》,都还是在他改了歌词的情况下,才勉强说得过去。
那怎么办?
要不再想一首歌出来,再来改歌词?
可这样新的问题又来了。
在音乐方面,不同的人,偏好也是不同的,一首好歌,在张三眼里可能是顶级,可到了李四眼里,很可能就只能算是一般般了。
那他又如何敢保证,他再拿出的一首歌,一定会被小高同学评定为顶级?
除非知道她的最爱!
这一答案其实是有的,比如说在前世,他就知道,小高同学虽然很喜欢音乐,但却很少与其中某一首有特别联系,更别说友情帮他人拍MV之类的。
但有一首歌却是例外,那就是赵雷的《成都》。
当赵雷的《成都》火遍全国之后,再拍MV时,MV里女主就是小高同学。
这似乎是小高同学唯一一次在MV里亮相,并且,她在MV里表现出了一副痴迷赵雷的小女人模样,看得连他都忍不住妒忌。
据说,因为老狼的那首《流浪歌手的情人》,每一个喜欢音乐的姑娘,都有一个当流浪歌手情人的梦想,而对大多数喜欢音乐的男人来说,则是幻想当一名流浪歌手,然后被姑娘们所喜欢。
余某人甚至怀疑,他之所以对小高同学如此痴迷,就是前世看了《成都》的MV的缘故。
要不干脆把《成都》给剽窃了,让前世他所妒忌的那一幕,直接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即刻又冒出了这样一念头。
并且这念头一出,就难以抑制。
这就是所谓的妒忌让人面目全非吗?
面目全非就面目全非吧,重要的是自己开心,小高同学开心,至于赵雷……一边凉快去。
“三天?你这么压榨太过分了一点哦,原本就没啥灵感,再这么压榨的话,我会枯萎的。”
他又开始讨价还价。
就算他想剽窃那首绝对能让小高同学满意的《成都》,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最起码得做到两点。
首先,他得先约小高同学去一趟成都,这首歌的出现才有由头。
其次,他最好抽点时间来把吉他给好好练一练,能满足基本的自弹自唱,才能还原出那首歌的原汁原味。
想做到这两点,都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尤其是他的吉他水准。
哪怕在前世,他曾跟着班上同学玩过一阵吉他,有一定的基础,但离专业水准还有一定的距离,必须得请高手好好训练一阵子才行。
这么一来,他首先要解决的,还是被当成豢养工具人,被压榨歌曲的问题。
尽管他的曲库里歌多的是,可三天一首的话,还是能要命的。
“枯萎?你当你是花啊!”
小高同学的回应很快又来了。
但很快又来了第二句:“那就改成一周一首吧,不能再宽限了。”
QQ里的小高同学还是满满的女王范。
不过对余某人来说,这已经够了,他决定即刻去实施他的妒忌让人面目全非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