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违了,老同学。”
马旭笑着说道,冲着同学们点头,十来个同学,都是对马旭眉开眼笑的。
看看这一身西装趣÷阁挺,看看这一身气质超脱,开上劳斯莱斯,全都是弟弟。
好几个女同学看向马旭,都是眼犯桃花,现在他们正值适婚年龄,而且又是同学聚会,现在的马旭,就是吃手可热的白马王子,任何一个女生都无法拒绝的。
“马哥,你最近做啥生意呢,大劳都开上了,不简单呀。”
“是啊马哥,你现在估计得是咱们班的这个了。”
有人竖起大拇指说道,马旭连连挥手,不以为意。
“马哥,你现在发达了,可不能忘了咱们这些老同学呀,你可得帮衬一把呀,大家都是穿一条裤子上大的,可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呀。”
“这么长时间不见了,说这些就客套了,马哥还能忘了咱们嘛?今天咱们就来他个不醉不归。”
“可不嘛,马哥你还记不记得,上学那会儿,我可总骑摩托带着你去后山逮鸟去。”
“对对对,咱们那时候不是上山抓鸟,就是下河摸鱼,有一次你被水蛭给咬了,我给你拿鞋底子打出来的,要不然那玩意钻进身体里,那可是要死人的,我可是你救命恩人,你可不能忘了我呀,马哥,哈哈。”
男同学纷纷上阵,全都开始跟马旭攀关系,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一抖一箩筐,秦君在一旁也听的乐呵。
金钱的魅力,始终都是任何人无法抗拒的,在这个现实而又物欲横流的社会上,有钱你就是大老板,没钱你就得装孙子。
马旭感慨颇深,穷在大街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当初自己落魄的时候,可没有哪个同学专门个他雪中送炭呢,现在他发达了有钱了,大家都时候兄弟,而女生也都开始给马旭暗送秋波。
“放心吧,我肯定不会忘了大伙儿的,今天随便吃随便喝,全都算我的。”
马旭大手一挥,十分任性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