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林筱筱这么赤果果地看不起,本就对林凡怨念极深的程森再也忍不住了,寒声说道:“呵呵……筱筱,那我们就拭目以待,看看谁笑到最后,谁能化为龙凤,翱翔九天!”
“呵,把你和林凡放在一起比较,那是侮辱了林凡!”
黎筱筱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冷冷道,“你,不配成为他的对手!”
就在她刚打算抬起腿,准备离开程森这群宵小之徒之时,只听到门口传来一声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呃……好热闹啊,我是不是来晚了?”
本就鸦雀无声的宴会大厅,此时更是落针可闻。
这一句出场白,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门口,一名穿着西装,身材修长的男子迈着洒脱的步子走进了会场。
正是——
“林凡?”
一个身材高挑,穿着米白色坎肩晚礼服的女子惊讶地开了口。
她的声音中,满满都是不可置信!
昨天,她得知林凡落魄到去送外卖时,本以为曾经的男神肯定脸庞憔悴,身材也严重走形了,怎么都应该是一副穷苦不堪的样子。
但现在看看,不但不憔悴,比两年前更加的有神了!
那一身趣÷阁挺的黑色西服,衬托得林凡身板颀长,头发更是梳的一丝不乱,一改两年前阳光男孩的风格。
远远望去,看上去既成熟又稳重,简直是仪表堂堂,英气逼人啊……
所有女同学都微微点头,都深有同感。
林凡那一双阅尽沧桑,变得更加深邃的眼睛,已经远比当年更加有味道,让当时就暗恋林凡的女同学们小心肝扑通扑通地在乱跳。
是谁造的谣!
谁特么在外边乱说我男神落魄了,我男神憔悴了!站出来!
你瞅瞅他那英气逼人的外表,阅尽沧桑的眉眼,哪一样没证明这家伙过得更好了!
此时,宴会中的女人们又激动又失落,虽然芳心暗涌,却没一个人敢上前去打招呼。
既然林凡没有沦为穷人,她们便没勇气和资格敢上前攀谈。
除了一个人,那就是黎筱筱。
黎筱筱看着嘴角挂着笑意走进宴会厅的林凡,缓步上前。
“你来啦。”
她驻足凝望,轻声道。
如同久久不见的恋人,在温柔地跟另一半打招呼
简短的三个字,撷裹满了这两年的思念。
“是啊,想念大家了。”
林凡挠了挠头,微笑道。
黎筱筱笑了,笑得很甜。
此时,整个会场中仿佛只剩下林凡和黎筱筱。
两人在那里静静地站着。
其他人大气不敢喘,就连林凡最好的兄弟洪俊也一样,眼中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不愧是金童玉女,此时站在一起,仿佛就是天作之合。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自量力罢了!”
在这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
所有人情不自禁的把目光挪向方才发出声音的地方。
目光望去,只见一名盘起头发,身穿蓝色礼服的漂亮女子,正在一脸轻蔑地看着林凡。
此女,正是洪俊的媳妇,林梅子。
林凡送外卖的消息,正是她传播出去的。
她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讨好程森。
因为中恒集团正是洪俊的公司所迫不急的要去攀附的。
说白了,在她看来程森才是洪俊最需要抱的大腿。
而林凡,不过是一个送外卖的穷人罢了,毫无利用价值!
既然洪俊和林凡是兄弟,同仇敌忾,不愿意去找程森谈合作的事。
那便只能由她想办法搭上中恒集团的线,为老公冲业绩了。
至于会不会牺牲林凡的名声,她根本不会计较。
一脚踩死只蚂蚁,需要去问问蚂蚁痛不痛吗?
一个送外卖的,还能翻得了天不成?
她轻蔑地瞟了一眼林凡,立刻把目光移向了程森。
见到程森赞许的目光,她越加觉得今天做的事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