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晨曦笼罩着整个杭州,阿笙全身上下仿佛都在发光,漆黑浓密的发丝披散在瘦削的肩上,是个不管做什么事都无声无息的人,但若看到她,必定会觉得杀伤力很大。
恬淡沉静的脸庞,平静的眸子,虽然称不上绝色美女,但绝对会让人难以忘怀。
在T大,有关于陆子初和顾笙的恋情,师生们彼此心照不宣。无数女子试图接近陆子初,但顾笙却是那个例外。有人说,这段恋情,最先主动的那个人其实不是顾笙,而是陆子初。
向露跟随陆子初多年,从不知顾笙的存在,到私底下一步步渗入,对顾笙,向露承认自己心存好奇,这种好奇是任何一个女子都会存在的微妙心理,无伤大雅。
对于向露来说,一个女人能够让陆子初思念多年,这份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是空前绝后的。
T市,去陆子初家里做过客的人都知龗道,他有一间很大的书房,书籍包罗万象,古今中外,宛如一个中型图书馆,整墙面的大书架,很多人都以为陆子初嗜书如命。向露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后来因为业务关系和薛明珠等人打过交道,私底下约着一起喝咖啡,这才明白,陆子初爱百~万\小!说是事实,但真正嗜书如命的那个人其实是顾笙。
模特婚纱走秀,他偶尔站在一侧观看,也只有在那时,眼底才会流露出淡淡的笑意。
聪明如向露,当一个男人看着跟顾笙拥有某种相同特质的女人时,究竟是怎样一种心情,她想或许她是知龗道的。
滋味总归是不好受,先是自欺欺人的喜,紧接着一定是满心满眼的苦涩。
阳台上植物很多,水不够,顾笙返身回来接水路过客厅,向露正盯着她看,忘了收回视线。阿笙见了,神情如常,笑了笑,走进洗手间接水去了。
向露微微抿唇,忽然意识到顾笙为何有这么大的魔力了。性子越淡,越是容易在生活中打动人心,细水深流的东西总能在悄无声息中渗入灵魂最深处。
陆子初如此,韩愈亦是如此。
半年来,韩愈把事业重心挪到了T市,昔日兄弟,在商界表面和睦淡然,私底下却是处处打压。
兄弟两人都是大家族继承人,在商界哪一个不是长袖善舞,八面玲珑?他们是新闻宠儿,经常在上流社会游走,外界看他们出色的容貌、高学历、显赫的家世,还有发生在他们身边似真似假的花边新闻都说他们得天独厚,但向露知龗道,其实他们都是病人,所谓心头伤,致使兄弟反目成仇,心结在顾笙。
阿笙提着水壶走进客厅,此时陆子初已经换好衣服出来了,笔挺的手工西装,长身如玉,清俊优雅。
“下午,我可能要回T市,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她抬眸看他,这么快就要离开了吗?偏偏眸色是平静的,她说:“我送送你。”
他忽然就那么笑了,阿笙微微低头,他这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