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人!仇人!”小法蒂姆使劲点了点头。
“那成吧,我去杀他们你们不会不乐意吧?能不能帮忙带路?”洪涛指着那张他这几天依靠众人描述画出来的马斯卡港附近的地图,向两位小法蒂姆提出了要求。
他已经不想再去贝都因人部族里观光了,搞清楚谁要抢自己才是第一要务。这种事儿必须严惩,你杀我一个人,我就杀你全村;你抢我一车货物,我就灭你全城,坚决不能手软。
要打就一次打服,否则就别打,这不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以后的商船着想。就如赛义德所说,抢劫是贝都因人血液里的因素,如果不让他们有点怕的东西,那以后大宋海商来了,不就成了来送肉嘛。想抢就抢、想杀就杀,这得多少军队才保护的过来?
俩位小法蒂姆不像图一样拒绝外族帮自己的部族报仇,也没有印第安人的那些臭讲究,能把老仇人的部族干趴下就是好事儿。洪涛不可能在这里生活,也不会抢他们的草场和牲口,这种援兵来得越多越好。他们甚至比洪涛还积极,不光答应带路,还要出兵和陆战队一起战斗。这可不是他们仗义,而是有目的的。
按照贝都因人的传统,出力了才有资格去分配战利品,出力越多分得的份额就应该越多。在他俩眼中,对方的部族有上千人,羊群、驼群、马群、毛毯、帐篷都是财产,就连女人和孩子也是财产。如果自己不出力,就不能去分这些战利品,光带路能得几头骆驼啊。
“我指挥,你们的骑兵听我的!羊群、驼群、俘虏全归你,我只需要他们的谢赫,问清楚谁背后指使他们来攻击我的驼队,我要报仇。”洪涛听明白俩位小法蒂姆的意思之后,提出了全新的分配方案。
“成交!”小哥俩看着营地外面那两堆烧焦的骨头,还有满地的褐色痕迹,稍微商量了一下,就和洪涛达成了协议。洪涛的人是用什么方法打败偷袭者的他们不清楚,但他们俩都认为洪涛这支驼队的战斗力明摆着呢,不是白给的。
于是法蒂姆部族的骆驼骑兵和洪涛的陆战队就合二为一,在荒漠上改变了行进方向,朝着西南方走去。法蒂姆的骑兵在前面开路,洪涛的驼队跟在后面几百米的地方。
假如光有日本兵没有汉奸,日军侵略中国的进展就不会那么顺利,这种状况不光在中国,全世界各国都一样。有了法蒂姆兄弟这种熟悉地形的带路党,陆战队和骑兵用了五天时间,直接绕到了对方聚居营地的西南方向,向这座建在一片小绿洲上的村落发起了进攻。攻击主力是陆战队,骆驼骑兵负责掩护陆战队的左右两翼。
洪涛拒绝了法蒂姆兄弟的建议,没有在夜间趁着对方熟睡时偷袭,而是选在了上午吃过早饭之后,从正面骑着骆驼接近村落。
夜战对于熟悉这片地区的骆驼骑兵有利,但对陆战队不利。洪涛不需要突然性,对方应该昨晚就发现了自己的驼队,那些沙丘上骑着骆驼游荡的牧民就是瞭望哨。不过他们只有一晚的时间,这么大的村落无法整体搬迁。假如对方要逃,那就更好办了,带着老人、孩子、妇女、牧群赶路,会分散对方很多兵力和精力。
和洪涛想的一样,这个部族并没有逃,他们的骑兵也不少,为了保卫家园,只要能骑上驼背、拿起弯刀的男人都会是骑兵。从这一点上来讲,贝都因人就是阿拉伯半岛上的蒙古人,全民皆兵。一千多人的部落在战时可以凑出一半甚至更多兵源,里面有白胡子老头儿,也有还没骆驼腿高的孩子。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