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杀死丧尸,就得砍头,所以之前我们一直盯着它们的致命位置。净奔着它们的脖子使劲,可是丧尸是动态的,刀经常抡到头盔或肩膀上,浪费了很多体力,实际上我们走入了一个误区。
要想令丧尸短时间丧失追击我们的能力,最快捷的方法是断其一腿,只一腿即可,不用两腿全砍。
我抡起武士刀砍废一条尸腿又一条尸腿,这尼玛,比玩命砍它们大脖子省力多了!
罗汉和雷暴,祝红他们更发挥了自己的优势,连刀都不用,直接上脚去踹,丧尸骨质脆弱,小腿都枯细干瘦,从膝盖反着关节下脚,基本一踹就折。
一群丧尸很快卧倒,在地上乱爬,活象一群想从锅里逃命的螃蟹,这个时候也不能大意,因为它们没有痛感,一条腿断了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无法站立行走,用两条手臂和另一个好腿还是能到处移动的,所以它们的目标仍然是我们。
对付残废丧尸就容易多了,我弯腰伸手掀开一头丧尸头盔前的盖子,露出它的前脸来,笑笑说,“你好!”然后手腕一翻,将武士刀的刀尖向头盔内戳入,丧尸抽搐几下盖姆欧喔。
覃小满这时候是最兴奋的,她不会放过任何一头还活着的丧尸,头盔前遮被她一个接一个掀开,专心的戳爆了所有眼窝子,这才是她最擅长的。
几十头丧尸又被我们宰了,不知躲在古镇里的丧尸头子此时是何感想,它们会恐惧吗?它们会愤怒吗?
如果丧尸学会了恐惧和愤怒,它们会更加可怕,就象首尸,懂得避凶就吉,所以首尸们会活得更长久。
接下来,无论我们在古镇门外如何叫骂,也没有一头丧尸出来了。
丧尸头子已经意识到,我们与穆芷一样,是不能招惹的敌人,要躲。
可这令我们对古镇彻底没了办法,它们不肯出来,我们当然不能进去,还有,我们不知道古镇中还有多少丧尸,这才是最要命的。
吸取上次的教训,这次我们带走了所有头盔,丧尸们回收头盔,只能说明一件事,它们的数量多过找到的头盔,我们收走多少头盔,就将有多少头丧尸在未来的战斗中处于裸奔状态。
我们将头盔扔进一个地窖里,那是一户人家以前囤积粮食的地方,接着在地窖里放了把火,把所有的头盔都烧变形不能再用。
原计划搁浅,我们必须要研究出新对策来!不敢耽误时间,因为丧尸们每天都要进食!
“除了女神,还有一个人能帮上大忙,不过得回趟成都。”我说的是洪剑,我们所知道的人里,克隆人三人组中小森可以用笛声引尸,亚当只能做到被丧尸无视,只有洪剑能以脑电波影响丧尸的行为,我们面对的强大对手与洪剑的控尸能力相同,或许唯一能对抗它们的,就是洪剑了。
“这一来一回,古镇里又得有许多人被吃掉,哎!还有,咱们只能回去几个人,三辆车的汽油只够一辆车跑回成都。”雷暴从燕子洞回来,他开的车里就没剩下多少油了。
“回成都搬救兵!除了洪剑,亚当也要请来,另外,还得找皮将军多申请些兵力和弹药。”祝红决定了,“我跑一趟吧。”
“正好把舅舅和舅妈送回去!我也跟回去看看帅帅。”我一听能回成都,归心似箭。
“那个,我回去吧,老祝。”雷暴突然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祝红眯眯眼睛,同意了。
我们将三辆车的汽油都汲到雷暴开的黑骑士上,这下足够我们跑回成都。
雷暴开车,罗汉保护,我和舅舅,舅妈坐在后座,只回去五个人。
其他人包括穆芷就在那个隐蔽的家庭旅馆等待我们的归来。
天一亮就出发,我们走得是昆明-成都路线,这条公路比较通畅。
路过昆明的时候,罗汉忽然说,“咱们进昆明一趟,不用太深入,从那条道进去,再向右拐个弯就行。”
“干嘛?找肯德基上厕所?”雷暴将车停了下来,不解的问。
“我说的那个位置有个挺老的金店,他家的金子特纯,希望没被抢光吧。”罗汉对昆明什么时候这么熟?
“咋的?想给吴妹子选些旅游纪念品吗?这个我支持你。”雷暴回头看看我们,“姐,咱们能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