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精品书屋>都市言情>医神殿临时工> 第二八七章 自我定位:掠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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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八七章 自我定位:掠夺者(1 / 2)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磨刀不误砍柴工……

那样朴素的话,蕴含着大智慧的人生哲理,林琅深以为然。

虽然他很希望,能尽快能联系这个世界拥有高学识的人进行交流,好找到回家的路。但他也深知,做事必须要有计划,必须要以统筹的方法去建立计划。

所以他出城了,看似与想进入智者塔的目的南辕北辙,但实际上是殊途同归。如果计划顺利,以后的路甚至能走得更快一些。

现在他需要忍耐住,不能因为急着要回家就行事没了章法。

他的章法很简单,就是离开。希望他不在维卡西亚城,那里依然能流传着他的传说。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要走得远远的。所以他买了一匹马,然后进入大草原,成为大草原中普通的一份子。

…………

“林琅兄弟,这些是我们部落采的。你看着给点。”一个小部落的头人大咧咧地跟林琅说。

林琅离开维卡西亚城已经五天了。前三天里他一路向南,来到一个有千余人的部落,充当一个收货的客商。

因为他给钱大方,而且深谙北地礼节,很快就跟当地人混熟了。他就让本部落向附近部落传信,他要大量收物资。

什么都收,草原中的草药,蘑菇,动物皮毛、角、筋、肉干,干乳酪,来者不拒。

这个小部落今天才赶来,带来的应该是都是留在部落中一些储备,主要是皮毛。

他看了,有长角羊皮,还有猡猡皮、也有维卡兔皮、旱獭皮,草原绿狐皮等等。

他仔细检查过,将皮毛按等级分类。

最后说:“长角羊皮和猡猡皮,都很不错。可以算作是一等品。羊皮一个秘银币一张,猡猡皮三个秘银币一张,行不?”

那小头人听了价格,连连点头:“就按这个价。”

这个价已经比跟去维卡西亚城卖一样了。但是他们少了几天的路程,而且维卡西亚城的的商栈总会找些理由,打压价格。哪像林琅这样公道,是一等品就是一等品。

林琅笑了笑,又说,检查了其它皮毛。其他皮毛就没有这样的待遇了。

长角羊与猡猡,都是养殖的牲畜,屠宰时剥皮很完整。但是其他皮毛都是捕猎得到的,通常有箭孔。

箭孔的位置不一样,品质就不一样了。

他将皮毛分好类,依然很公道。有明确的标准,而且是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标准。

算好了总价:“一共是二十六个紫金币零十一个秘银币。没错吧。”

头人算数不好,掰了好一阵手指头,才点头说:“没错。”数字当然没错,还多给了半个秘银币。

虽然只是半个秘银币,但头人觉得跟林琅做生意心里舒坦。

林琅又笑着说:“那你们是要换东西还是拿钱?”

“换东西。我们要白布,还有盐、糖。”

林琅能将他们这些部落库存的东西挖出来,靠的就是来自地球的产品。那些东西本来收起来打算带去凌忧界的,数量非常多。

布,这个世界也有。工业化出产的布,也许比不上本地手工织造的布耐用,但是非常细密。而且林琅带去凌忧界的东西,质量都是非常好的。

在这个世界,也深受特权阶层的喜爱。

至于盐,在维卡大草原,是战略级物资。这个世界,似乎还没有大规模晒盐,都是岩盐或者湖盐。

但那些盐只能算的上是工业盐。而且都要从东边运来大草原,价格相当高。

林琅带来的,可是纯氯化钠盐。还是加碘盐。

别的不说,就看那细细的、白白的。就能让人的愿意付出大代价买。

再有就是那些糖,白糖、冰片糖,奶糖……甜味,是人最喜欢一种味道——咸党别杠……

现在他就是用这三种东西,来勾引这个世界的人库存掏出来跟他换。

收了东西干嘛用?

改变他的人生,活着改变这个世界——他的目的就是辣么伟大而清晰。

不过,仅是牧民们家中的库存,还远远不够。

他对那个头人说了很多遍的话:“我还收这些东西。”他拿出一些草药、蘑菇、甚至是石头。“你带一些回去,如果能找到。这些东西晒干了,我就收。价格绝对公道。”

所有要收购的东西,价格都足以吸引牧民特地去找那些东西。

那个头人将东西接了,草药和蘑菇,他们部落所在的牧场确实有。石头,好像在他们的夏季草场也有。

那些石头是黄褐色的,里面是白色的。

他并不知道,这种石头,在另外一个世界叫做羊脂玉籽料。在地球,是名贵首饰雕刻材料。带不回地球,在林琅手里也是珍贵的灵阵材料。

而在他眼里,一百斤两个紫金币的价格,简直是白来的。

“好,林兄弟放心,我们找到了就给你送来。”

林琅笑着说:“先说好了。我还会在这里逗留三天,如果我走了,往南边找我。我在接下来十来天,会往南走。遇到一个部落,就停两天。如果真找不到我,也可以带着东西去维卡西亚城。我在两个月之后,应该会去那里。”

两个月之后,是维卡大草原物产最丰富的夏季,也是维卡西亚城客商最多的时间段。他肯定要回去那里。

送走这个小头人,林琅又跟另外一个部落的头人交接。

这个部落在南边,距离挺远的。

林琅跟同样给了样品,说:“你们先将东西收集起来。十几天后,我会想南边走。到时候去你们部落。你也可以跟附近的部落说一下,让他们也收这些东西。如果有什么新鲜玩意,如果有用,我也可以出合理价格收。”

这个头人走时很高兴。

就这样,他一路走走停停。遇到一个部落,就逗留一天到两天,收集附近部落的物产在这个季节的物产。约定夏季物产的收购。

白天他会在部落中收东西,如果有空就会给牧民治疗生病的牲畜,也给人治病。

他治病的方式让这些牧民惊若天人。不像巫医样需要跳大神,摸摸手腕,熬药吃,扎扎针。有时候,会给两颗药丸吃。甚至只是暗暗捏捏,然后病就好了。

被救治的牧民不像亵渎天神,但林琅药到病除的医术,他们认为只有天神才会的。

不知道从谁口中开始,他们渐渐称之为神医。这个“神医”并非通常说的医术高明的意思,而是“神传授的医术”的意思,换句话说,林琅在他们心目中,是天神的使者了。

如果不是天神的使者,怎么学得会天神才会的医术?

林琅觉得这很好!

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但现在他求的就是一个名。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圣母,无偿给这些牧民看病了。

他一路收购东西,一路给人治病,“神医”之名也开始沿着他行进的线路,向两侧快速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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