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宝?
气息。”
轩辕剑,还是越空之门,还是其他的。
不会吧,这胖子怎么感应到的。
看司徒墨一副不相信的样子。
胖子露出了一口大金牙,指了指自己的大金牙,“我能够感应到司徒兄你身上的至宝的气息全靠他了。”
“我这一口大金牙用仙金淬炼过,比一般祖仙的仙器都还硬。”
“由于大金牙和舌头挨得很近,长此以往,我的舌头也快成了仙器,对味觉越发灵敏,你身上世俗的气息虽然被仙界同化了。”
“但你从世俗带来的至宝气息却还没有消失。”
好家伙,这都能够感觉出来,太匪夷所思了。
“兄弟大才。”
“那可不!”
金象得意一笑,知道司徒墨是世俗的,也就无话不谈了,道出了自己的来历。
“我就是专门修炼这一口金牙的,当初我泡夜店的时候无意间被雷劈,把我带来了仙界,落入一个看起来像古代书院的地方。”
“谁知道这个地方就是传说中的天仙书院。”
“在里面混了半年,当了几年炼丹房长老的狗腿子,推荐我做了入门弟子,凭借一手溜须拍马的好本事,我在天仙书院混得如鱼得水。”
“本来以我的资质,这辈子都不可能入仙途的。”
“但几位长老缅怀我平时的功绩,于是动用了太上至宝——青天神监,以其中的洞虚神光,硬生生给我开辟出了一道灵根。”
灵根是仙界门派的说法,世俗门派,天武界则没有这种说法,只不过是大家修行的体系不一样而已。
但大道三千,都是殊途同归,本质上是一样的。
司徒墨忽然明白了什么,“你的灵根该不会就藏在这牙齿里吧。”
金象点头,“长老说我资质差,唯一灵根就隐藏在这牙齿里了。”
“后来我修行了魔道的吞天魔功,灵根什么的,也就不重要了,这一口金牙也成了我的利器。”
司徒墨忽然觉得,会拍马屁原来在仙界也可以横着走。
“对了,司徒兄,世俗怎样了?”
“我前不久听说,有通天仙宗,黑狐宗的杂碎下界去了,要把世俗界和天武界的人奴役。”
“我在仙界,以我个人的力量,没办法回去,有点担心家里的人。”
看来金象胖子对世俗还是恋恋不忘。
看他这么真诚,期待的眼神,司徒墨放下了戒心。
“你哪里人?”
“我北联盟,金大福之子。”
北联盟,咳咳,该不会是被自己灭了的北联盟吧。
这小子,要是知道自己灭了北联盟,会不会和自己拼命。
算了,还是不跟他说了。
“北联盟一切都好,仙界之中有高手存在,有个叫李玄空的出手了,将从仙界下去的人都斩杀了。”
“此人不仅捍卫了北联盟,还捍卫了地球,更是杀得天武界那些杂碎抬不起头。”
“我有幸去过一次北联盟,是有那么一家姓金的,我去的时候,地上孩子,满地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