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s,been,a,long,day。without,you,my,friend~”
“and……”
“nonono!!”
录音室,颜煌在录歌,文森叫停。
颜煌看着文森等待,文森思考,随即纠正:“两个词发音再连贯一些,不要一个一个唱出来。你听我示范……”
说完文森给颜煌重新唱一遍。
颜煌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能力还是很强的。仔细听的确能听出他指出的重点注意事项在哪。就是听起来更连贯自然更柔和。
不过终归是两种母语。颜煌是普通话,文森是英语。所以只能换位思考就是,文森说普通话也很标准。但肯定还是会有点怪。除非从小在那种语境成长才行。
不过幸好的是只是唱歌,固定的一段词。熟能生巧就好。加上颜煌英语基础本来就不错。
“ok。”
颜煌点头:“我再试试。”
伴随音乐,颜煌继续。
“It's,been,a,long,day。without,you,my,friend~”
此时歌词已经写好了。甚至还有一段是rap,文森回来的时候表示找了一位很出名的黑人歌手来和颜煌合作。
颜煌不同意。
是我心想进军欧美,但我还想站着把钱挣了。
练习口语是对欧美歌坛以及听众甚至对作品的尊重,然而这首歌的意义如果没有文森的存在,是不会出现的。甚至到今天的程度。
如果没有文森和他一起演唱,那就不唱了。
进军欧美是一种高目标,但要说生存说赚钱说发展,国内已经足够足够的。他和金仲忙的不就是这个吗?
文森的三观是西方文化熏陶,有点不理解颜煌为什么这么选择。
似乎是不知道那位黑人歌手已经冠单好几次了。而且专辑也获得过冠军,还获得过公告牌新人奖。
颜煌失笑,问他你到底想不想唱?
文森终于明白,也许是一些自己无法理解但让人感动的情结,颜煌给予自己的一切。
他觉得自己或许真正深入到东方文化,而不是如同以前一样,喜欢这里的快递外卖交通网络,然后会一门语言还说得很好。就以为自己有多了解。
欣慰笑出来,一起合作录歌就在此刻。
“And,I'll,tell,you,all,about,it,when,I,see,you,again。”
文森这次没叫停,还鼓励他继续。
颜煌就继续呗。
唱歌哪能只注重发音?唱才重要。赋予感情。
“We've,come,a,long,way~from,where,we,began~”
“I'll,tell,you,all,about,it,when,I,see,you,again~”
“When,I,see,you,again~”
而文森这次没有评价,干脆就自己用丰富的肢体语言跟随节拍唱着他rap的一部分。
既然不用那位黑人歌手,自然就是他来演绎。
虽然他rap一般,但这首歌本来初衷也不是商业目的。加上英语是他母语,大家都要练。
只是这次需要他自己纠正自己的同时,其实外面还有那位文森介绍的大叔白人录音制作人。
他才是真正监督的。不再那么邋遢,很认真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