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白跟主唱商量了一下,借了舞台,又借了把吉他。
王小白会弹吉他,学弹吉他的原因也很老套——为了追女孩。
那女孩是他大学时期的校友,长相甜美,初次见她是在学校的迎新会上,她在台上光芒万丈,他在台下站如喽啰。
相同的爱好是接近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所以他那时没日没夜的苦练吉他,当他终于以一手好吉他如愿进了学校的吉他社,有机会和她站在一起同台表演的时候,他才发现,卧槽,吉他真好玩,女神是什么?能吃吗?
他是有演出经验的,所以当餐厅里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的时候,他一点儿也不怯场,自顾自的坐在椅子上调音。
卢佳怡本来还有点后悔,可当看见他神情自若,忍不住在心底赞叹,不管如何,这台风还是很稳的。走穴的时候麦克风一关,假唱一开,他就是全场最靓的仔。
流量小生的身份,被安排的明明白白。
王小白调好了音,试了一下麦克风,“大家晚上好,很高兴能为大家带来一首欢快的歌曲,希望大家能喜欢。”
哗哗。
话落,稀稀落落的掌声响起。
这是高级餐厅,客人综合素质比较高,没有因为随便一个人上台就嗨到不行。
他也不生气,冲着大家一笑,随后神情认真的说:“请大家坐好,同时也要看好自己的女朋友,因为我要开始装逼了!”
“哈哈!”
“好!”
他这句话一出,反响比之前要热烈不少,卢佳怡都忍不住笑了一下,可随后又冲着他白了一眼。还好他现在没有成名,否则这句话就会成为被人攻击的黑点。
暖完场子之后,他轻轻拨动吉他。
卢佳怡细心的听了起来,同时在心中暗暗的想着,节奏挺舒缓的,应该是个情歌,不过用吉他伴奏不太合适,这舒缓的节奏,应该用钢琴。
她继续听,拨动几下琴弦后,节奏明显变得快了一些。
可谁知道,当一小拍过后,节奏忽然变得高亢起来,一阵节奏感极强的和弦后。
不是抒情歌?是摇滚?是哪首歌?有点像张文清的《碎石》,可碎石的节奏要比这更强。
卢佳怡一边听,一边暗暗琢磨,可前奏都过去一半了,她也没听出来这首歌是什么,而那边,前奏已经弹完,王小白开始唱了:
“电视一直闪
联络方式都还没删
你待我的好
我却错手毁掉
也曾一起想
有个地方睡觉吃饭
可怎么去熬”
卢佳怡瞪大了眼睛,半晌才喃喃自语着:“这首歌叫什么?很好听,可为什么从来没听过?难道——!”
她的目光从惊讶变成了疑惑,最后变成了震惊,满脑子只有王小白上台前说的那句话——“我只是不会唱别人的歌”。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他不会唱别人的歌,还是——不屑?
是了,不屑!
他有着别人比不了的天赋,所以他不屑成为网红,不屑参加巨星练习生,甚至不屑去唱别人的歌。
他看似谦和的外表下,竟然是有着如此高傲的强者之心!
“日夜颠倒连头款也凑不到
墙板被我砸烂
到现在还没修
一碗热的粥
你怕我没够
都留一半带走
给你形容美好今后你常常眼睛会红
原来心疼我
我那时候不懂”
而台上,曲调已经渐渐从之前的舒缓,变得更富有节奏感,攻击性极强,就像是一只沉寂数年的大雁,在隐忍无数次之后,终于选择一飞冲天,冲向那无人能企及的蓝天。
他深情的演唱着,这首歌并不亢奋,却唱的人们心潮涌起,让他们想起了青葱岁月时,那个陪在自己身边,却无怨无悔的女孩。而自己当年却那么幼稚,伤害了这份纯真的爱情。
骗子!
大骗子!
不是说好了是首欢快的歌曲吗?为什么让人听了以后,会在心里莫名响起一阵伤感,有些发酸的眼眶又是什么情况?
“假如我年少有为不自卑
懂得什么是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