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陆尘一边在流浪号的加速下前行,快速接近着超新星,一边吸收着撞击在自己身上的各种物质。
渐渐的,陆尘的行星质量增加到了300个。
随着氢占比超过百分之五十,陆尘也正式变成了一颗气态行星!
而在行星陆尘高速前行的过程中,行星表面一直伴随着一层炫耀的电闪层!
那是各种带电粒子以光速撞击在行星磁场之上,所形成的电闪层,颜色百花齐放,像极了一层变幻莫测的彩虹电闪。
只要陆尘持续深入,电闪层就只会加剧不会减少。
…………
英仙座旋臂,三叶星云。
一颗小质量恒星缓缓移动了起来。
这颗恒星的质量虽然小,但他的年龄可不小。
在他的恒星质量中,氢占比已跌到百分之四十左右,已持续核聚变80多亿年。
可以说,他已是一颗寿命将近的老恒星,不过,他并不甘心就这样变成一颗白矮星,于是他经过了长时间的找寻,终于找到了三叶星云。
经过他的精密计算,三叶星云的特殊性应该可以让他重获新生。
于是,为了等到适合的新生时机,他已在三叶星云内蹲守了近一亿年。
某一天,三叶星云三十多光年外的蚂蚁星云即将爆发了,中心的超新星发出的强烈光芒甚至照亮了三叶星云。
这颗老恒星见状,便想去看一看蚂蚁星云爆发的景象。
一来是想吸收更多的氢气,以维持更久的生命,二来是想提前观摩一下超新星的爆发情况,那样等到自己新生之刻,才有足够的经验应付。
花了一些时间,这颗老恒星终于从三叶星云飞到了蚂蚁星云附近。
老恒星选了一个恒星风相对较弱的位置,朝着蚂蚁星云中心的超新星飞去。
一路上,他当然也会吸收路过的氢气,不过这边的恒星风较弱,远没有恒星风强的位置的氢气多。
不过,他倒也无所谓。
反正他的重心本来就不在蚂蚁星云上。
当他飞行了一半的距离时,竟意外发现另一个方向出现了一颗特殊的行星。
只见那颗行星居然逆着强烈的恒星风前行,并且速度还出奇的快,甚至比他的飞行速度都要快。
“呵呵,这是急着去送死么?怕赶不上超新星的爆发是吧?”
“不过,看那颗行星的后面好像有加速器,这倒是非常少见。看来那颗行星应该是一个天体文明,而从其尾部的推进器来看,应该和行星上的生物生命是生命共同体。”
“不得不承认,生命共同体在宇宙中还是非常有优势的,至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相互帮助。不过,不管你们有什么本事,都绝不可能承受得了超新星的爆发,这么急着冲进去,只是送死罢了!”
老恒星远远的看着那颗行星,冷冷讽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