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旁边那位身为裁判的长安司武侯终于当众宣布了比赛的结果之后,一直神经紧绷的李轻尘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心中对于这些擅长奇门异术之人,却是变得更加警惕。
虽然看似他刚刚胜得很轻松,只是一招便将杨卯成功丢下了擂台,可实际上,他刚才离落败,真的就只差半步而已。
相较于和这些擅长使用幻术和布局的对手斗智斗勇,他倒宁可和张藏象那样直来直去的对手打得血肉横飞,前者需要处处留意,实在是太过耗费心神,而后者无疑就要轻松多了。
最终能够赢下这一场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因为李轻尘在第二次去看擂台四周观众的时候,注意到了一个小细节,那就是杨卯幻术笼罩的范围并不大,或者说,长安司根本就不允许她的幻术影响到除擂台上的对手以外的人,这跟不会让台上战斗的余波落在看客身上是一个道理,所以周围的人,就成了他最终确定真实世家最重要的一个工具。
从他们瞳孔的倒像中,李轻尘成功地看到了真实的擂台情况,故而当他跃出躲避那些不知是什么作用的粉色烟雾的时候,他才会在关键的时刻往回撤了一步。
到最后他确定杨卯真身的位置,也不是通过背后的风声来源,事实上,当时带起一阵风声的,只是一把故意射出的暗器罢了,真正的她,已经悄悄地潜伏到了自己的身侧,如果当时自己转身去抓暗器,就算不被伤到,但侧翼一旦失防,很容易就会被对方打下擂台,导致被直接判负。
还好,虽然惊险,但依然成功地晋级到了下一轮,而那边的沈剑心也很快地结束了战斗,这位从渝州来的少年,亦开始崭露头角,同样是剑客,他却不像林慕白那样,以剑气大军压迫敌手,当对手死活都破不开他的三尺剑围后,便直接认输,也算是光明磊落。
同样是外乡来的年轻人,沈剑心也搬来了客栈居住,按照他的话来说,那就是当时在什么不知道的情况下选择跟李轻尘并肩作战,就等于是得罪了杨府,反正事已至此,还不如抱团在一起,也能安全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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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李轻尘和沈剑心结伴回到客栈的时候,却发现老王已经等在屋里了,照旧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翘着二郎腿坐在椅子上,一晃一晃的,手里捧着一本名字就很香艳的书,时不时还露出一抹饱含深意的笑容。
听到开门声,老王这才依依不舍地收起了手上从黑市买来的,带图画的珍本,然后笑嘻嘻地回头道:“尘小哥终于回来啦,喲,还有朋友,也不介绍介绍?”
李轻尘面无表情地道:“身为长安司武侯,难道不应该记住每一位武道会的参赛者么?”
老王毫不在意地打了个哈欠,甩甩手,道:“这老子哪儿有心情去记,武道会三年一届,老子都已经看了十届,能记住的,也就是几个人而已。”
他自己就曾夺过武魁,寒来暑往地看了三十年,这三十年里,许多后辈都只是昙花一现罢了,他需要去记么,真正能走到高处的,他自然会从各种地方听到对方的名字。
不过沈剑心倒是记得老王,且不说先前他在演武场里那震慑杨府四人以及周围无数看客的一手实在是让人印象极深,让人想不记住他都不行,况且老王虽然为人看着不怎么正经,但实际上名头可不小,尤其是对他这个很早便立志加入长安司,以剑卫道的人来说,长安司内现存的每一位武侯,他其实都有所研究,更何况老王成名实在是很早。
“王前辈,久仰大名!”
老王偏过头,有些疑惑地问道:“你知道我?”
沈剑心当即重重地点头,语气有些激动地道:“那当然!八年前,王前辈在渝州城以十五道兵魂镇杀了在渝州兴风作浪多年的夜魔程远,当时我便听父亲讲过此事,此后一直都记在心中,只是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地接触前辈,一直深以为憾,今日总算得偿所愿了。”
老王一听,脸上顿时露出了羞涩的神情,轻轻地摆了摆手,谦虚道:“只是虚名,虚名罢了。”
说着,他又露出了一副追忆的样子,喃喃道:“嘿,其实呀,当时以刀剑二魂就足以杀他了,不过呐,当时旁边围观的姑娘们实在是太多,我呀,就故意多用了十三道,现在一想起当年那些姑娘们的眼神,啧啧,真是怀念呀。”
老王一只手磨蹭着下巴上的胡渣,有些惋惜地道:“唉,只可惜当时走得太急,不然说不定老子在渝州连孩子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