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穿戴的金光闪闪的妇人,提着篮子在田地里掰玉米棒子的场景,其实很炸人眼球,至少熬夜之后起的比较晚的于秋,在阳台上往下面看到这个画面的时候,迷迷糊糊的眼睛顿时就感觉清晰了许多。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之后,于秋就来到了水库旁边的田埂边,这里,房玄龄正和长孙无忌正围着几箩筐有差不多一尺长的大玉米棒子端详。
于秋才在他们身边蹲下来,就听到了赵七娘等人在田间的对话。
“秋哥儿可真是忍的住,像喜儿这样长的细皮嫩肉的姑娘,他也不急着收房。我们家老苏才去了外面几个月,就来信说想的慌了呢!回头得跟秋哥儿说说,给老苏放个假,让他回山庄里住一段时间,老娘我说不定还能再下个崽呢!”
“下崽应该不是你真正想要的吧!你想让你家老苏回来多跟你快活几天才是真,可怜的喜儿哟,都快十八了,还没尝过男人的滋味。”
“哈哈哈,就是,就是,一看七娘就是个贪欢的……”
“你们这些货才贪欢呢!要不秋哥儿属下的那些亲卫们把持的住,你们这些老娘们只怕都往房里拉了好几个了……”
赵七娘她们聊起这方面的话题的时候,台词一向都是这么的豪放粗糙,说的张喜儿的脸蛋上红霞乱飞,然而,众多妇人们却都是习以为常。
在她们原来的世界里,就是三件事,干活,吃饭,生娃。
现在于秋又给她们增加了一件事情,梳妆打扮,这让她们瞬间意识到了自己是个女人,需要美美的享受生活的乐趣,比如:聊天八卦。
像她们这样在身上挂着几百克金饰,在阳光的照射下各种闪的模样,简直就是‘土豪富婆’这个词的具体表象。
还别说,这非常符合这个时期喜好艳丽装扮的大众审美,如果让她们几人穿戴这身金饰到洺州城,或者洺津渡的街头走上一走的话,一定会在妇人圈子里面刮起一阵戴金饰的风潮来的。
“这个玉米,究竟怎么吃?”将玉米的包衣和须子反复剥开查看了好几遍的房玄龄见到于秋过来了,立即开口问道。
“嫩玉米煮着吃,自带一种甜味,这种还带些水份的老玉米,可以烤吃,不过,最好是晒干了之后,磨成玉米面粉,做蒸饼,窝头,煮糊糊,或者压粉条吃,一般会比栗米和燕麦的口感要好一些,加一些其它材料,做的好的话,味道不输给小麦大米。”于秋撕开一个玉米的包衣,一边清理着玉米棒子上的毛须,一边道。
就他手中的这个玉米,放到后世高产田里,都算是品相极佳的,这与玉米种植下去之后,肥力,水份,日照都很充足,除虫除草工作做的无微不至有关。
于秋只需要掂几下手中沉重的玉米棒子,就知道,亩产量一千斤多斤是没跑了,这说的还是完全晒干以后的重量。
听了于秋的这番讲解,房玄龄和长孙无忌其实是很想尝尝玉米的味道的,但是,这种高产作物种子得来不易,他们即便是心里想吃,也不敢表露出来。
倒是想偷吃的小虎,因为太过贪心,往怀里多揣了几个,结果暴露了,被于秋抓住之后,还咯咯笑的不断挣扎,硬是抱着最后一个没有被于秋掏出来的玉米棒子不松手。
看到在山庄里根本不缺美食的小虎都这么想吃玉米,长孙无忌和房玄龄顿时就相信了这东西的味道很好吃,刚才下田的时候那些妇人们可就笑骂过,有人此前在地里偷吃过玉米,小虎就算不是主犯,也肯定是其中一个从犯,肯定是吃过玉米的。
午后,数十框被剥开了包衣的玉米棒子在山庄前院的水泥地晒场上摊开,在没有脱粒机的情况下,将玉米棒子晒的很干了之后,再用两个棒子手工相互磨,来达到脱粒的效果,是比较常见的方法。
厨房平时烤肉的铁架子上,就着做午饭时没有燃尽的一些柴碳,几条玉米已经被于秋用削尖的竹签串好,放在了上面。
老玉米其实不怎么好吃,不过,刷上一些野生的蜂蜜,那就不一样了,甜香的味道会让人直抽鼻子。
还没有吃午饭的长孙无忌看着金黄色且表皮逐渐爆开的玉米粒,咽了咽口水道,“你不应该那么着急着吃的,都还没有称重做记录呢!”
于秋笑了笑道,“玉米只需要靠眼睛看,就能让大家知道它的产量很大,而且,我现在还需要向别人证明什么吗?”
“你真的不知道刘尚书就是为了这玉米而来的么?”长孙无忌再度咽了咽口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