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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5章 杜绝“置二代”(1 / 2)

田产产权随人走,刘行这道命令一出,所有人都为之一震。

在中原千百年来,土地的产权上虽然一直也是以人为主。但在绝大多数的时候,原来的土地主人一旦迁徙了,从未出现过衙门出面帮助其进行异地置换的情况。

从前的田产在其原来主人离开原本居住的地方时,要么被长期外租、要么则当即便会被以低廉的价格转让出去。

可是如果刘行这项法令推行起来之后,肯定不会只是针对烈士遗孤这一个人群,必然将会逐步扩大的所有分了田产的人群。

衙门帮助异地置换,这种政策一旦执行开了,也就意味着从此以后无论是哪个人、只要还在刘行掌握的朝廷范围之内便无需再担心变卖田产时遭受损失,更无需担心一次迁徙陡然损失多年积蓄的事情发生了。

以刘行一贯的做事方法来看,当刘行每做出一个决策的时候,都会有很多伏趣÷阁藏在一个看似单一的决策之中。

在这决策之后,梁兴、种雁翎和雷震似乎都隐隐感觉到了刘行必然还会留有后手。

果然也不出三人所料,用手重新摩挲起二丫的头发时,刘行低着头看着那小女孩笑着短暂思索了一番。

很快地,当雷震将记录好的那些法令转交给一个通传使时,刘行重新开了口:“再传我令,异地置换田产的策定不只限于烈士遗属的保障上。要在我大宋全境推广、开展起来。”

话语微微一停,再做短暂思考,刘行接着道:“如何置换、怎样执行,交户部与咨议院商榷出一个具体、详实的规则出来然后交我来审定。但只有两个及基本原则是不可改变的,其一是不得借置换之机损害百姓民产、其二是任何人敢借机搞贪腐一律从重从严惩处。”

“太傅,那如果在置换过程中,接收地与转出地之间田产价值有差价怎么办?”梁兴皱着眉头,又一次开了口。

他踱了两小步,望着刘行道:“譬如太原府内的田产,一亩官价定价是不得超过一百十五斛。可是换做五台县的田产,亩价官定只有七十五斛、整整相差一半。总不能太原一户人家迁到五台去,马上便从殷实富家变成新的小地主吧?那样既影响到稳定,也会给接收地县衙造成做事时诸多困难呀!”

差价,这是个很关键的问题。

梁兴自身是个农民出身,他能够想到这些问题,确实是刘行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没有想到的。

但是没有想到,不代表没有办法解决。

听完他的反问之言,刘行低头只是稍微又做了一下思考很快便正色道:“那便在基本原则上加上一条,只以亩数为基准进行置换,不以田产价格做基准。每户、每人拥有的土地,任何时候不要轻易非军功增加,这也可以作为一个我朝人后田产政策的一个基本规则。”

梁兴能想到的是如果按照市值进行异地置换田产,这个过程可能会使一些人家为了多得田产而主动去进行迁徙,陡然增加各地县衙相关负责有司的行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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