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最终还是没有留下来喝酒,虽然和于跃相谈甚欢,但人家还是回去了,回到集体里,玩着他们的游戏。
于跃也微微一笑,并不觉得遗憾,佛说世上所有的相遇都是命运的安排,只是缘分深浅有别而已,遇到一个有趣儿的人,说两句有趣儿的话,倒不必过分奢求。
当然,最关键的是不然又能怎样?
难不成还能死皮赖脸上去要电话?这事要是上辈子,于跃倒是也干得出来,因为遇到一个眼缘好感觉也好的人不容易。
但现在不会了,哥已经不是饥渴的男人了,哥可是有孟新竹的人了,世间好女孩纵然不多,但又何止千万,有孟新竹一个,足矣。
看着女孩回到死党中间,看到女孩似乎被朋友们调笑了两句,于跃拿起酒杯喝了一口,虽然自己在他们的世界里只是一个路人甲,但彼此取乐,挺好。
饶是如此,但于跃也还是忍不住偶尔看那边几眼,实在是这喧闹的环境里于跃独守空城,实在没事干。
过了良久,于跃的目光被吸引到了舞台上,那是一个抱着吉他的歌手,在说着演唱前的开场白。这歌手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出头,长得还挺嫩,但梳着长头发,看到他的造型,于跃眼睛一亮,不是这造型多独特,而是于跃敏锐的在他的头型上找到了一分年代感。
抱着吉他,留个长发,于跃知道,这是个玩摇滚的!
那时候追逐摇滚的青年都是这个操行,很有年代特征。
当然,之所以吸引了于跃的注意,不是因为他的打扮,而是他开始时候说的话。
别人上来开场吧都是一通呼喊,调动气氛那种,说一声朋友们你们好吗,我是XXX之类的。
但这家伙别开生面,说了声大家好之后开始卖惨!
于跃有点诧异,很有后世看综艺选秀获奖感言的既视感。
大致意思就是他是个学生,家里条件不大好,所以出来唱歌赚点生活费。
于跃一开始还不明白他在这卖惨是干嘛,博同情还是要感动啊,直到这家伙说大家喜欢就打赏一二,在此先表达感谢之后,于跃才明白,有点古代江湖卖艺的意思,有钱捧钱场,没人捧人场。
中心思想搞明白了,但于跃听得有些不舒服,感觉这家伙说的不大自然。
要么是骗人呢,演技太渣,要么就是紧张的。
于跃希望这哥们是后者。
这样如果你真唱的还行,真让哥听舒服了,赏你二百。
有钱就是任性,不是于跃飘了,这事就算是上辈子他也能干出来,真开心,力所能及范围内,他不在乎钱。
但是很快,于跃的幻想破灭了,这家伙演戏本领太低端了!
他居然说为了呈现更好的作品,请两个同学上台助阵。
这本来没什么,但于跃突然发现那两个同学是自己目光锁定那桌起来的!
更让于跃惊奇的是,其中一个,居然正是玩真心话大冒险被惩罚那个姑娘!
他们是一伙的!这姑娘会唱歌!
于跃觉得有点乱,不过几个重点被他抓到了,首先,这家伙的朋友都是在酒吧点卡位的角色,虽然谈不上多有钱,但绝对不是贫苦大众。
所以那小子即便是真家庭困难,也不怎么值得同情。
第二,男女孩应该也是搞音乐的,他们可能是某个艺术院校的学生。
虽然看破了男孩的谎言,但于跃反而更加期待起来了,因为那姑娘上台了,还抱着一把吉他。
一瞬间,于跃脑子里浮现了一个又一个的民谣女孩,抱着吉他,安静的坐在大大小小的舞台上,弹唱着属于她们的故事。
那是应该属于这个女孩的气质,但突然,于跃意识到这小子是玩摇滚的,那她也是玩摇滚的!
那待会这姑娘不会来个群魔乱舞吧?
于跃顿时有有些担心了,那太破坏他的感觉了。
接着,台上的男孩抱着吉他站在舞台中央,身后一左一右是两个女孩,她们各抱着吉他,却没有麦,看起来似乎只是伴奏的。
“下面,一首《曾经的你》送给大家!希望大家喜欢!”男孩笑着一点头。
许巍的《曾经的你》,于跃又一次期待起来,好歌,很喜欢。
于跃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小时候听流行乐只喜欢高潮,根本不愿听主歌,总觉得没意思,可有可无,就像喜欢喝碳酸饮料一样,图的是刺激和爽。
然后对摇滚的奔放就如同着了迷一般,但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渐渐的爱上了民谣,那种淡淡的味道,像茶一样,越品越有味道,越品越想喝下去,回味无穷。
对音乐的喜欢也不再单纯的留在了旋律上,开始喜欢那些歌词,然后,似乎偶然,实则必然的喜欢上了李宗盛,就像那句话概括的一样,年少不听李宗盛,听懂已是而立年。
遇到,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虽然后来对摇滚已经不太感冒,但这首曾经的你于跃还是偶尔会找来听听,因为他并不认为《曾经的你》算一首纯摇滚。它给人一种与世无争、世外桃源的感觉,很有民谣色彩,所以于跃一直觉得这歌更偏民谣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