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祺童死不瞑目!
他来之前,已经得知黄飞鸿与叶书的对峙,以及那“第三招之约”。
能做下这种约定,又算是欠传学堂一个人情的叶书,怎么可能会对一个传学堂的、素有贤名的弟子,再下杀手?
心里有了这层推测,再加上亲族被灭的愤怒情绪,让孙祺童过来时,整个人都底气十足,所有的心力,都用在了仇恨、愤怒、发泄情绪上。
他没想过,叶书竟会这么干脆利落地,把自己脖子给踩断!
事实上,从一见到孙祺童时,叶书就心有不喜。
被广州城夸赞的孙祺童,相貌、气质,确实不凡,一瞧就是个有才华的人。
可是,他身上的绸绵衣服、帽上冠玉、腰间荷包,无一不是极尽华贵之能事,放到后世,那就是全身国际名牌装。
由衣及食,也能猜测出孙祺童平日里的衣食住行,生活水平了。
可以说,孙祺童正处于,这个国家最顶尖的生活水平。
如果单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叶书也不是那么肤浅的人,见对方穿得好,就动杀心。
哪怕对方愤怒直接要报仇,叶书也并不会放心里去。
自己杀了对方亲族,对方恨自己,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对方自小拜入传学堂,是这个国家难得的西学人才,随意杀掉未免可惜,叶书甚至想好了,吩咐白莲教众人,不可找他麻烦,并给对方留下几百两银子,当作未来的求学之资。
但……
孙祺童竟然理直气壮地、为他那个害民贼的父亲,说什么喊冤的话?
在眼前这个孙祺童眼里,那些因为鸦片而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百姓,似乎就该去死,就该被他家剥削,逼得没有生路!
而他,就该穿这样的绸缎华服,过这样的奢华日子,并且毫无心理压力。
更可笑的是,在对方眼里,自己反倒成了肆意滥杀无辜的屠夫,他的父亲,反倒是那无辜的被害者!
你要不要再唱一首《我的歌声里》,歌颂一下你那伟大的父母?
这样毫无一丝廉耻之心、是非之念的“才俊之士”,叶书都懒得同对方辩解。
当下,直接一脚踩死!
好了!
一家人就该死得整整齐齐!
……
杀意四散,叶书环顾四方。
眼前那二十余个掌柜,已经全都跪在了地上,战战兢兢只是磕头求饶,再说不出一句话来。
没有一根硬骨头。
这很正常,但凡有点硬骨头,谁会去做卖鸦片的生意?
“这就是清末时的人心啊!”
叶书冷眼瞧着四方,嘴角升起一丝嘲弄。
自己杀第一个人时,所有人都愤怒如狂,叫嚣着要用大清律,来严惩自己。
可自己再杀了四个人后,所有人似乎都忘了这个事情,只留下忌惮之心。
而当叶书灭杀十余人,表现出凶恶、残忍的性格后,收获的,反倒只有恐惧、退让了!
又何止是这些广州城的权贵心生恐惧?
人群中,不知道有多少人的耳目,官军民匪,一应皆全。
原本,一些人还因为白莲教势力变化,而跃跃欲试,觉得白莲教可以图谋一下。
但此时看到叶书的凶残,却是一个个心惊肉跳,把白莲教列入“不可招惹”的范围之内。
许多探子,甚至马上就匆匆离开,第一时间回去报信。
至于官府?
那就是个笑话!
欺负欺负百姓、小帮派势力,倒还能显出几分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