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火之下,人的一切细微欲望,都被无限放大。
常乾坤只是一例,比他更心狠手辣的,多的是。
王仁则的败兵,多半投降,却还有一些,在城中四处为恶。
他们不想投降,只想抢完一票,落草继续抢掠。
富户官绅家,高墙大院,防备森严,他们抢不着,就把刀子对准百姓。
对于这些人,叶书与昙宗没有任何留情,见了就杀,杀完拿着人头城中四处传令,警示各处。
好在,这个县城并不大。
叶书的横刀下,已经不知道杀了多少个,他只记得,最后被自己杀的人,是个城里的富户,趁乱烧杀一家百姓,想抢夺对方宅子……
这一夜,城中无眠。
……
第二天,城里的百姓见外面安定下来,终于松了口气,走上了街头。
那些进城卖菜的百姓,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城中秩序安定的样子,根本不像那些易主的城池,除了城心那一颗颗人头。
在听说这都是趁乱祸害百姓的人时,这些百姓更安心了,一个个气愤地往那些人头上扔石头、土块。
更有眼尖的百姓,看到一旁的布告上,张贴这一张新的贴文。
有那识字的,就读了出来。
无非都是安抚百姓、为百姓申冤的内容,只是相较于以往那些一样的榜文,如今的榜文,在这几十个人头下,显得更可信了些。
四周守卫的官兵,一边阻止人冲进去,一边望向不远处茶馆处,静静喝茶的一个年轻人。
正是叶书!
治国治城,首在治恶。
叶书还有十天左右,就要任务完成,时间紧急,自然对此更迫切一些,毫无顾忌。
“不过想想也是可笑。
任务要求我庇护嵩山下的百姓一个月,正常来说应该是走‘神偷‘、‘侠盗‘之类的路线。
可我硬生生把王仁则、秃鹰给杀了……
这也算另一种庇护吧?
这样不好!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不热爱和平,珍重生命呢!
这样的话,哪家的姑娘会喜欢我?以后说不定一直当单身狗……”
正在叶书思绪纷飞时,茶棚里,却来了两个衣着华贵,富态微胖的中年人来。
还没说话,就是一盘银子送到叶书旁边。
叶书淡淡道:“有什么事,直接说!”
一个面相喜气的中年人,低声恭谨到:“我们是城西李府的管事,想用这些银子,换这竹竿上的一颗人头…”
叶书看了他一眼:“最中间那个?半夜烧人家老百姓房子那个王八犊子?”
中年人脸上怒色一闪,随即强笑道:“误会而已,那是城东李府二公子,将军若是能……”
话没说完,就听叶书冷淡的一句话:
“抓起来!
捆了绑人头底下,向百姓宣告他们的罪行与身份!
另外,刘黑臀,你带一队人马,去破了那李府!
财物统计造册,分些给那些奴仆回家,其他收入库房!至于家主人么……”
叶书在两个人惊骇欲绝的目光中,声音不带一丝犹豫:“除去八岁以下的幼童,其他男丁,尽数监压起来!
知晓此事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