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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 男旦由来(2 / 2)

第二章《虚构和想象的优伶性别气质》从优伶性别的史学气质角度进行论述,认为男性优伶虽然在社会性别角色中存在女性化倾向,但由于史学天然的男性情结,又对男性优伶产生一种护持和默认。

第三章《文士和优伶的性别面具人格》又描述了男性文士和女性优伶之间的独特而又微妙的文化人格联系。

由此作者认为男性文士的社会“价值目标”中均包含有性的因素,但由于男性文士和权力之间存在的“围城”现象而一直处于灵与肉的矛盾中。

而女性优伶由于特定社会性别身份,也就成为抚慰男性文士的女性客体——既可在诗文中寄托性幻想,又可在现实中饮酒酬唱。

但需要说明,由于男性文士社会身份的多重性,必然会在与女性优伶的关系中存在一种“表演”性质,而表现出一种双重人格——在使女性优伶成为自我拯救的“假面”以后,又对女性优伶实施一种压抑。

尔后,发表于2003年的《论优伶性别的历史哲学》一文中,作者重申博士论文中的观点,认为在中国史学中,男性优伶大多呈现出一种政治化气质,而女性优伶则是一种演艺化印象。

这种本质主义的史学策略流露出一种“男尊女卑”的社会性别意识形态,包含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学思想意味。

发表于2004年的《论优伶的社会性别身份》一文中,作者对此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认为在中国社会性别角色的“男尊女卑”中,中国优伶性别角色存在着特殊的两性结构性质,即男性优伶的女性化和女性优伶在“公共领域”里的男性化。

前者使男性优伶也沦为与女性优伶卑贱同格,后者使女性优伶成为一种公共欲望对象,并和男性优伶一起是一种色情消费的社会对象,从而构成为“卑贱者”和“色情者”的“文化象征”,构成了一种历史的性别死结。

发表于2006年的《性别、社会性别与优伶性别研究》一文中,作者将这一问题向上古追溯,人文中国的社会性别制度从母系社会到父系制度,经历了一个微妙的两性较量过程,在西周时期基本定型。

而中国优伶也在这种定型的性别生态环境中开始形成了自己的“文化构造”方式。

发表于2007年的《论中国古代权力对优伶性别的利用和消费》一文中,作者对权力和优伶性别之间存在的复杂互动关系进行了探讨。

认为这种互动关系不仅表现为权力对于优伶性别的强制和排斥上,亦体现为对于优伶性别的利用和消费——权力需要优伶性别表演歌功颂德以印证权力的占领和支配情绪。

因此官宦豪富也循此例通过置有女性优伶的数量和交换以显示权力的力量,而权力对于女性优伶的占有和使用也流露出权力的雄性特征。

发表于2009年的《论权力话语和优伶性别角色》一文中,作者探讨了中国优伶“卑贱者”和“色情者”二重社会性别角色的形成中最原始和最基础的控制力量。

即权力采用“话语”的手段,以抵消优伶在舞台和现实中任何可能造成性别和权利的混乱乃至颠倒倾向,而权力话语对优伶性别的这种组织和控制实质上是经济及政治权力的一种本能提防和警戒。

然而,观诸厉震林近年来的研究,会发现其成果似乎并未有很大的进展,多数仍然是围绕着博士论文的基本观点打转,颇为可惜。

关于优伶性别的研究更多的是分别从女性优伶或男性优伶着眼进行论述的,在对概述性研究进行了总结之后,下面设两小节分论女性优伶研究和男性优伶研究。

而关于女性优伶的研究,厉震林亦有专文,乃是其2007年发表的《中国史学对于女性优伶的想象和描述》。

在文中作者认为:在中国社会性别制度中,女性被定位为远离公共领域,公共领域似乎成了男性的专权。

女性优伶却由于特殊职业性质必须进入公共领域,也使中国史学产生一种二律背反。

然而也正是由于进入公共领域的女性优伶的演艺活动,使得她们更加符合公众男性的性想象并使之达成想象的满足,由此也就成为男性化的中国史家的意识和潜意识的关注目标,演艺也就成了女性优伶在史籍中的生动印象。

因此,中国史学中的女性优伶演艺描述,是多“色艺俱佳”、“色艺超绝”,具备良好的女性形象。女性优伶在史籍中的这种演艺印象,加剧了男女两性在社会性别制度中的主体和客体的原则关系。

更多的论著或论文则侧重于对某一特定时代女性优伶的描述和考论。

像是对元代女性优伶的研究有很多,著作中提及的如王书奴《中国娼妓史》“元代妓女与曲”,吴国钦《中国戏曲史漫话》“《青楼集》与元代戏曲女演员”。

论文还有如徐适瑞《元代女演员与戏曲繁荣》认为元代女性优伶戏路较宽(由元杂剧“一人多角”的表演体制决定)、文化艺术修养很高,“为赞助时代文化学术之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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