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希望每一个人族都有机会发展,有机会会做他想做的事情。
而不是在大荒之中,日复一日的和猛兽搏斗,每一次在大荒中惊醒都担忧食物不够,都在寻思下一顿该吃些什么?
他并不想改变太多,只想改变他接触到的一切,改变对他很友好的部落。
他的实力并不强,并不能够无敌于天下,甚至于他的实力可以说很弱,连在大荒中行走都需要小心谨慎,不敢乱来。
但每个人终究要有一点追求,有一点希望的,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差别?
“小麦还没有长起来?”
唐玄明不再向之前那样饶头,因为他开挂了。
去大宋他可不是什么都没做,也不是光顾着收集武功秘籍了,大宋藏书馆的很多关于农业锻造方面的书籍,他都收集了一大堆。
这种发展的数百年甚至上千年达到巅峰的技术才是唐玄明看中的。
要是有能力,他甚至想要造个核弹出来。
管你凶兽多么牛逼,先用核弹洗一遍地,你能直得起腰的话……再来一遍氢弹好了,要是还不行,那他认怂。
当然,那也只能想想。
以唐玄明所在那个时代的顶尖科技,想要在这个神魔遍地走的时代打出一片天来,恐怕不是很理想。
而且……唐玄明看着脚边的一点点小苗苗,有点头痛了。
坐拥无数种地的宝典,但是他连个小麦都种不好。
在这个世界的小麦天知道拥有了什么样的特性,浇水施肥没有什么用,反而喜欢喝血,尤其是喜欢喝凶兽血。
唐玄明在之前离开的时候就隐隐有所感觉,因为活下来的七株发芽的小麦都是靠他的鲜血才活下来的。
而在他离开的这么长时间,发芽的小麦依然保持原有的状态,和她离开之前没有什么两样,要照这么长下去,估计几百年都不能够成熟。
那还吃个毛啊!等它长大了,部落人都换了几茬了。
或许可以让每代人死去之前按着自己儿子的肩膀说:“儿鸭儿鸭!以后老死的时候记得跟孙子说,麦子熟了,到时候烧给我,我想尝尝味道。”
这话可以一代传一代,成为祖训了。
额,唐玄明一想到这样的情况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拿一些兽血,还有那些不能食用的内脏埋在的周围,看看能不能有所改变吧!”
唐玄明能够感觉到小麦的种种情绪,能够隐约的感觉到他们对鲜血的渴望。
貔虎点点头,很快就有人从部落中拿出一些凶兽的鲜血和无法进食的内脏埋在周围。
“哗!”
唐玄明拎起一个石罐,哗哗哗的就把那个凶兽血倒在小麦苗上。
“咕噜咕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