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广告的时候,完全可以让一枚钻戒,化作月亮的样子,然后配合这个词,观众应该就能理解吧,毕竟婵娟,婵娟,都是女字旁,总归跟情情爱爱的有关系。”周维也是思如泉涌。
李总一拍大腿,“对,好!你说好不好?”
“好!”
太好了,度过一关。
“那,一事不烦二主,这个事情,你去跟林海文,就是那个小孩,谈一谈。好不好?”
呃,这个就不太好了。
“李总,这个,你看啊,上次他说他有一个广告,十个字的,要价一字千金,还是铂金。我看,搞不好就是说这十个字。600万呐,我看他傲气的很,不一定会愿意降价。”
600万,如果是做一支广告,海蓝心倒不会觉得特别贵,但如果只是买一句词,那就太过了。
“真不好讲?”
“我可以试试,但上次碰面,我还跟他说可以参加创意大赛,特等奖也有100万,反正他最后也是没来。”
李总的指尖在沙发上敲了敲,“那咱们用了,再跟他打官司呢?”
“……这个如果他一心不要赔偿,就是不肯,我们拍出来的广告也不能铺出去啊,谁敢放啊?”
先斩后奏,历来是大公司欺负人的法宝。业内的影视公司,多少都做过这种事,拿不到版权的先拍,拍了先放,反正官司是旷日持久的,等打好了,剧也卖出去了,也播完了,再来赔偿呗,无非就是点钱,反正赔偿也是按照市价来的,顶多有个加成。
但广告是不同的,你用了就是用了,侵权认定是很容易的,再加上广告本身不是目的,它是为了宣传公司的产品——结果闹得沸沸扬扬的,品牌美誉度就没了,尤其是对钻石这种高消费的东西。
客人买了个海蓝心的钻戒,碰到一个“好”姐妹,得晒晒新钻戒啊,结果人家一问:
“你这是什么牌子的呀?”
“海蓝心的啊。”
“噢~~,就是那个广告抄袭的牌子啊?哎呦,你怎么买它呀,多丢份儿啊,这种牌子太没品了,喏,我这个是戴斯维的,法国牌子。”
“……看着也差不多嘛。”
“呵呵呵呵,戴斯维的广告没抄袭啊,呵呵呵呵。”
这不完蛋了么?人家能不来退货么?
李总揉了揉太阳穴,头疼,“这样,你去先联系一下,看看他是什么意思。”
周维应下了,拉开门出来的时候,外头正在哼歌的女秘书,差点一口气倒回去把自己呛死。
但里头的李总,还是听到了半句。
“……千~里共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