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大叔?!”
秦石艰难地吞了一口口水。
这声音听起来很像他所认识的酒鬼大叔,洛马丁。
“臭小子,不是说好了吗……外面面前要叫我大哥!”
洛马丁的声音再度响起。
秦石眼睛一花,定睛一看,洛马丁已经出现在面前。
殷飒以枪拄杖,死死将自己的身体支撑住,仔细打量着这个殷唐皇帝视为古陆守护者的男人。
洛马丁身材高大,五官说不上俊朗,也不难看。只是让人看不出半点气势。一头长发,披散在肩上。满脸胡渣,显然平时也不怎么打理,加上打着几个显眼补丁的一身衣服,颇像朝歌城外的贫民窟里的寻常居民,很难让人记住。也很难让人说出他的年龄,三十到五十,都有可能。
但殷飒知道,洛马丁的实际年龄,肯定比她能想象的更大一些。
除此之外,最给殷飒深刻印象的是洛马丁脚下的那双马靴。马靴看上去虽然陈旧,连边缘的铜钉都泛起了金属质感的光亮,可依旧完好无损。
殷飒还认出马靴上面一个已经快被时间冲刷到消失的印记。那是巴比伦皇室的御用品才有资格打上的印记。
“我可是石头的姐姐,他叫您大哥,岂不是我也该这样称呼您?”
殷飒挤出一个笑容。
“好眼光!”洛马丁对着殷飒竖起了大拇指,一张粗糙的大脸笑得像一朵花:“这才对嘛。”他用力一拍秦石的肩膀,险些将秦石拍倒地上,说道:“怎么就不见你能嘴甜一点呢,亏我还那么疼你!”
秦石痛得龇牙咧嘴,心中腹诽不已,低声嘀咕道:“前阵子是谁往酒里放花参来着,说上了年纪就得注意养生了……”
话还没落音,秦石的嘴便被一张蒲扇大的手给捂住:“你小子懂什么,这是星河世界传来的秘方,朋克养生法,你懂个屁!”洛马丁脸上有些挂不住,声音也有些气急败坏。
松开了手之后,洛马丁笑眯眯地对着殷飒说道:“这小子就是有点嘴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哟,你这伤还挺厉害的,来来,大哥先帮你治伤……”
“……”
殷飒神色古怪,不知该说什么。
所谓的朋克养生,她比洛马丁清楚太多。
朋克一词,实际上还是从埃及古陆出土的古籍和文物中考据出来的。据说是黑暗时代之前的文明时代,一种风靡人族世界的时尚。据说是一种音乐流派,但后来衍生为一种生活态度。倾向于自由、叛逆、愤怒以及腐朽和堕落,表现手法很是粗糙。
“朋克”一词出现之时,恰好人族在星河世界里点燃了原力科技树,开启了原力蒸汽时代。
这个时代的人族,蓬勃向上的同时,又腐朽堕落,他们积极开拓着人族的生存空间,又纵情挥霍着开拓殖民所累积起来的财富,醉生梦死。
在物质的财富充盈以思想精神世界的贫乏困顿下,朋克文化因而时隔万千年后再度兴起。从那时开始,人族的复兴时代,被历史学家们称之为了蒸汽朋克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