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小时后,洛秋毫到了一家夜总会。
这里离他们家的餐厅没多远,走路也只要十分钟左右。
下了车,洛秋毫抬头看着霓虹闪烁的夜总会。
醉梦夜总会。
醉生梦死,这名字还真是取的应景。
来这里的人大概都是冲着醉生梦死来的吧。
他整了整身上的衣服,让自己看上去更绅士一点。
他一直都觉得自己与这种地方格格不入,一向都表示不屑。
所以在这种醉生梦死的地方,他需要表现的与别人不一样。
他来到夜总会大厅,选了一个偏僻的位置,点了一些吃的和一杯鸡尾酒。
用一种绅士的姿态品尝着鸡尾酒,看着舞池中疯狂扭动的男女。
酒味烟味混合在一起,生成了一种古怪的气味。
劲爆的音乐,刺|激着人的每一根神经,也激发着荷|尔|蒙。
在荷|尔|蒙的作用下,男男女女变的凌乱不堪。
在酒精的刺|激下,他们不会去顾及男女有别,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
等到第二天醒来,他们会发现睡在身边的不是自己的老公,也不是自己的老婆。
他们某些人可能会因为一次放纵而后悔不已。
但过后,他们又会爱上这种放纵的感觉。
因为放纵的感觉很美妙,可以短时间忘记烦恼,尽情享受肉||体与肉||体撞击所带来痛快。
在没有了灵魂的肉||体上,他们得到了彻底的放松,得到了解放。
这就像吸||毒,会上瘾,然后不可自拔,直到妻离子散,一步步堕落迷失自我。
然后接着下一轮更加疯狂的放纵,直到死亡。
就好比旁边那个女孩,正在一个人喝闷酒。
洛秋毫觉得那个女孩正在放纵,估计离堕落也不远了。
那女孩看上去长的还不错,凭直觉,应该在八十分以上。
看到漂亮的女孩,男人本能的都会产生一些遐想,都会去评头论足一番。
洛秋毫自然也不能免俗,只是他不会对别人说,在心里评论就好了,因为他觉得对一个女孩说三道四是件非常不礼貌的事情。
在很多方面,他都要自己时刻保持绅士之风。
一个女孩喝着闷酒,多半是有些故事。
这个时候,最容易招来男人搭讪,也是搭讪最容易成功的时候。
正如洛秋毫所设想的一样,一个中年男人拿着一瓶红酒走到女孩身边,很客气的说:“美女,一个人?”
“滚……”
女孩直接就是一个滚字,铿锵有力的表示了自己的态度,都没正眼去看对方。
因为女孩闻到了男人身上的烟臭味就觉得一阵恶心,本能上就感觉不是个好鸟。
“美女有个性。”
中年男人笑了笑,也不生气,说:“好,你慢慢喝,不打搅了。”
女孩瞪了一眼,继续喝酒。
只是她并没有注意,那个男人把那瓶酒留下了,桌子上都是同一个牌子的红酒,她拿起来就喝。
这一切,洛秋毫都看在眼里。
他觉得那个男的肯定在酒里做了手脚,不然不会放下酒就这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