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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三事(1 / 2)

第一个故事中写到,闲庭的魂魄飘到了一户农家,农家的父母看重香火,对儿子孙子百依百顺,却对女儿和孙女嫌弃无比,女儿孙女出嫁前,一刻不停息地为家中做农活;出嫁时,农家父母还要将其嫁去能使家中得更多利益的婆家;出嫁后,还要其往娘家倒腾东西。

故事的结尾写到,农家小孙女儿因为不堪婆家凌虐与娘家剥削,于一日清早吊死在了娘家门前,却将早起嚷嚷着要出门玩、备受家人宠爱的第四代独苗小侄子生生吓死了。

闲庭感叹,一报还一报,你陷我于绝境,我断你之香火,天理昭昭,其理自明。

而瑞王却在其旁批注曰:女子之困境固然可怜,然其人不自立,吊死为哪般?况稚子何辜?余浅见,此女当强不强,不足怜之。稚子受无妄之灾,何其怜也!作恶之人无惩,天理何来自明?

瑞王的观点是,吊死的农家孙女将唯一的坚强用在了吊死娘家这件事上,并不值得人可怜。而被她吓死的小侄子才是真的无辜可怜。迫害女儿孙女的罪魁祸首没有得到惩罚,怎么说是天理自明呢?

瑞王写批注时用的是极其端正的小楷,批注简洁却极有深意。

对于瑞王批评那女子当强不强,常润之是有些不满的。

从小生活在那样的家庭之中,逆来顺受已经融入到她骨子里了。她倒是想强,可她有那样的条件和途径吗?若不是真的活不下去了,她怎么会吊死呢?人已经选择了死亡,又何必去苛责她?

常润之暗自嘀咕,瑞王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不过对于瑞王说稚子何辜,常润之却是认同的。

真正该得到惩罚的,是那些不把女儿孙女当人看的家族长辈父母们,小孩子有什么错?为什么要为他们的偏心和顽固不化买单?

看了这个故事,常润之倒是有些感慨。

接着她又看了第二个故事。

第二个故事则是闲庭在一家妓楼中看到的,这家妓楼中正当红的头牌,与一大户人家公子之间的爱情故事。趣÷阁者用了诸多趣÷阁墨,着重描写了男女主角之间缠绵悱恻,生死不离的感情,中间穿插了老鸨利益至上的干预、男主角正妻的反对、以及男主家中对男主的逼迫。

故事的最终结果是,男主角的真情感动了其家族和正妻,男主角得以将女主角迎进家门,和其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闲庭照旧感叹,说真情感动天地,你矢志不渝,换我情深意重云云。

常润之看这个故事之初,就已经不感兴趣了,能看完完全是冲着那辞藻华丽的感情描述而去的,对那所谓的爱情却不怎么感冒。

瑞王的批注也极其简单,只有十二个字。

罔顾家族发妻,何谈情深意重?

最后一个“重”字的结尾趣÷阁画力透纸背,可见瑞王当时写此话时的愤怒。

常润之忍不住叫了声好。

瑞王的三观很正嘛!就冲他这条批注看,大姐姐这辈子是无忧了。

常润之满意地点点头,翻过这页,却发现瑞王写了一张蝉翼般薄的批注,夹在了这页后面。

还以为就十二个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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