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秋劈手夺来帮闲的匕首,将剑麻随手轻掷一旁,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眼里却没有任何多余情绪流露,仿佛死在他手里的两条人命,根本不当一回事。
市井里厮混日子的帮闲,若是身边人多势众,胆气自然就雄壮起来,尤其是精通各种下作手段的个中好手,连成名已久的白道大侠都能坑杀给你看。
可是,当帮闲人数稀少,甚至落单的时候,溜之大吉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反正认准了目标,稍后可以去搬救兵找回场子。
于是,斧头帮核心成员和一位帮闲接连横尸街头后,其余人等没等叶知秋靠近,就一哄而散,各自逃命去了。
叶知秋忍不住轻轻点头:“明知不敌,顺利转进,保全性命,苟活人世,以待后来,都是良才美质!贫道很是期待哩!”
说完,他将匕首往袖子里一丢,刚好落在暗袋里,就在顺手可取的位置,随后转身就走,连收掠属于自己的战利品,都不屑一顾。
野蛮人壮汉轻轻点头,似乎对道装少年刚才的举止很是满意,两人并肩而走,尽管乌蒙高出两个头,却没有人敢轻视小看叶知秋,毕竟他刚才下的杀手,实在是惊人。
周围的路人形色匆匆,为了一日三餐奔波,鲜少有人停下来观望,更遑论谈论,猜测两人的来头,毕竟死掉的人是码头区的一霸斧头帮的核心成员,必然会有报复,紧随其后。
不想被搅合进去的路人匆忙走开,将自己的所见所闻,向更多人的传播。免不了的添油加醋,令当街杀人事件插上谣言的翅膀,迅速传遍码头区的各个角落。
津城南市的扒手头领和插手,冒险进入码头区后,还没招熟人打听道装少年和野蛮人壮汉的下落,就从路人嘴里听到两人的传闻。
斧头帮的人死了!就因为听到道装少年自认剑术高手而笑了一下,就被道人一击毙命,连挺身而出的帮闲也死在当场,简直就是天杀星下凡。
“这个人太危险了,万万招惹不得!走走走,快走快走,斧头帮死了人,码头区就要乱起来了。最近的生意都不能做了,先歇息几天,看看风色再说。”
谁知,平日里很听话的插手,却对老大的话很不以为然。他还是惦记着自己的金丝锦囊,里面藏着与怡红院清倌人小红定情的信物,万万不能失落他人之手,迟早得讨要回来。
因此两人就争执了起来,扒手头领恨插手不争气,又扇了他一个耳光,打完后人就后悔了。
插手眼里不再是顺从的目光,而是忿恨不平的怒火,几年以来厮混在市井街路的情分,随着两人理念不合而悄然淡化消失。
扒手头领也是个很干脆的人,发现收不住插手的心,断然决定放弃这棵摇钱树,准备回去老巢,趁着即将到来的动荡混乱,栽培新的苗子,教他们手艺,为自己赚钱。
“老大,在这条道上,你就算干到死,顶天了,也就是老贼头鹿爷。我想离开,我想走,我就是想换个活法!”
转身想走的扒手头领,突然顿住了脚步,他发现自己走眼了,插手分明是想冒险,毕竟富贵险中求,没准还能混出头。
“我终究是胆子小,只敢摸包摘链子,街头巷尾讨生活。你若是成了,别回头。你若是成不了,回来!看在多年兄弟的份上,还有一口饭吃。”
插手没有想到,扒手头领会如此情深义重,刚才硬起来的心肠,莫名地有些发软,语气尤带呜咽,颤声道:“老大……”
扒手头领始终没有转身,只是右手往上扬起,算是打了个招呼,随即就往前走,根本没有回头看。
唯有周围迎面走过的人,才看见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脸上,已经泪流满面了,眼里更是有很多不舍。
兄弟分道扬镳,两人都没有道一声珍重,留给对方的只有一个背影,和颤抖的声音。
与此同时,斧头帮的高层已经知道此事经过了,就算知道来者不善,可是核心成员横尸街头,如果不立即报复回去,道上的兄弟会怎么看?斧头帮的威名还能镇得住蠢蠢欲动的人吗?
帮主洪琛压着火,始终一言不发。他不开口说话,没有当场表态,显然还在权衡利弊,陆续到场的帮会高层,自然不会多嘴多舌。
没过多久,两具尸体都顺利转运到斧头帮的驻地,一间挂着中原镖局牌匾的三进院子里。
“找两个行家,给死去的兄弟验伤。暂时别通知家里人,免得婆娘吵闹,令人心烦。”
“俗话说的好,僧道妇孺,不可轻忽,古人诚不欺我!那道人的心,真的狠!”
“一击毙命,很少有如此手段的高人,来者不善呐!我们得从长计议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