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明显他是想拿了好处不办事。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他是个贪得无厌又极端无耻之人。”
“呵呵,既然他留下了周小姐,我们的计划就成功了一半。他已经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他收下周小姐不提退兵的事老夫早有预料。
老夫当然知道他这种自私自利的人是不可能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整个岭南的。所以老夫才请出了周小姐,老夫知道在荆州的时候,他就认识周小姐。
他第一次见周小姐就和一个商贾争抢周小姐,还送了一把价值千金的宝剑给周小姐。后来周小姐行刺他,他明知道周小姐是我东吴的刺客,竟然还放了她。
可见此人虽然打仗时狠厉,但是绝对是个好色之徒。而且好色到是非不分,不知轻重的程度。
也难怪,他不过是个十几岁的毛头小子,这个年纪,正是慕少艾的年华,很多大户人家的少爷,像他这个年纪,眠花宿柳不过是等闲事而已。
这小子长于顶级豪门,不沾染点纨绔之气才是怪事呢。果然,他一见到周小姐就失去分寸了。
老夫特意交待周小姐将他送的那把短剑带上,并让你‘无意中’透露出周小姐对这把剑很看重,甚至从不离身,就是想给他个错觉,让他觉得周小姐心里也很惦记他。
这一招看似冒险,很容易落下把柄,给他以口实,事实上很管用。那个男人不自恋,让他知道有一个绝世美女时刻惦记着自己,他会不在心里沾沾自喜?
果不其然,他看到这柄短剑,嘴里说着你们是意图行刺,事实上,却是心里窃喜,不知不觉中就放下了戒心,留下了周小姐。
哼,这个小子只会弄些奇淫巧技,论到对人心的掌握,对人感情的通透,他一个十几岁的小子,怎么可能及得上老夫。
只要他留下了周小姐在他营中,周小姐迟早会找到机会置他于死地,周小姐精于此道,老夫对此有信心。我们且等几日,必有好消息传来。”
听到步骘的长篇大论后,陆瑁也转忧为喜,猛拍步骘的马匹:“大人果然不愧为我东吴的柱国之臣,这一番计较,果然是高啊。”
“哈哈……”步骘大笑起来,自从和蜀军交手后,频频吃瘪,损兵折将也就罢了,偏偏被围在这里全无还手之力,只能惶惶终日地等待着末日的来临。
现在终于能做出反击,并且计划实施顺利,他那能不开心呢。
等步骘笑完后,陆瑁突然想起有个不妥之处,忧心忡忡地道:“我也相信大人的计策肯定可以成功,可是,一旦杀死刘禅,他手下那班骄兵悍将必不肯善罢甘休,尤其是赵云,那可以威震华宇的狠人啊。
到时候,他们必然迁怒于番禺城,瑁恐怕到时候番禺城必会化成齑粉。别说我们东吴军上下,可能番禺城十几万百姓也会遭殃。”
他这种担心是很有理由的,一旦太子被杀,他手下的军队群龙无首一定会大乱。如果是实力差的军队,多数会溃逃,但是现在城外的是一支强大到他们无法想象的部队,这样一来,情况可就不一定了。
军队里各个将军可能谁也不服谁,意见可能不统一,但是总有忠心的,想为太子报仇的部下。这些部下很有可能率领自己的部众攻打番禺城。
鉴于这支蜀军强大的战斗力,很有可能只是一支部众就能打破城池,到时候失去约束的乱军一拥而入,番禺城的下场可想而知。
“唉,陆贤侄,这个太子刘禅值得一座番禺城给他陪葬。不但是番禺城,就算一个交州,就算是老夫和这几万东吴兵,统统折损在这里,只要能换这个刘禅一命,我也觉得是值得的。”步骘叹息道。
“步大人何出此言,刘禅不过一十几岁的毛头小子,怎么能和交州相比,更不要说和步大人比肩了。步大人乃……”
步骘抬手止住陆瑁的话,道:“你是不了解这个刘禅,别看他小小年纪,可是绝对算得上是个人物。人们都说,当世英雄,唯主公、曹操和刘备耳,不过在老夫看来,这三位加起来估计也比不上刘禅,这个天下,迟早会是他的。
你看他现在才十几岁,可是做出来的大事已经不少了。前番在荆州挫败吕蒙谋夺荆州的部署,又顶住了曹军司马懿的进犯,这些都不说了,单说这次出兵,短短几个月内就平定了南中地区的反叛。
南中地区那是什么地方?那个地方不但山路崎岖难行,而且多毒虫瘴气,加上有众多蛮夷异族,民风极其彪悍,可是,这个刘禅大军所到之处,叛军几乎望风而逃,可以说,基本上没有遇到像样的抵抗。
是蛮夷军太差了吗?我看不是那样的,那支藤甲军的战力你是亲眼看到的,那样的强军竟然也给他收服了,那只能说,他的军队很厉害,厉害到超出我们想象范围之外。
再看我们东吴军和他的hong军对战情况,在苍梧城外,我们的精锐部队和他们野战,只坚持了一炷香时间就全军崩溃,老夫打了那么多年战,从来没见过这么邪门的军队。
后来他们兵围苍梧城,不知用了什么妖法,竟然一声巨响,就将一大段城墙弄塌了。还有那些飞天的东西,炸死人的东西,统统都是我们之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
这小子拥有如此之多的恐怖手段,你说,这天下还有谁能挡得住他。所以老夫敢断然,如果这次我们不能除掉他,假以时日,这个天下又将是他们刘氏的了。
所以,你说,老夫的命怎么比得上他的命,不但是老夫的命,就算加上整个交州百姓的命,我都觉得不亏。”
陆瑁倒抽了一口凉气,没想到刘禅这个毛头小子在步骘心目中竟然有这么逆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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