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子迩这边。
李钟宏回答了他的疑问:“SEC提供了多种退出机制,私募投资者可以任选其一。商业社会,买卖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如果陈先生想退出,可以选择在IPO时出售自己的股票,只要同公司发行的股票一起向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写入招股书即可。”
陈子迩纠正说:“除非必要,否则我不会选择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出售,我指的是上市之后。”
“那当然也是可以的。”李钟宏慢慢的解答着,“一般来说因为在IPO时出售股票,承销商会要求您签署一些协议,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甚至是一些赔偿性条款,所以更多的私募投资者通常是考虑公司上市以后的退出机制。”
陈子迩眯了眯眼睛看着对面的中年男人,心中想到:简单的问题,他绕了一大圈,估计是猜到自己对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不太了解,存了故意‘秀专业’的心思,只是他无法确定,这是单纯的满足虚荣还是说别有目的?
李钟宏控制着节奏,“一般来说,在公司上市以后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有三种方式,第一种就是我们刚刚讨论的,行使自己的注册权,向美国证监会注册,并与承销商签署承销协议,之后便可公开出售,不过注册权使用的次数是有限的,对时间、每次可以售出的股票额度也都有相应规定,这里面就大有文章了,三言两语说不清楚。”
“第二种是私募出售,简单来说就是将您的股票转让给被证监会认为是合格机构的买家,当然关于哪些公司或机构属于合格买家,哪些是不合格的,也有相关的规定,与第一条相同,三言两语说不清楚。”
“第三种方式是不向美国证监会注册的公开出售,陈总有兴趣可以去研究研究90年颁布的144规则,这个规则主要针对限制性证券,也就是间接或者直接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购买到的证券,这其中还涉及到关联方和非关联方……”
李钟宏抱歉的笑了一下,“请陈先生原谅……”
陈子迩抬眼皮瞥了他一眼,每条都想说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是不是?
“我是不影响或者控制中华网的管理或是经营政策,属于非关联方。”
他又不是智障,自己平时看的时候,夹杂着太专业术语的句子看不大懂,但这些概念还能不清楚?
当然,陈子迩也不怪他说的不清不楚,这里头也确实是复杂,人家也没有义务给自己解惑答疑,但有一件事他是明白的。
陈子迩翘着二郎腿,两只手交叉放在腿上,若有所思的讲:“按照李先生所说,如果我要出手自己的股票,还真不是一个说卖就卖的事。”
李钟宏笑着摆手,“证监会是从监管的角度给了很多复杂又难懂的规则,但正常的买卖交易也不能说有多难,更何况陈先生既然是非关联方,根本144规则像您这种情况是可以无需注册即公开售出的。不过这其中的事也非得亲身经历才能明白,只是说的话……过多的规则和专业名词,总会让您的理解不完全贴近事实。”
当然也有更好的办法,就是那句话,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多谢你的解答,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么专业的答案,李先生的专业实力令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