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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只缘身在此山中(1 / 2)

冯见雄也一点都不介意对方的质疑,智珠在握地说:“正是因为巧合多,所以只要处理得合理,对方才不容易怀疑——至于你刚才说到的三问,我都有想过,也有办法解决。

首先,你们最关心的是时间差问题,对吧?也就是‘在视频上传之后、到经侦注意到之前,慕容姨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差来检举揭发、重大立功’。”

周父越俎代庖地抢着回答:“对,这是我最担心的,根据《刑法》,所谓的通过检举其他犯罪获得‘重大立功表现’,必须是‘犯罪人犯罪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

如果证据或者线索已经被披露到了网上,侦查人员不用你立功都能侦破了,那还怎么立功?我是在法院混了一辈子的人,虽然是搞民事案件的,但对这些我也是耳濡目染几十年了。

小冯,你不要想当然。在司法实践当中,就算当时侦查人员没有意识到这些证据的存在,但只要这些证据客观上已经处于‘被社会公众等多数不特定相对人所可探知’的程度,那么,就算有人检举,也是不能构成立功的。你可别纸上谈兵啊。”

周父这番话,是一个老法官的经验谈。

他之所以强调这些,也是怕冯见雄把问题想简单了,留下偌大的漏洞。

对于这种担心,冯见雄当然有他的解释。

“周叔,谢谢你的提醒,不过这点我已经想到了。你很懂司法实践,但你不懂互联网——所以你放心,我打时间差,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

冯见雄说着,略微顿了一下,顺势拿过书房里一台趣÷阁记本。

点开浏览器,然后噼里啪啦敲了一阵键盘,打开了N站的管理员后台。

他就指着页面,侃侃而谈:“在视频网站上,一个视频被上传,最初只有关注这个UP主的人,可以在上传作品列表中被看到。再过24小时到48小时,才能被搜索引擎搜到。

而如果拿不到网站的推荐位,或许三五天、甚至更久,才会被普通观众注意到——我相信经侦的人要看到,五天已经是快的了,就算他们事后复盘,找别的观众撒网取证,也快不了多少。

所以,检方要想拿到更早的关于‘从立功到网上爆料之间的时间差’的证据,除非他们有视频网站内部管理人员的配合,给他们后台数据……”

刚说到这儿,周父不无担心地打断道:“但这个也不难做到吧?检方要调取证据,他们肯定会给的吧。”

冯见雄双手一摊:“给当然会给,但是数据记录是否完整,检方也是没法验证的。而且最关键的是,我相信,慕容姨的案子判决的时候,N站已经彻底在我控制之下了——目前的管理层里的创始人,会比这个案子更先进去。

而且,我相信只要被牵连的那些人相信慕容姨是‘废物利用’才立功的,把记仇对象的仇恨值转移掉,这一切就不会太难办——您平时根据办案经验,觉得审判方会受到很大的罪重压力,还不是因为侦查和起诉方有很强的诉求么。可是这种案子,只要没人记恨嫌疑人,是不会有人当冤大头去主动结仇的。”

周父这才瞿然一惊,用探寻而惊诧的眼神看向周天音。

周天音眼神略含深意地微微点头,算是确认了冯见雄的说法。

周父这就再也不说什么了,他到此时此刻才算是彻底了解了冯见雄的能耐。

而冯见雄最后补充的那段话,他也是完全可以听得懂的——目前国内的刑事审判,法院虽说理论上是司法独立,但依然会受到国情的制约,尤其是在经济落后、政治发达的内地。

我国的司法系统设置中,经常会有“公检法联合办案”。

而按照行政级别来说,某市某区的公AN局长,肯定是比当地的检察长、法院院长要低一级的(理论上检察长和院长是跟对应辖区的市长/区长/县长平级的,当然实际权力没那么大。而局长只是市/区/县长的下级属官。)

所以为了防止公AN局长在办案中被检、法的一把手压住一头。国内的通常做法,就是把当地的“政F委枢机”也交由公A局长兼任。如此一来,按照党大于政府的惯例,公A也就反过来强势了。这也是大多数地方司法系统有罪重压力的主要原因,毕竟公A的考核都是看破案率和定罪率的,总不能让政F委枢机的手下白忙活抓人却判不了罪。

可是,经侦类案件就没有这方面压力了,毕竟经济犯罪有很多是职务犯罪。之所以要抓,无非是用来平民愤,或者得罪什么什么。只要仇恨值低,辩方证据也充足,控方谁还非要死磕呢?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谁知道自己将来会如何如何。

连一千年前王安石司马光互怼的时候,都懂这个道理:文官互相倾轧的极限,发配海南就够了。至于杀头,甚至仅仅是抄家,那都是不可以滴。说不定过几年就轮到……做人留一线吧。

……

周父闭嘴之后,剩下的疑问都是周天音的。

“那你要我找个合适的场景、在有见证人的情况下,‘不经意地’激将范建、还给他发证据邮件——这事儿怎么布局呢?我想不到有什么合适的机会再参加他们的PARTY,还要装作‘明明已经跟范建撕破脸、鄙夷他’的样子,却凑上去跟他一起吃饭K歌,那不太假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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