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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污染也是交易(2 / 2)

如果对面的辩手是个容易被激怒的急性子,恐怕想打人的心思都会有。

羊薇薇显然不是容易被激怒的人。

但她也借此意识到了冯见雄的冷静。那份揣着明白装糊涂,一定要攻击方主动捅破每一层窗户纸,才好整以暇的反击。

“那么请对方辩友举个例子告诉我,你们觉得政府征收这些钱后,究竟可以怎么花?”羊薇薇心中微微不忿地把问题问到了细枝末节。

冯见雄等的就是对方不得不问得这么具体。

他精确地举例:“打个比方,我认为限制私家车牌照数量时征收的额外费用,可以用于补贴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以降低公共交通的票价。”

羊薇薇稍许有些意外,但情况还在她控制范围内。仅仅思考了两秒钟,她就应声追问:

“把这种花钱方式定性为‘取之于某些民,也用之于这些民’、你们难道不觉得羞愧么?谁都知道,城市公共交通主要是给没买车的人坐的。而买了私家车的人几乎不会或很少去坐公交车。所以这种税款使用方式,完全是‘用有钱人的钱在补贴穷人’,是平均主义的肆意扩张。”

冯见雄立刻指出羊薇薇逻辑的错误:“不,这完全不是平均主义,如果非要举一个类比,我认为更合适的例子是关于气候和环境的《京都议定书》中定义的‘碳排量交易’——在曾经污染问题不严重、环保意识低下的时代,人们没有限制排污的意识,也就不存在‘排污费’。

而随着污染和碳排问题在全球形成共识,人们才意识到,‘某些人和国家采取低碳排量的生产、生活方式;其实是在为全人类作贡献’。因此生活中排污多的、超过人均值的人,向生活方式较为绿色健康、碳排量低的环保人士,支付一定的补偿款、以购买自己的排污指标,又有什么不对吗?

新增私家车主被额外加征的重税,毫无疑问在法理上可以定义为排污税,补贴给排污少、坐公交的无车人士——要知道,两个同样通勤需求的家庭,如果其中一个家庭开私家车,另一个家庭充分利用城市公交系统,前者的能耗污染会是后者的五到六倍。”

羊薇薇只觉得嘴里有些发苦,大脑飞速地运转着,只能先给队友一个眼神,让他们接上场子应付一下,她自己则思考着怎么转移战场。

“这个冯见雄实际施政技巧准备得很扎实,‘依法行政’和‘税金取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这两个角度,已经被他严丝合缝彻底堵死了。”

“怎么办?只能把杀手锏提前用了?或者就‘政府的此项行政干预了公民自由、限制了公民选择权’再尝试一下进攻?”

羊薇薇想了大约半分多钟。对面的冯见雄,也暂时偃旗息鼓了一会儿,显然是在准备引领全队调整节奏、CARRY全场。

场面暂且让给了田海茉、虞美琴和中S大学的二线队员们唇枪舌剑、短暂交锋。

汤雯按照赛前的排练,用略显无力的辩力强调道:“请对方辩友注意,即使是市场性的调控手段,多少也导致了一些社会的不公平。

比如我们以如今已经开始限牌的沪江市为例,一张车牌如今靠竞拍,要好几万块钱。很多原本可以买得起车的人,就因为上不起牌,只能把买车机会让给更富裕、不差钱的人,这不是加大了社会不公平的落差吗?”(注:这几句话差不多算是史实,当时反方就说过这么弱智的理由,予以保留。)

面对这种弱智的抵抗,田海茉潇潇洒洒地就怼了回去:“原来对方辩友刚才口口声声说反对行政强制、要自由市场。转眼又觉得‘供给稀缺、价高者得’也是一种加剧社会不公平?

我倒是想问了,对方辩友究竟是站在什么立场上的?钱多可以买到钱少买不到的东西,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嘛!如果这都做不到,岂不是回到了平均主义,或者封建王朝时的‘商人虽富,不得衣锦’状态了吗?”

陈汉刚才一听汤雯的照计划宣科,就知道要遭,连忙过来救场转移话题:“我们也请对方辩友注意,以沪江的政策,虽然政府用经济手段限牌了,可是控制城市拥堵和排污的问题根本没有解决。

很多花不起钱的购车户却转而靠托关系、想办法,到周边城市去上牌,然后继续回到沪江的路上开。限牌限了这些年,沪江依然那么堵、空气质量依然要承受那么大体量的废气。所以堵不如疏,限牌是没用的啊!”

陈汉自以为这番话说完可以松一口气,可惜虞美琴的发言立刻打破了他的幻想。

“限牌有没有用是技术性的问题,不是立场性的问题。方法是可以在试点中改进的,如果外地牌照车问题太严重,完全可以设为‘上下班高峰时间外地牌照不得上中环,甚至将来不得上外环’,请对方辩友不要顾左右而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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