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心中完全是不由自主的一喜,罗莎身上的伤口我检查过,伤得很重,尤其是胸口的那一个伤口,通到了腹腔里面,但具体有没有咬破内脏我就不知道了,只能先把食人蛊拽出来,其他的稍后再说,她这条命能不能留下我心里还真没把握,如今醒了,也是个喜讯!
结果,还不等我抬头看罗莎,就感觉一个冷冰冰的东西一下子顶到了我的太阳穴上,紧随其后,就是“咔嚓”一声轻响。www.ㄟ.
我斜眼看了一下,那是一支手枪,准确的说是五四手枪,我们这一行的人也喜欢叫黑星,精准度不好,但是穿透力很强,是罗莎最喜欢用的家伙事之一,她说这种枪近距离能一枪打穿钢板,如果是大粽子什么的,一枪干过去对方也是有些受不了的。
“对敌要素有三。第一,不留活口;第二,战场之上不分亲疏,只有朋友和敌人;第三,迫不得已需要留俘虏,那么一定要卸掉对方的武器和四肢关节,防止对方的自杀或者进攻。”
罗莎一边轻声咳嗽,一边有气无力的说道:“三条规则,你全都已经犯了!我想,你大概是应该知道的,我身上大多时候都藏着三把枪,一把背着的狙击枪,一把冲锋枪,还有一把手枪藏在靴子上。我很好奇,你这种人到底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天道盟出动了那么多人都剿灭不了你,到底是天道盟的指挥者比较愚蠢,还是你的运气真的是好到爆了?”
那一瞬间,我有了一瞬间的呆滞,脸上也不禁露出了苦笑,这个时候我已经收敛起了身上的杀气,如果罗莎开枪,她确实能直接一枪射穿我的头颅。
可是说来也奇怪,我就是没有丝毫的恐惧,仍旧不紧不慢的忙活着手头上的事情,伸在她大腿根部伤口里的手指轻轻一勾,直接将钻在血肉里面的食人蛊捉了出来,可能是往出拽那东西的时候力道不小,牵扯到了她的伤口吧,总是罗莎轻轻哆嗦了一下,然后我右手轻轻摁下了她手里面的枪,轻声说道:“都被咬成这逼样了,还没事装逼,犯得上不?”
罗莎一下子安静了下去,在我把她的手枪压下去的时候也没有反抗,最后也没有再抬起来。
然后,我默默运起杀气捏死了那只食人蛊,然后又开始处理她腰部的食人蛊……
一转眼的功夫,我基本上已经将她身体里钻着的食人蛊全都拽出来弄死了,从衣服上撕下点布条帮她包扎伤口,那些伤口都是触目惊醒的,为了方便包扎伤口,我只能将她负伤的地方的衣服撕裂,露出大片雪白、犹如羊脂白玉一样的肌肤,那肌肤和血肉模糊、损失了许多血肉的伤口形成了特别鲜明的对比,总之看着特别刺眼,然后我忍不住说道:“本来是个特漂亮的女人,做个金丝雀好好过日子的话,估计有的是人自告奋勇的养着你,干嘛非得上炮火连天的战场?被人打的跟条死狗一样趴在地上很舒服么?想不明白你……”
“切……”
罗莎一下子轻轻嗤笑了起来:“你不也是一样么?如果执意要隐居的话,找个地方开个文玩古玩店,凭你现在的手艺和眼力,做个富家翁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吧?或者,凭着你肚子里的那点知识,留在大学里任教也挺好,至少也是个知识分子,到老了桃李满天下,也光宗耀祖不是?”
“你以为老子不想?如果能安安心心那么做,没人找老子麻烦的话,老子早就那么做了。”
我摇了摇头,轻声说道:“可是现在也没机会了,青衣掘地三尺想杀我暂且扔开不说,就算我能隐居不也没什么意义了么?花木兰没了,小敬也走了,陈煜和扎西也没了,妻离子散,兄弟喋血,我活着还不如死了痛快,隐居就能安宁啊?更难受了吧大概,我现在就觉着找找天道盟的麻烦比较舒服,这也是我活下去的意义。”
罗莎一下子沉默了,我则继续给她处理伤口,脑门子上的汗水也是一点一滴的不断往下落,过了不知道多久,才感觉罗莎忽然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她轻轻叹息了一声:“行了,你也别忙活了,我自己的身体我清楚,我已经没有活下去的机会了!”
我一愣,终于抬起了头。
其实,这也是自从她醒来以后,我第一次抬头去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