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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首长女儿王宁(1 / 1)




得知李和平要回郑州的消息,朱成瑞和徐惠敏都请李和平帮忙带信,地址写在信纸上,包成纸包,也不怕李和平随意拆开。李和平当然也对信的内容没有兴趣,接到信后就将其丢入了空间。
从红光大队去罗山县不是非走竹竿公社不可,沿着小潢河的河堤往上游走去,大概十八里地左右就能上信叶公路,但是这里距县城只有八里地。
如果走竹竿公社,同样是十八里地则只能到公社,在信叶公路上还要走二十里才能到县城,足足远了十二里地。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李和平就带着介绍信沿着小潢河往县城走去,惊得小潢河里咕呱了一晚上的青蛙瞬间安静片刻。但是等李和平走的稍远一点,又开始卖力的咕呱了起来。
李和平走河堤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可以顺便捉一些野鸡和野鸭。这一路,李和平就遇到了四只野鸡,两只野鸭,李和平一只都没有放过,全都收进了空间里。
这些野鸡野鸭拿回家,足够给父母改善几天的生活了。
来到罗山县国营车站,时间才8点十分。
罗山到信阳的班车要九点钟才开,李和平买了票就到国营车站对面的小吃店吃个早餐。
这个小吃店也是国营的,提供的有豆腐脑、豆浆、油条、稀饭和包子几种早餐。豆腐脑和豆浆不要粮票,但是油条却要半两粮票一根。
李和平感觉很久没有吃豆腐脑了,就点了一碗咸豆腐脑,两根油条,坐在角落里慢慢的吃了起来。
在他的对面,有一个国字脸的男人和一个女孩在吃豆腐脑。那个男人约莫五六十岁的样子,旁边的应该是他的女儿,看起来也就是二十岁上下。让李和平注意到这对父女的原因是这个男人让他看起来有点面熟,但是李和平看了好几眼,也仔细想了,确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
这个男人面前已经摞起了两个大空碗,却又让女孩去给他买了第三碗豆腐脑。
这豆腐脑可不是后世那一小碗一小碗的,而是大搪瓷碗,三碗豆腐脑下去,李和平觉得这哥们儿肚子不得撑得慌?
刚刚想完,李和平就看到自己拿着勺子的稚嫩小手,忍不住笑了起来,人家看起来起码五六十多岁,自己现在这十多岁的年龄,哪配喊人家哥们儿,叫大爷还差不多,再大点叫个爷爷也不差了。
吃完豆腐脑,李和平就回去汽车站上车了,早点去早点占个靠前的位置。这个时候路况不好,通风不好,车子减震也不好,如果坐的靠后了,就很容易晕车。
车上人不多,李和平顺利占了一个第三排的位置。李和平身上东西几乎都在空间中,他不担心被偷,于是就放心的眯上眼睛假寐。
“小宁,回去龙江给我写信,照顾好自己。”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窗外一声喊声惊醒了假寐的李和平。
李和平侧头看去,正看到那个吃了三碗豆腐脑的哥们儿正在车外对着车内招手。李和平往他视线那边看去,果然陪那个男人吃豆腐脑的女孩也已经上车了。
看来人家和自己一样,都是等车的间隙到小吃店混碗豆腐脑吃的。
车动了,也正是车动了,那个男人才会隔着窗户往里喊。
李和平闭上眼继续假寐,但是那个男人的那张脸却在李和平脑子里不断的浮现。
真的很面熟,这到底是谁?
突然,李和平眼睛圆睁,他想起来了,这个人是个首长。
姓王,名字不能提,但是李和平上一世是在报纸的头版头条上看到的他,在历史上也有卓著的影响,即便未进主席台,地位仍然非常高。
上一世混到退休,也不过是个处级干部的李和平,除了自己所在部委的首长,其他高级干部接触也不多。但是多少年在机关里的工作经验,养成的狗腿性格,让他瞬间升起想抱大腿的冲动。
但是想起了祝桂兰对待自己的态度,李和平终于还是艰难的压制住了提前找首长套近乎的想法,别偷鸡不成蚀把米,被首长在心里提前定义成溜须拍马的阿谀之辈。
只是李和平还是忍不住多看了那个叫小宁的女孩几眼。
不漂亮,李和平缓缓吐出了一口气,他是个颜狗,看女人首先看长相。长相这方面只要比一比,那就还得是咱们祝桂兰好看,清秀美丽。
既然王宁不漂亮,李和平连和她套套近乎的想法都丢弃了。
只是让李和平想不到的是等李和平上了火车,才发现王宁正坐在他的对面。
“这么巧,我记得你,我们一起从罗山汽车站来的信阳。”王宁看到李和平,主动开口和他打招呼。
李和平愣了一下,也咧嘴笑道:“你好,你好,我在车上见过你,当时你爸爸还在车下喊你来着。”
“是啊,但是我上车的时候看你还在睡觉,应该是我爸把你吵醒了吧。”王宁一边说,一边从手提包里掏出一个桃子,递给李和平说道:
“给你个桃子当赔罪,这是我爸他们农场自己种的,很甜的。”
李和平有点恍惚,这是啥情况,难道自己重生之后还变帅了不成?
王宁看李和平愣住了,以为他不好意思,就把桃子塞到了李和平手里,还说:“不要不好意思,都是革命同志,我们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四海一家嘛!”
说完还贴心的嘱咐道:“桃子上有毛,洗洗才能吃。”
“谢谢“,李和平将桃子放在小桌板上,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谢谢你,我叫李和平,郑州下乡知青,在罗山插队。你怎么称呼?”
“我叫王宁,是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我爸爸在罗山这边农场工作。”王宁说完,脸上浮上一抹红晕。
“龙江好地方啊,东北的猪肉酸菜炖粉条,锅包肉,地三鲜,冻豆腐,血肠都非常好吃啊。”
李和平老奸巨猾,明知王老是被下放改造的,却佯做不知,反而岔开话题和她聊起东北那边的生活。
因为在京城工作几十年,李和平没少吃东北菜,真回忆起来,即便李和平已经淡了口舌之欲,仍然馋的口水都要下来了。
“是啊,是啊,我们团场食堂就经常做这些,冻豆腐得冬天才吃得到,这时候没有冻豆腐吃。”
王宁也是吃货,谈起吃的顿时兴趣来了。
“我们畜牧连经常杀猪,就会做血肠出来,还会有一些杀猪菜,可好吃了。我跟你说,杀猪菜里骨头上带的肉才最好吃,肉嫩,又香,到嘴里不用嚼,一抿就化了。”
李和平洋装擦了擦口水,夸张的说道:“你说这么详细,我口水都止不住了。”
王宁捂着嘴,笑的浑身发抖。
李和平随着抖动目光漂移,心里暗暗的叹了一口气。
李和平担心被王宁看出心思,主动开口说道:“这车是到京城的,你到京城还得倒车吧。”
“是啊,我到京城找两个同学,然后再坐车去龙江。从哈市到我们团场还很远,我们”王宁开口给李和平说着到东北之后要转多少次车才能真的抵达他们团场,说了好几分钟。
李和平却在这几分钟脑子不知道转了多少圈。
这可不是自己主动找首长女儿套近乎,是首长女儿主动和咱搭的话。
几十年机关工作的经验让李和平早就将抓住一切向上爬的机会变成了一种本能。
脑子一转,李和平问王宁道:“你们团场那里有没有东北榛蘑啊?”
“有啊,那东西山里老多了。东北那嘎的老乡农闲都去采,采了弄回家晒干,再拿到集上去卖,多少挣俩钱儿花。”
东北别的没有,就这野生的榛蘑那是要多少有多少。
“哎呀,那真好,榛蘑炖小鸡可香了。”李和平看着王宁,装作一脸遗憾的说道:“可是我们省城这里都没有卖的,想吃也吃不到啊。”
王宁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说道:“你给我留个地址,等我回团场我给你邮一点儿。”
王宁犹豫是因为她手头也不宽裕,尤其是父亲在罗山,不但粮票不够吃,连钱也不够用。她和大姐省吃俭用,每月把工资里的一部分寄给父亲,让父亲能吃的好一点,看到父亲吃豆腐脑一口气吃三碗,她除了想笑,更想哭。
但是话赶话赶到这里了,不说给李和平邮一点儿,又显得自己不够敞亮,所以略一犹豫,还是决定给李和平邮点儿。
说邮点儿,就是邮点儿,绝对不可能多,她没傻到给一个火车上认识的陌生人寄上几十斤榛蘑的地步。她寻思着寄个两三斤也差不多了。
而且在她理解中,李和平应该要推辞一下的吧,如果李和平推辞的坚定一点儿,自己就顺坡下驴,就不用给他寄蘑菇了。
但是李和平却做出了一个出乎她意料之外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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