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我首先代表中国烹饪杂志社,欢迎大家参加这一届全国烹饪技能大赛。今天是初赛,这里是我们的分考场之一。由于人数众多,所以今天,准备的食材只够大家做一道菜的,我们今天这道菜主要考虑的是刀功。大家可以从八大菜系或者自己擅长的菜系里挑一道有名的肉丝菜,然后利用现有的这些材料,当场烹饪,谁先完成就立刻举手,我们的评委就会当场对你的作品进行打分,最后会有十名选手脱颖而出……” “十名?” 听到这句话。 在场的众人不由的小声议论起来。 现场足有上千人。 你们才挑十个人出来。 那可真是百里挑一了。 而且听说这里只是分会场。 刘国华听完之后,搜到了自己写着编号的灶台前。 看着桌子上准备的材料。 清真组使用的是鸡肉,而他这边用的则是猪肉。 一块不大的猪里脊,一小块冬笋,此外还有青椒之类的。 刘国华想了想。 干脆就做了一个芙蓉肉丝。 于是说干就干,他拿起那块猪里脊,然后开始切成整齐大小的肉丝。 接着打糊上浆。 然后又把冬笋切成了和肉丝一致大小的冬笋丝。 接着又从公共的食材区挑选了一些配菜。 芙蓉肉丝这道菜是鲁菜。 而且是正儿八经的孔府菜。 简单的说,这道菜就是当初衍圣公的府上上常备的菜。 在场的一共有二十多个评委。 也就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已经有人举手表示做好了。 果然有评委走过去当场打分。 比赛的时间一共二十分钟。 刘国华在这边,很快就把上好浆的肉下了油锅。 接着开始按部就班的制作自己的芙蓉肉丝。 最后一步是勾芡。 打下去的芡汁不能散。 尤其是在呈现给评委的那一刻。 当刘国华把菜炒好之后,把盘子摆好,刚才他特意拿盘子在一旁的火上蒸了一下,现在把水汽擦干,盘子还是热的。 刘国华把菜放在了盘子里,用筷子收拢个造型。 随后也迅速的举起了手。 等到他举手之后,很快一个戴着眼镜穿着中山装,手上还戴着套袖的,五十岁左右的男子走了过来。 “九十三号,冀省选手刘国华是吧!” “是!” 对方也没有抬头,把手伸过去,先是摸了一下盘子,然后微微点头,紧接着用筷子夹起了盘中的肉丝和冬笋丝,拿出两条摆在一旁。 “刀功不错!” 刘国华点了点头。 对方先是尝了一口味道。 “味道调的很准,没毛病!” 到这里为止,品尝已经结束了,就在刘国华觉得已经结束的时候,对方却抬起筷子,把菜掀到了一边。 “勾芡打的也好,菜已经出来一会儿了,还没有散!这道菜我挑不出毛病……” …… 随着比赛的时间结束,越来越多的人完成了自己的菜肴。 不过有的差强人意,有的则技高一筹。 …… 当比赛结束之后,众人都带着自己的厨具从考场离开。 刘国华拿着自己用惯手的铁勺,还有菜刀。 收好之后就来到了外面。 陆金华看到刘国华脸上没什么表情。 以为是初赛没有过。 当场想要安慰几句。 “老刘,胜败乃兵家常事,今年不行就再等下届呗!” “首都饭店在什么位置?” “啊?” “听说下场比赛在首都饭店……” “你进去了!” 陆金华听到之后,简直比自己赚到钱还高兴。 听说今年的淘汰率实在太高了。 不过也难怪。 第一届举办的时候,当时全国才刚刚恢复到正常的经济状态,来参赛的人并不多。所以那一届得奖的厨师特别多,而随后这几年那些获奖的厨师也在全国各大知名的饭馆和国营饭店打出了名气。 所以今年各个单位选派的参赛人员特别的多。 甚至还有一些社会上的,也来参加这场比赛。因此淘汰率自然高了不少。 回到他们还没有开张的饭店的时候。 刘国华的两个徒弟全都围了上来。 一问才知道,师父已经顺利晋级了。 几个徒弟当然很高兴。 他们都是上学念书不成,后来才被家里人托关系送来跟刘国华学习的。 不过刘国华以前的事儿在石门那边也算是流传开来。 所以徒弟们还是希望师父能有个好名声。 …… 虽然只是赢了初赛,但是这件事也足以让大家感到高兴了。 第二场比赛是一周之后。 刘国华提前得到了组委会的通知,比赛的那一天食材自备,不过要求制作三道荤菜。至于比赛的时间则定在了一小时。 …… 比赛的那一天,陆金华和王海明比刘国华本人还紧张。 他的两个徒弟更是把师傅亲自送到了首都饭店这边。 因为今天这场比赛能来参加的也就五十人。 是从五千人中筛选出来的。 所以这场比赛也格外受重视。 据说今天最后只有十人能够参加在大会堂举办的决赛。 今天要做的是三道荤菜。 不过有飞禽,有走兽,还得有海鲜。 时间一到,大家就各自忙碌了起来。 刘国华此时在桌案上摆着一只鸭子,一只鸡,一只鸽子,一只鹌鹑。 只见他手起刀落,很快就把这四只飞禽的骨头剔了出来。 然后塞上辅料。直接上锅蒸。 蒸完之后再用烹制的高汤熬好了一道汤菜。 也许是今天来的高手太多,所以前来采访的记者用摄像机扫到了刘国华退骨的场面。 几个评委也一起过来。 不过刘国华看到人多,也没有太大的压力。 比赛的时间是一个小时,不过刘国华提前做好了准备。所以很快三道菜一起出来了。 他看向旁边别人的菜大多有华丽的造型。 不过刘国华的菜却朴实无华。 几名评委一路试吃,最后终于来到了刘国华这里。 三个评委先是摸了一下盘子。 发现还是热的,随后先是尝了一口刘国华做的那条酥鱼。 用筷子轻轻一夹,连骨头都碎掉了,几个评委惊讶之余,随后夹起一片鱼骨放在了嘴里轻轻品尝。 “不错,连骨头都入味了!你知道永年酥鱼做得很好!” “鸡里蹦做的也不错!我们可是很久没有见识到直隶官府菜了!” 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