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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我的幸福一定会敲门(1 / 1)

在生活枯燥的农村,一本好书,足以让人兴奋。

  陈江自诩为文学青年,虽然每个月的工分刚够填饱肚子,但是每每有机会,他都会去买新书。

  这一次他趁着元旦去了趟亲戚家,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了新华书店里刚刚摆出来的新的一期《燕京文艺》。

  一本两毛五,等于吃一大碗肉丝面的钱。

  在村里,陈江一天的工分,算下来也就是两毛钱。

  但是,他还是毫不犹豫的将这本《燕京文艺》买了下来。陈江觉得,他虽然在物质上是贫穷的,但他的精神世界比其他人都要富足。

  他一路回来,并没有来得及仔细看里面的内容。

  但是他对于开篇的第一个作品《当幸福来敲门》,却是无比的喜欢。

  这种喜欢,不只是作品的名字,更是一种寓意。

  新的一年,幸福一定会敲他陈江的门!

  以往,只要他买了新书,整个知青点都会沸腾。

  几乎所有的同伴,都会兴奋的一拥而上,然后争相观看。

  甚至有时候,发现了好的作品,还会有人专门诵读。

  但是现在,所有人的反应,都无比的冷淡。

  “孙福安,大家这是怎么了?”陈江一边将车子停好,一边朝着站在一边的孙福安问道。

  孙福安二十四五岁,个头不高,戴一副眼镜,很斯文的样子。

  他和陈江关系不错,此时听到陈江的问题,沉吟了一下,这才道:“程旭远回来了。”

  “你说啥?”寒风呼啸,陈江的心都有点冷。

  孙福安道:“程旭远从京里回来了,我们三个刚刚去看了。”

  陈江愣了一下,他虽然知道,程旭远应该会回来,但是此刻,听到程旭远的消息,他还是愣了一下。

  那个他从前看不起,觉得他配不上沈瑜墨的家伙回来了!

  他……他不但借助沈瑜墨回城的机会,以家属随迁进了燕京。

  最可恶的是,他竟然考上了燕京大学。

  他回来了!

  一时间,刚才满脑子的兴奋,此时已经消失的干干净净。

  他一握手中的书,朝着自己的房屋走去。

  屋里垒着土炕,虽然四面漏风,但是土炕依旧让屋里的温度比外面高了七八度。

  而一些没有事情的知青,更是躺在土炕上,或者看书,或者闭目养神。

  陈江脱掉鞋,直接上了床。

  他躺在床上,脑子里全都是程旭远回来的事情。

  他回来了!

  这个娶了沈瑜墨的家伙,现在衣锦还乡了。

  如果他只是靠着沈瑜墨衣锦还乡,陈江的心中虽然很不舒服,却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是,他却是以昌丰县考分第一名,考入燕京大学的身份回来的。

  这让陈江有些接受不了!

  羡慕吗?

  嫉妒吗?

  他现在觉得最痛苦的莫过于自己的自尊心所遭受的伤害!

  胡乱思索之间,他就拿出了自己刚刚购买的《燕京文艺》。

  看着排在第一篇的《当幸福来敲门》,他脸上的神色不断的变幻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突然忍不住大声的朗诵了起来:“当幸福来敲门,你会发现,所有的努力和等待都是值得的。”

  “当你认为最困难的时候,其实就是伱最接近成功的时候。”

  “有了目标就要全力以赴……”

  陈江的朗诵,让同样躺在床上的孙福安一下子兴奋了起来。

  他忍不住朝着陈江道:“陈江,你朗诵的是什么,说得真好。”

  陈江挥了挥手道:“我朗诵的是《当幸福来敲门》的句子,写的非常好。”

  “我觉得,不少句子,都是写给我的。”

  看着陈江扬起的书,孙福安道:“《当幸福来敲门》你看完了吗?看完了让我看看。”

  “也让我看看!”

  “我也要看,光听这几句话,我都觉得自己的心振奋了一下。”

  看着满脸热切的几个同伴,陈江的心不由得生出了一丝满足。

  他沉声的道:“我是看完了,可是给你们一个个的看,还是有点慢,这样吧,我读给大家听。”

  “这个故事真的很好。”

  说话间,他也不等同伴们答应,就大声的念道:“当幸福来敲门,作者徐凌云。”

  “他是一个被富人遗弃的儿子……”

  不得不说,陈江的诵读抑扬顿挫,掷地有声,非常有感染性。

  在这诵读中,孙福安等人,都慢慢的沉醉在故事中。

  不只是住在这个房间中的孙福安等人,其他房间的知青,在听到陈江的诵读之后,一个个也都聚集了过来。

  他们坐在土炕沿上,或者直接蹲在地上,静静的听着。

  如果说,程旭远考上燕京大学就像在他们的青春激流打起的一个浪头,那么现在,这个浪头在每一个人的内心里渐渐平伏了!

  天气虽冷,但是他们的心,此时一个个却是火热。

  徐凌云,一个遭受了困苦,却永远坚信幸福一定会到来的形象,像一道光,照亮了他们抑郁的心头。

  这些年轻而又困苦的人,就觉得一股巨大的暖流在自己的胸膛里汹涌澎湃,好像他们自个儿就是徐凌云,好像幸福就等在不远的前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口干舌燥的陈江终于将这篇两万多字的读完了。





  他眼睛中闪动着激动的道:“只要我们坚持,我相信,幸福就在我们的前方。”

  “我们会像徐凌云一样,去迎接属于自己的幸福。”……

  坐在家里的土炕上,看着满是红糖水的瓷碗里,四个剥好的鸡蛋,程旭远就觉得肚子有点涨。

  他虽然是大小伙子,但是早晨已经吃了饭,再加上刚刚已经吃了一碗红糖水鸡蛋,现在实在是吃不下去了。

  王桂兰盯着程旭远道:“大远,快吃,等一下就凉了!”

  对于王桂兰这种恨不得将所有好东西,都让儿子吃下去的心情,程旭远非常理解,但是他真的吃不下。

  “妈,我早晨吃的太饱,现在实在是吃不下了。”

  “让小妹吃吧。”

  说话间,程旭远就将盛满了鸡蛋红糖水的碗递给了妹妹程若苗。

  程若苗一边吞咽着口水,一边小心的朝着自己的母亲王桂兰看去。

  王桂兰张了张嘴,最终还是挥手道:“行了,你想吃就吃吧。”

  说到这里,她就继续向程旭远道:“大远,晌午你想吃啥?妈给你做。”

  程旭远道:“妈,随便吃点就行,我等一下去几个爷爷家转一圈。”

  说话间,程旭远就将自己带来的点心和水果糖找了出来。

  这一次程旭远带回的东西中,最适合看望老人的,就是沙琪玛和水果糖。水果糖都是用纸包的,一包一斤。

  程旭远将纸包拆开,分成了半斤一包。

  不是他不舍得,而是孟德志给他的水果糖票只有三斤,而爷爷兄弟五个,他不分的话,根本就不够拿的。

  看着儿子分礼品,王桂兰有点舍不得。

  但是她也清楚,儿子这趟必须得去。

  她一边帮程旭远收拾东西,一边道:“见了你爷爷他们,多笑笑,多说高兴的事情。”

  “还有啊,分房子的事儿,也别瞒着。”

  “也该多说给他们听听,让他们高兴高兴。”

  程旭远赶忙道:“好好好,我知道了,一定会说给他们听的。”

  就在他将最后一包拆开的水果糖要包上的时候,已经将四个鸡蛋都吃下去的程若苗悄悄的来到他的身边,眼巴巴的看着程旭远身前的水果糖。

  看着十几岁的程若苗,程旭远笑了笑,抓起了一把水果糖递给她道:“慢慢吃,吃多了对牙不好。”

  “谢谢哥。”程若苗顿时眉开眼笑。

  好像生怕母亲阻拦似的,快速的朝着门外跑去:“妈,我出去玩了。”

  “你给她那么多糖干啥?”王桂兰道:“不省着点,用不了几天就要被她给吃完。”

  程旭远笑了笑道:“没事,吃完了以后再买。”

  说话间,他就拿着包好的糖和点心出了门。

  虽然是回了家,但是半天下来,程旭远感到比坐车都要累。

  长辈要去问候!

  村里的邻居过来,你要陪着聊天。

  还有一些外村的亲戚……

  直到天黑的时候,才算把这一切忙活完。

  晚上刚刚吃完王桂兰精心做的晚饭,二爷爷程福来、爷爷程福高等人就已经来了。

  说是精心准备的晚饭,实际上也就是蒸了白面馍,用平时不舍得吃的油渣炒了个大白菜,还用大葱炒了一盘鸡蛋。

  可是,这两道菜,对于几乎每天都在吃红薯干子馍和黄面馍的程若苗来说,就等于是过年了。

  在这个穷乡僻壤,没什么稀罕吃的,油渣就像黄金一样珍贵。

  大哥回来了,不但有糖吃,还有好吃的。

  大家都是吃了饭来的,毕竟在这个谁都不宽裕的时候,除非特殊情况,谁也不会在饭点儿去别人家。

  程旭远拿出一盒翡翠烟又散了一圈后,就坐下来和程福高等人聊天。

  实际上,这个聊天基本上是程旭远和二爷爷程福来聊。

  程福来作为大队的当家人,跑的地方多,见过一些世面。

  昏暗的煤油灯下,程旭远说了一些自己工作的情况之后,程福来道:“大远考上燕京大学,那就是咱们整个程家的脸面。”

  “家兴啊,我觉得这次摆席,绝对不能给孩子丢脸。”

  “这次摆席,你准备怎么弄?”

  对于这个问题,程家兴早就想好了,他沉声的道:“二叔,我准备把家里的猪杀了。”

  “菜嘛,弄八道,烟最少也要小金钟,再准备二十瓶老白干。”

  “我估计,如果全村一家来一个人,再加上亲戚朋友,怎么都得准备八桌。”

  程福来道:“八桌有点紧张,你最好按十桌来打算。”

  说到这里,他咳嗽了一声道:“家兴,我和你几个叔叔都在这儿,有啥缺的就说,这不是你自己的大好事,也是咱们整个老程家的脸面。”

  “对,缺啥你就说,大远是咱们县唯一考上燕京大学的,咱们老程家绝对不能丢人。”说话的是程旭远的四爷爷,他六十多岁了,声音依旧不小。

  程家兴迟疑了一下,这才道:“二叔,我……我是这么想的。”

  “大远这次摆席,就是为了庆祝他去上大学。”

  “我准备不收礼,就是请大家吃顿饭,好好庆祝一下。”

  说到不收礼这几个字,有些昏暗的灯光下,程家兴的眼睛中,闪动着一丝丝异样的光泽。

  他就不收礼。

  他就要让十里八村,都知道他们家的大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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