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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7 章 八十七章(1 / 1)




方斯宇有一间视野开阔的办公室,足有若大的落地窗可以俯瞰s市繁华江畔,其中家具皆是深色调的实木材质,在这种禁欲主义的装修风格下,青年手边苹果大小的盆栽就显得格格不入起来。
黛蓝色的陶盆表面铺着一层淡灰色的碎石,而八爪植株正无精打采地趴在中间,深绿色的叶片表面覆着一层大小不一的白斑,它因失水而发皱,像一只被迫上岸的宝宝章鱼,随时有撒手人寰的风险。
小东西长得这么别致,一看就是个特别好的话题。
“你桌上的盆栽很特别,是多肉么?我好像在s市的植物园见过类似的,只不过那边要大一些。”
大概是很少有人会跟他聊这种事,方斯宇缓慢地眨了眨眼睛,接着轻轻放下手里的纸张,解释道:
“嗯,什锦芦荟,你的眼光很好。”
居然还真是一种,能把热带雨林展区高至膝盖的顽强品种养成微缩景观,方斯宇某种程度上也算个人才。
这种植技术着实没法评价,夏茯选择把话题转到品种特别上来,感叹道:
“感觉很少见,我们那边养文松、富贵竹、招财树的比较多,好像大办公室都比较讲究风水。”
“的确带点这种意思,我母亲年轻的时候很喜欢去植物园。这是她专门从园内移植种在这里的。”
提及母亲,方斯宇的表情显柔和了许多。
“她之前看过一个帖子,说芦荟是灵草的一种,顽强有活力,可以净化环境里的污秽,和主人一同成长……只可惜我养了这么多年还是只有这么一点大,可能我不太适合园艺吧。”
可当他垂下眼眸,视线触及衰弱的芦荟,他的语气明显低落了不少。
一说污秽,某些人的形象就跃进了夏茯的脑子里。
她可真该死啊,刚刚居然在心里嫌弃这个小苗苗怎么长得这么脆弱,
能在这种危机四伏的环境里保佑方斯宇长大成人,它分明是个勇敢无畏的战士,这不屈死亡的瘦弱身体正是它奋战到底的勋章。
夏茯愧疚地捏紧衣摆,再度望向那株芦荟,眼中已然带上几分敬畏。
她认真解释说:“也不一定,你也可以看看论坛的种植区。阳台养的月季花一不小心就闹白粉黑斑病,但是放在院子里就能长成一片野草,还有一些墙缝里长出小苗的例子。可能植物到了室内就会变得娇贵,多一点水淹死,少一点阳光徒长,关心则乱,换个环境却好了。”
这是殚精竭虑的母亲为先天性心脏病的儿子求来的护身符,夏茯试图以更俏皮的例子缓解方斯宇身上缠绕的失落。
“我们学校的生物学生不也经常抱怨么?辛苦伺候的培养菌可能因为他左脚先踏进实验室就干脆死掉,但亲戚忘在电饭锅里的米饭却能培养出缤纷菌种。”
跟方景澄相处了那么久,夏茯在幽默方面的能力还是差强人意。她说得手舞足蹈,方斯宇全程也只是静静地望着她。
仿
佛一个平凡的员工和往常一样,度过忙碌而枯燥的一天,在走在已然重复过千百遍的归家小路,突然发现亮起的橱窗里摆上了一个漂亮的旋转八音盒。他或许突然意识到某个幸福的节日即将到来,但那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只是因为芭蕾女孩突然开始跳舞,叮叮咚咚的音乐悠然响起,所以才条件反射似的看着她,看八音盒穹顶处垂落的星星在她头发上起舞,专注得仿佛全世界只剩下他和这个音乐盒。
“谢谢你安慰我。”
在手机日程开始震动后,方斯宇低头看向时钟。
“现在也到饭点了,你喜欢植物么?中午要不要一起去附近的公园,那边也种了很多芦荟,我很喜欢中午坐在长椅上吃饭。”
“啊?我跟景澄说一下。”
不知不觉中居然坐了这么久,夏茯点开手机试图确认男友的意愿,可对话框里的最新消息依旧是那句“你先去吃饭吧”。
方景澄又在开会,从昨晚开始,他就好像更热衷于工作了。
“可以,景澄让我们在那里等他,他还没在公园吃过便当呢。”
s市规划做的不错,高楼林立的市中心周围居然也有个绿植丛生的小公园。工作日正午里面只有零星几个游客,穿着棉麻衫的老人晃着蒲扇慢慢走着,气氛十分幽静。
等到方斯宇带她走到目的地,夏茯便再次领略到什么叫“植物换个环境就会变样”。同样品种的芦荟又大又漂亮,它们热闹地挤在碎石中,深绿色的枝叶饱满富有光泽,无忧无虑指向苍蓝色的天空,抽出一簇嫩黄的花穗。
青年弯下腰来,绅士地清理椅上的落叶,为她介绍自己的秘密基地:
“很漂亮吧?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把它送到这里,而不是困在写字楼里,它是不是会长得更好,像这样自由地开着花。”
这想法天真而冒险,小小的的芦荟或许会开会,也可能因为已经适应了被定时浇水、施肥、精心照顾的盆栽生活,羸弱的根系在适应土地之前就彻底干枯。
但老实说,它也很吸引人。
看着那些土培芦荟,夏茯忍不住思念被工作缠身的方景澄,思考如果他不是继承人,是不是也能选择他喜欢的工作,继续准备那篇心心念念的宣传稿。
然而她不能代替任何人做出决定,只能嚅嗫嘴唇,用有些茫然的声音回复他说:
“可能吧,我也不知道……”
“这样啊,那就不聊这些不确定的事了,先吃饭吧。”
俊秀的青年坐在浓郁的绿荫之中,灿烂的阳光从树叶交织的缝隙间落下,斑驳的光斑为他苍白的面庞增添了几分血色。
原来那浓黑的眼眸被照亮后其实是柔和的深棕色。
哪怕单独吃饭,方斯宇也维持着极为克制的距离感,他低着头专注咀嚼便当里的西芹,只是偶尔会跟夏茯介绍下远处落下的小鸟,对公园里的一切如数家珍。
她打量着青年放松的面庞,觉得他不像蓝星集团里不拘言笑
、冷静果断的投资总监,而是回到了ppt合影里的校园时光,那个青涩腼腆的“书呆子”。
一滴水珠落在夏茯的脸上。
在她以为是幻觉时,越来越多的水滴砸上树叶,溅起皇冠般的小小水花,劈啪作响,然而抬头后,阳光依旧和煦——
这是场突然的太阳雨。
方斯宇也注意到了这点,他伸手接住冰凉的水滴,说了一些在她看来很专业的话。
“对不起,是我太粗心了。远一点有一个人造湖,如果气温过高蒸发后水汽就会很重,公园片区天气有时不太稳定。”
他合上饭盒,从椅子上起身,但并不急着赶路,而是伸展手臂,将外套脱下,递到夏茯的手上。
“你拿着我的外套先跑吧,刚好把衬衫遮一下。我不太喜欢跑步,这里离公司近,我快点走一阵子也就到了。”
那件昂贵的西装外套上还沾着青年的体温,柔软的布料贴住她的手背,就像他轻轻地牵住了她。
为了实习,她穿的是纯白的棉质衬衫,沾了水少不了要露出内衣形状。
夏茯抿了抿嘴唇,将衣服披在肩上。
她望向不远处的出口,果断道:“那可不行,哪有丢下大哥的道理?都说晴天下雨,狐狸嫁女。这么难得的景色,我陪你一起走吧。”
他有心脏问题,所以不能快速跑动,现在把一个病人丢在雨幕里未免也太不人道了。
要不是她习惯了夏日有方景澄在身侧撑伞的日子,两手空空出了大厦,方斯宇大可以先打着她的伞回去。
“一起么?”
那一刻方斯宇似乎对她笑了一下,可夏茯没能看清,因为他很快就转过身,迈开了脚步。
“我也不想让你淋雨,慢跑我还是可以的,还是一起动起来吧。”
老惦记着他身体不好,她都快要忘记方斯宇和方景澄一样也是一米八以上的大高个,为了保持健康,平时少不了各种科学锻炼。
她眼睁睁看着方斯宇在几秒内拉开了距离,急忙像滚轮里飞奔的仓鼠一样紧紧追了过去,边跑边央求说:
“也不叫慢跑吧!你腿比我长,太快了!等等我、等等!”
青年在纷乱的雨中回望她,看她摆动的手臂、发红的脸庞、明亮的眼眸,记忆这在偷来的一瞬。
毕竟雨不会一直下。
银发的青年抬起足以容纳两人的伞面,露出俊美而年轻的面庞。他勾起嘴角,嗔怪说:
“怎么大夏天出门也不知道带个遮阳伞?某些护花使者当得也太马虎了吧。还好我有先见之明,顺手多带了一把。”
她最终会回到弟弟伞下。
方景澄拥住兔子般扑入怀中的女朋友,他抬起手掌,笑眯眯地搭在夏茯肩上,慢慢剥下了属于方斯宇的那件西装。
“这是斯宇借给你的外套么?好像已经湿掉了,还是用我的吧,小心可别感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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