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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慢吞吞地掏来牙杯,专注于刷牙,过了会儿才把心情安抚下来。
随即,我吐掉牙膏沫,洗了把脸。正经地抬起头看向梳洗镜。
打理完乱蓬蓬的头发。镜中人的形象总算显得精神了些,清醒地、神色平静地望过来,隐隐带着几分上班族通用的麻木与冷淡。
很好,想到假期结束,杀气也上来了。
我走出卫生间。客厅的小孩不出意料地还在打着呼噜,睡得四仰八叉。我给自己倒了杯水,润润喉咙之际打开烤面包机。保镖这时才不紧不慢地起床,侧身从卧室出来。
他已经换好了衣服:白衬衫,红领带,黑西裤,体面板正得像个公务员。
我正从柜子里拿出果酱,循声只是转头看了他一眼,“吃吐司吗?”
“好啊。”
“那我多烤两片。”我移回视线,“或者你想吃别的可以自己做。”
既然都长这么大了,想必做饭也不是问题。
然而,我只是随口一说,并不指望杀手会下厨——即使他看起来什么都会做。却没想到等里包恩洗漱完毕,我也回卧室里关闹钟、换正装时,灶台边忽地响起了开火的动静。
我领带打到一半,怀疑听错了,挑了挑眉开门观望。
只见身形颀长的男人站在灶台前,暗红色的领带被领带夹扣起,即便稍微弯腰也不会乱晃。而他自然而然把衬衫长袖卷到肘部,轻车熟路地热锅、涂油、倒上晶莹嫩黄的蛋液。
真在做煎蛋?
我感到无比新奇地凑了过去,如同小时候第一次有意识地观察大人做饭,挨到里包恩肩膀后侧探出脑袋。
那只常年用来握抢的手熟稔地拿着筷子,将鸡蛋液在不沾方锅里轻轻摇匀铺平,然后戳破薄薄的气泡,开始掂锅卷蛋。
我嗅到油煎的香味四溢开来,夹杂着蛋液里调过味的轻盈酱香。
“好香。”我睁大了眼,小声感慨,“是玉子烧吗?”
里包恩应了一声。我抬起头,瞧见他轻轻上扬的嘴角。
“之前去跟不死之龙接头的时候,他特地传授了不少关于日式料理的心得。”
我:“接头是什么啊。”跟人家玩就说跟人家玩,黑-道用语用在这里很诡异好不好!
里包恩:“那家伙可以说是不得了的狠角色。除了日本料理以外,意大利餐也做得相当正宗。”
我:“哦,不愧是家庭主夫……你刚才是不是无视我了。”
我刚顺手帮忙拿出餐盘,吐槽的话音一落,脑袋便被不轻不重地敲了一下。
“别赖在这里叽叽喳喳的,懒虫。”保镖一如既往地严格道,“你的吐司烤好了。”
我就说了没几句话,哪里叽喳啊!这人不会是因为难得下厨,所以有点害羞吧。
一手捂着脑袋,我把盘子放到灶台边,不打算跟他计较地顶着死鱼眼转身离开。窝在小榻榻米上的史卡鲁迷迷糊糊翻了好几个身,非但没有被吵醒,反倒把小被子都踢到一旁,挠着肚皮流哈喇子。
我好心路过,帮他把被子盖了回去。
由于有里包恩连厨艺都万能的技术加持,我没有随便塞两口面包就出门,而是坐下来好好珍惜了一番杀手的手艺。
出锅的玉子烧卖相十分出色,金黄柔软,嫩得入口即化,裹了樱花虾与海苔。我尝得津津有味,连吃带夸,发自内心地感叹了好几声“太厉害了”、“心灵手巧”、“完全没想到”、“去当杀手真是厨师界的损失”。
以至于本来还非常自如地把夸奖照单全收、自称是黑手党国际厨艺俱乐部排名第一(他那里的黑手党到底为什么会有这种排名)的里包恩,都伸手用筷子尾巴再敲了敲我的脑门。
“行了,不要摆出一副从来没吃过饭一样没出息的样子。”他说。
纵使如此,我也依然感动得无以复加。
“因为就算不提有多好吃,我也已经好多年没体验过这种感觉了。”我坦然道,边塞进最后一口夹着果酱的吐司,“好像家啊。”
吃完,我把碗碟一收,抬眼却见已经戴着帽子的男人手肘支在桌面上,微微屈起指节,托着下颔。他一瞬不瞬地注视着我,不知道在想什么。
对上视线的一刻,我有点疑惑地顿了顿,里包恩倒是神色微动。
那平静得几乎颇为冷感的目光,随着主人的心情变动,似乎揉进些许叹息般柔和的神采。但我觉得我应该是看岔了眼。因为杀手下一秒就无情地开口道:
“真是个没救的笨蛋。”
我沉默一秒,奋起抗争:“你说谁呢?”
里包恩:“谁应了就是说谁。”
我:“我不洗碗了。”
里包恩:“哦,叫史卡鲁去洗就行。”
我:“喂。”先不说你欺负他了,那孩子会不会把盘子洗砸了都是个问题吧。
扭头一看,睡得一头紫发乱糟糟的小屁孩还在睡梦里浑然不觉地傻笑。我可不打算雇这家伙当家政。于是只暂时把碗碟放进洗碗池,准备上班。
由于早起了一些,通勤时间还有点宽裕。
我正换好鞋,站在玄关边低头翻着手机里的信息。余光瞥见里包恩跟来的身影,便目不斜视地摸到门把手,推开门。
早晨饱含着清爽凉意的微风顺势拂过门槛,同时送来的,还有远处偶尔传来的自行车车铃的叮当轻响。
还没收起手机,一只骨节分明的手蓦地从身侧伸来,把我的领带捞到掌心。
“嗯?怎么……”
我一怔,就在问话的功夫里,保镖手法熟练地替我把先前没打好的领带推紧。旋即又抬起手,很轻地捋了捋我额前的碎发,才率先一步迈出玄关,说着:“走了。”
呆了两秒回过神,我下意识摸了摸头发。
很乱吗?
但明显不是想这个的时候。我收了手机,提起公文包关上门,“等等我。”
走没两步的男人停下来,插着衣兜回过头。
天气渐凉后,里包恩也没有只穿原来那三件套。今天在铁打不动的西装外,还套了件深咖色的双排扣大衣,版型合身挺括,衣角利落地垂至膝盖。它尽职尽责地把西洋杀手挺拔的身材衬得更修长。
尤其还戴了礼帽,我觉得他穿得的确很符合影视剧里关于黑手党的着装印象——换一顶报童帽,再戴双手套,基本就能s剃刀党。
乍一看有点惹眼,但这里是东京,什么人都有。
心想应该不至于太引人瞩目,我只是语气调侃地随口说他这样穿挺帅的。里包恩则一脸“不用你说我也知道本人帅呆了”的模样,哼笑一声,顺手把我的包拎了过去。
我对于他构成事实的自信表示了纵容与一点无语。和保镖一面互呛一面并肩出行。
只不过,我又犯了个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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