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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3(1 / 1)




了,这样一来,好像显得他胸襟度量多小,多念念不忘似的。
他就该站在原地,挤出笑和对方打招呼:真是好久没见了,具体多久来着?记不大清了,上年纪了,记性不好。
还必须要提一句,身边没了你,也就像是瘸子失去了自行车,不足挂齿。
“哥,你怎么了?”齐朗发觉郑秋白神情不对劲,“不舒服?要不我们改道儿去医院?”
“没有。”郑秋白闭上眼,“我脸色很不好看吗?”
“有点。”何止不好看,简直像齐朗急性肠胃炎发作时那样煎熬,“哥,你是认识刚刚那个学生?”
“你看我像认识他吗?”
“像,他也像认识你,看见你眼睛都直了,不过他是不是得罪过你呀?”齐朗这小子,会看人脸色,不到五秒钟的对视交锋,也能被他捕捉到。
郑秋白冷哼,“我不认识他。”
他的确不认识现在这个开上奔驰,从头到脚改头换面的霍峋。
瞧那小子现在过得多好。
虽然郑秋白自己也不差,但其实表面风光的人,多少背地里都咬着牙坚持呢。
回到组织方给定的酒店,郑总刚遇上这么一遭,也没什么心思出门逛街看看海市著名地标,只想静静。
给呆不住的齐朗放了假,让这小子放开了去玩,郑秋白自己留在酒店里,泡了个澡,喝了杯酒店送的迎宾香槟,裹着浴袍上床睡觉。
这一觉睡得,等郑秋白睁开眼,外面的天都已经黑了,主卧里一片漆黑,外面的客厅没有动静,阿良和齐朗都没回来。
可能是突然碰面的缘故,郑秋白少有的梦见霍峋了,不过那梦没什么温情瞬间,他也没和霍峋拳脚相向,而是直白地把霍峋当马骑。
说句不要脸的真心话,霍峋的身体大约是郑秋白至今唯一无法弃之敝履的东西,午夜梦回总会偷偷回味。
那小子长得实在是契合郑总的品味和取向,两年不见也还是那么大块头,一点没有臃肿与缩水。
想起梦里的瞬间,郑秋白浴袍下两条滑溜溜的长腿忍不住紧了紧,相互磨蹭,自给自足。
谁叫两年里,郑秋白都没有尝试过约其它的对象,一是忙碌没有时间,二是不想再经营相似的关系,三是他也很挑剔,这档子事就不存在吃惯了山珍海味还要吃清粥小菜换口味的可能。
再次泡进浴缸里,郑秋白抬起自己的手,泡沫沿着他修长干净的指尖向下滑,五指合拢,郑总眯眼,回忆往昔,“有多长来着——”
好像要他两只手,指尖对指尖抵在一起,才差不多。
“啧。”
也不知道死小子小时候吃什么长大的,孤儿院伙食这么好吗,喂出个马物件。
还是祖上有洋人血统?这样好像才合理些。
越想越歪,年近三十如狼似虎的郑总掬起一捧水给自己洗了把脸,清醒一下。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霍峋身边都有了坐副驾驶转着圈围着他绕的小男生了,自己还在这孤家寡人岂不是很可笑。
再说了,他堂堂郑秋白,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材有身材,要钱还有钱,性格好又绅士风趣,找什么样的没有,还能在一棵歪脖树上吊死了?
大不了,从明儿起,他也学着那些不着调的二代,今天约小鲜肉,明天叫男模,广撒网,总能捞到一个更合拍的。
ap 郑总这决心立的是气壮山河,可当在外面浪的齐朗打电话来约他去酒吧玩的时候,他先一步心生抵触了,好像养成习惯了似的。
谈恋爱和调情也是一种技术活,太久不干,或从来没干过的人,总会心生怯意。
“哥,你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好地方,这酒吧里全都是男的呀。”在燕城,哪有这种全是男人的酒吧,还是男女搭配的多,齐朗今天可真是开眼了。
齐朗是个没大没小的,工作结束,私底下的场合,死缠烂打喊郑秋白哥,亲近非常,还敢约老板一起逛同志酒吧。
“哥,你就出来吧,我们一起玩,你也散散心。”
这种场合郑秋白上大学时候去过,那时候是为了满足好奇心,不过他这种款式,在酒吧里吸引的都是齐朗这种类型的。
纯在上面的在这种场合都被捧惯了,不屑于主动上来试探郑秋白到底是上是下;对丰满和圆头圆脑有要求的,郑秋白这样的精致范儿,一开始就不在他们的食谱之中。
唯有些俏皮可爱,诱人妖气的小零,又飞吻又抛媚眼的,笃定郑秋白是。
在吧台坐下还没喝完一杯鸡尾酒,齐朗眼睛就要往外喷火了,小嘴撅上天,“哥,他们都看你!”
郑秋白冲向他摇摇举杯的漂亮男孩弯弯眼睛,扭头又惯着呷醋的齐朗,很有绅士风度道:“那要不换个卡座?”
“哥,你怎么还冲他笑啊!”齐朗现在素面朝天的,比起这些贴了长睫毛,画了红嘴唇的小男孩,实在寡淡,“快换卡座,不叫他们看你。”
齐朗这会所出身的,还是不了解酒吧的尿性,卡座一开,帝王套一抬,销售蜂拥而至,谁都知道这个卡座的主人有钱了。
郑秋白长得还足够招蜂引蝶,这下更完蛋,多的是小男孩过来敬酒搭讪,厚脸皮的还直接坐下,笑嘻嘻地贴着郑总的身侧摸胳膊。
齐朗就快气厥过去了,他约郑秋白出来,是给他自己制造机会的,不是给这些不要脸的小骚狐狸们制造机会的!
赶跑俩狐狸精,一口气干了两杯威士忌的齐朗气鼓鼓坐到郑秋白身边,“瞧他穿的那是什么玩意,跟块抹布似的,胸前俩点都漏出来了,也不怕明天一早上窜稀。”
同类总是相斥。
“是不是有点喝多了?”郑秋白低头看了眼表,晚上九点了,虽然夜生活刚开始,但他也觉得实在没意思,“要回去吗?明天上午你可还要跟着我早起。”
回酒店的路上,齐朗借着撒酒疯的由头,勾着郑秋白的脖子,一个劲追问:“哥,你到底喜欢啥样的?难道你喜欢那种大号的?胖的,有大肚子的?”
“不喜欢。”郑秋白确实喜欢大的,但也不至于那么重口。
“哥,你既然身边没别人,不如和我试试,喜欢喜欢我呗?”齐朗实在是喜欢郑秋白,出来混这些年,遇到郑秋白,跟他终于苦尽甘来了似的,“只有你对我好,我没遇到过比你对我更好的人——”
说完这句话,齐朗一脑袋扎在郑秋白的大腿上,睡着了。
郑秋白把齐朗碎碎念的梦呓听了大半,他自觉没有对齐朗多好,只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竟然就能让对方这么喜欢他。
这小孩就跟那缺失安全感的流浪猫似的,怪不得都说吃过苦又穷养的孩子好骗。
联想到和齐朗相似的另一个人,郑总又咬牙了,也不是所有的都好骗。
齐朗身形比郑秋白矮小,下了出租车,郑秋白半搂半抱也能把人弄回酒店,就是齐朗总间歇性耍酒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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