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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0(1 / 1)




再拨,还是如此。
好像这个号码已经被主人弃用了一般。
郑秋白蹙眉,这电话打不通,他的线索似乎就要断了,因为那洗浴中心的人,压根没有反水的迹象。
阿良今早说,那地方的人谈起这件事,说的都是一个模样,就好像提前备好的模板一样,任凭他怎么偷摸打听,许诺点钟加钱,都没有松口的小姐。
这其实也正常,那第一伙人明摆着是真下狠手的亡命徒,手段够狠,将郑达伟折腾成了那副德行,谁能保证出卖他们,不会被报复回来。
比起钱财,还是小命珍贵。
只是郑爷觉得,他这辈子的所作所为,好像不至于有一位对他恨之入骨的仇家。
说仇家似乎也不太准确,这个人应当并不了解他,才会异想天开,拿郑达伟做威胁他的软肋。
这种被人在暗处偷窥的感觉叫人不快。
郑爷更希望那个人如言问泽一般跳出来,与他明面上的硬碰硬,而不是在暗地里做膈应人的老鼠。
心堵的厉害,郑秋白沉沉舒了一口气,先将桌面上的东西收拾干净,闭着眼靠在老板椅上调整情绪。
他不想把这些烦心事,带到家里去让霍峋见到。
甚至他也还没把这有些恐怖的糟心事,讲给霍峋听。
至少现在,这些事都是冲郑秋白来的,霍峋不该也不能牵扯其中。

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的郑星星,虽然还黑红黑红的,像条瘦巴巴的红薯干,但至少是包装精美的红薯干了。
阿良这才放心带着他去见小老板。
郑星星坐了人生里头一遭电梯,踩着软和好似海绵的地毯,一路跟在阿良身后,紧张到心脏要跳到喉咙眼儿,两只手别在身后,搅在一处,对接下来的事情既盼望又害怕。
他已经意识到,这里,连同他素未谋面的哥哥,其实是他这辈子都碰不到的云端,他是地里的韭菜苗,他哥哥应当是天山上的雪莲花。
他这韭菜苗怎么好意思站到雪莲花面前?
于是郑星星一路低着头迈进办公室,不敢四处打量,只敢看脚上的新凉鞋与脚下花团锦簇的地毯。
阿良叔叔的声音响起:“老板,我把星星带回来了。已经在外面带他洗过澡吃过饭了,看样子他晕车的不舒服,歇会已经好不少了。”
一道清清冷冷的声音回道:“嗯,你辛苦了。”
郑星星的心扑通扑通跳得更欢,犹如过电,不由得放缓了呼吸。
他听到了男人从座椅上起身的声音,又听到了一迭脚步声,很快,一双锃亮的皮鞋出现在他眼前,鞋尖正对着他的镂空凉鞋。
郑星星本来就矮,只到郑爷的胸口,还一直低着脑袋缩着肩膀,似乎在瞧地毯。
郑秋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看得这样入神,于是轻声问:“星星,你看什么呢?我这地上有钱吗?”
一句‘星星’,唤得郑星星耳朵都酥了。
他一个激灵抬起头,率先入目的,是他哥哥的脸,一张精致到叫人屏住呼吸的脸。
在小镇上生活的郑星星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他发誓,就连电视机上都没有过!
郑星星心顿时嘎嘣一下,像是刚才蹦的太欢了,现在一脚踩空,直接跌进了云端里,他傻傻的张开了嘴,却蹦出个单音节,“啊——”
郑星星世面见得太少,这时候自然出了大洋相,面对郑秋白,他真是一句话也讲不出了,嘴像是被胶水黏住,只剩一双眼睛往外冒光。
郑爷被这敬仰和惊艳都写在脸上的黑小子逗笑了,刚刚那点担心烟消云散,他自我介绍道:“我是郑秋白,和你有一半的血缘关系,比你大不少,叫我哥就行。”
郑星星立刻应声,清脆道:“哥哥!”
这声音中气有力,不似郑秋白刚刚在电话里听到那般半死不活,看来年轻人底子不错,这么快就恢复好了。
“你在燕城这段时间,就先住我这里吧。”郑爷叫阿良以他的名义在楼上开了一间套房。
郑星星却以为是要他们一起住在这间办公室里,忙不迭点头,“好、好的,我睡地上就可以,这地好软,比我家里的炕铺上棉被还软。”
“怎么能让你睡在地上?”
“我们不是要住在这里吗?我只看到一个床,”郑星星指了指郑爷办公室里宽大的真皮沙发,黝黑的面庞上,一双眼睛像星子似的闪闪发亮,又笑出洁白的两排牙,“哥哥,你睡床,我睡地上。”
“不住这里,有专门的房间。”
当郑星星被郑爷拿着房卡,亲自送到金玉庭的套房里时,这黑小子又呆滞了。
他站在玄关处,不敢往里走。
刚刚他哥哥专属的屋子就已经很舒适很豪华了,眼前的屋子,更是富丽堂皇,地板里面好像有金子,天花板上装的都是水晶吊灯!
郑爷走了几步回头看他,“怎么了?不喜欢这个房间吗?”
郑星星现在哪里谈得上喜欢不会喜欢,他十足的惶恐,一个劲往门边缩,“太大了,哥哥,我、我还是不住这里了。”
这地方一看,就不是小钱能住到的房子,说不定比他们镇上一栋楼都要贵。
哥哥已经给他买很多东西了,他不能贪得无厌,那就太讨人嫌了。
郑星星眨巴着眼,“哥哥,我就睡刚刚那间屋子就好,地板就行,这里太大了,这里,不适合我一个小孩住。”
郑星星知道,他只是一株韭菜苗。
第76章早婚
郑星星说什么都不肯住在金玉庭的高级套房里,那缩在门边的样子,就像是从大雨里捡回家的流浪小狗,只敢占据一丁点的地方,瑟瑟发抖,分毫没有探索新环境的念头。
见郑秋白看向自己,郑星星连忙抬脸支起个腼腆笑容,那被大太阳晒黑的脸颊上浮着两团久久不退的红,更显得他质朴单纯,脾气好。
是这个年纪的小孩都这样吗?
似乎不是吧。
郑爷依稀记得他和叶聿风在这个岁数的时候,叶少爷已经进入叛逆的巅峰期,逃课早恋打电动,叶长流那种好脾气,有时候都被叶聿风气的脸红脖子粗。
年纪轻轻的郑秋白其实也有点叛逆,但他叛逆的不明显,充其量,是不愿意坐叶家的私家车和叶聿风一起上学,见到对方犯蠢就暗地里翻白眼。
总之,少男时期的小脾气和小心思都弯弯绕绕的,多到数不清,压根儿不会像这小黑球一颗的郑星星一般,心里想的什么都写在脸上。
“刚刚那地方是我的办公室,住不了人,”金玉庭经营到深夜,小孩子单独住在办公室里,既不舒服,也不安全,郑秋白也不放心,“而且这套房你住着,也不需要我花什么钱。”
郑星星还是摇头,乌黑睫羽下垂,盯着地面,有点小犟种的味道,“这里太大了,我住太浪费了。”
金玉庭实在没有更小的套房,而随便定一家宾馆把郑星星扔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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